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

受理机构、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工作时间:夏季10:0014:00,16:0020:00;

          冬季10:0014:0015:3019:30(节假日除外)。

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79

联系电话:0991-2383723

提出申请

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www.xinjiang.gov.cn)下载,复制有效。

1.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所需的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4)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通过电子邮件申请的,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2.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当面提交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79

工作时间:夏季10:0014:0016:0020:00;冬季10:0014:0015:3019: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91-2383723

2政寄送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79

邮编:830002

其他:信封上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络提交

电子邮箱:xxgkxinjiang.gov.cn(发送邮箱后请致电0991-2383723进行确认)

附件下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