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积极推行 包容审慎监管指导意见的通知
新政办发〔2023〕51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