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2008年自治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09年自治区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09年1月7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人
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自治区财政厅厅长 弯海川
各位代表:
我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作2008年自治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自治区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自治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8年自治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08年,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自治区党委七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支持经济发展,加强税收征管,实现了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全力保障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支出;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切实提高各地的财政保障能力;不断深化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监督管理,提升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水平,促进了自治区国民经济较快发展。总体来看,全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正常,圆满完成了自治区十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确定的财政预算任务。
自治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财政收入: 2008年自治区财政一般预算收入预计完成360.8亿元,为预算的112%,比上年增收74.9亿元,增长26.2%。其中:税收收入预计完成286.5亿元,为预算的115.5%,增收65.9亿元,增长29.9%;非税收入预计完成74.3亿元,为预算的100.3%,增收9亿元,增长13.9%。
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17.3亿元,为预算的153.2%,比上年增收33.6亿元,增长40.2%。
地方财政收入(一般预算收入加基金预算收入,下同)预计完成478.1亿元,为预算的119.9%,比上年增收108.5亿元,增长29.4%。
上划中央税收收入预计完成339.2亿元,为计划的110.3%,比上年增收68.5亿元,增长25.3%。
全口径财政收入预计完成817.3亿元,为计划的115.7%,比上年增收177亿元,增长27.7%。
财政支出: 2008年自治区财政一般预算支出预计完成1051.7亿元(含当年中央下达的各类专款),为预算的94.9%,比上年增支256.5亿元,增长32.3%。
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114亿元,为预算的77.7%,比上年增支34.6亿元,增长43.5%。
地方财政支出(一般预算支出加基金预算支出,下同)预计完成1165.7亿元,为预算的92.9%,比上年增支291.1亿元,增长33.3%。
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财政收入: 2008年自治区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预计完成44.7亿元,为预算的113.4%,比上年增收2亿元,增长4.6%。其中:税收收入预计完成10.9亿元,为预算的103%,比上年减收0.6亿元,下降5.4%;非税收入预计完成33.8亿元,为预算的117.2%,比上年增收2.6亿元,增长8.2%。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47.2亿元,为预算的137%,比上年增收14.8亿元,增长45.7%。
自治区本级地方财政收入预计完成91.9亿元,为预算的124.4%,比上年增收16.8亿元,增长22.3%。
财政支出:2008年自治区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预计完成324.7亿元,比上年增支54.6亿元,增长20.2%。
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41.8亿元,比上年增支10.8亿元,增长35%。
自治区本级地方财政支出预计完成366.5亿元,比上年增支65.4亿元,增长21.7%。
以上全区和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结果,待与中央财政结算后还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08年财政工作情况
2008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和区内频繁发生的自然灾害,各级财税部门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建立完善组织收入的有效机制,认真落实收入目标责任和收入考核措施,严肃税收法律法规执行,改进税收征管手段和方式,及时清理到期税收优惠政策,加大税收清欠力度,严格控制减免税,防止税收流失,努力做到应收尽收。分类规范非税收入征缴管理,加大重点非税收入监管,努力挖掘增收潜力,促进非税收入稳步增长。加强财政经济形势分析,加大收入动态监管力度,强化收入督促检查,超额完成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财政收入预算任务。同时,紧紧围绕自治区改革发展大局,统筹兼顾,有保有压、有促有控,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保证了事关大局、事关长远发展的大事,为自治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切实落实惠农政策,支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坚持把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公共财政的阳光越来越多地照耀到了农村。2008年,各级财政“三农”投入达223亿元,比上年增长30%。
加大力度落实涉农补贴。拨付粮食直补资金4亿元,确保及时向农民兑付补贴。拨付资金12.1亿元,兑现农民农资综合直补资金。进一步完善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政策,大幅度提高补贴标准,由每亩补贴31元提高到南疆5地州每亩补贴97元,其他地州(市)每亩补贴94元,高于全国每亩45元的平均水平。拨付补贴资金4.3亿元,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小麦良种补贴、棉花良种推广补贴、水稻良种推广补贴、测土配方施肥补贴、能繁母猪补贴及时兑现。安排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4亿元,比上年增长3.8倍。对在新疆生产并通过铁路运输到内地销售的棉花实行定额补贴政策,降低了新疆棉花的销售成本,提高了市场竞争力。
大力促进发展现代农业。拨付资金2.1亿元,支持南疆地下水开发机电井建设,增加南疆复播面积。拨付资金1.4亿元,重点支持盐碱地改造、民办公助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末级渠系量测设施建设等。安排资金1.8亿元,推广膜下滴灌、“小白龙”、低压软管、喷灌等高新节水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增强农业整体持续发展能力。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5.3亿元,改造中低产田67.7万亩,治理沙化土地2.5万亩,支持33户龙头企业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拨付资金2500万元,支持做好基层动物防疫工作。安排资金9000万元,加强乡镇畜牧兽医站等基础设施建设,购买牲畜品种改良冷链体系相关设备器材,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安排资金5000万元,支持林果业良种繁育、示范基地建设,推动发展特色林果业。
支持农业服务体系建设。拨付资金1.2亿元,对全区30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市农村信用社注入资本金,提高资本充足率,增强发展能力。安排资金2000万元,重点支持农村集贸市场建设和外向型农业、物流产业的发展,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拨付资金2680万元,开展劳动力转移和新型农民培训,进一步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
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拨付资金7.4亿元,实施整村推进、到村入户扶贫项目,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安排资金1.7亿元,用于缓解旱情对农业生产造成的影响。安排资金6.7亿元,支持城乡抗震安居工程,完成37.3万户抗震安居房,全力推进抗震防灾减灾工作,确保各族群众安居乐业。安排资金9000万元,支持做好大中型水库后期移民工作。筹措资金14.1亿元,支持农村交通、电力、防病改水、沼气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二)加大社会事业投入,着力加强和改善民生。
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围绕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发展目标,加大基本公共服务投入,不断提高民生支出比例,确保涉及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各级财政教育投入达187.7亿元,比上年增长32.3%。拨付农村义务教育资金16.7亿元,比上年增长61.5%。调整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将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覆盖范围扩大到全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所有学生,进一步提高了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和校舍维修改造单价标准。安排资金5030万元,对61.91万名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免除学杂费。拨付资金1.6亿元,支持内地高中班、区内初中班、区内高中班建设。安排资金3亿元,对20万名学前“双语”幼儿园在校生发放伙食补助和免费读本,对4054名学前“双语”教师发放工资和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并购置了相关教学设备。安排资金7505万元,开展中小学少数民族骨干教师“双语”培训。安排资金6.5亿元,落实和完善高校生均拨款政策,支持“211工程”三期建设,改善高校办学条件。安排职业教育专项资金2亿元,比上年增长56%,支持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和信息化建设。安排资金4915万元,对14所高等院校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对50户自治区属企业退休教师发放医疗保险费、取暖费。安排资金3.5亿元,资助18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19万名普通高校学生伙食补贴。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11.7亿元。
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各级财政社会保障投入达213亿元,比上年增长31%。拨付补助资金14.1亿元,进一步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补助水平,确保了62万名城镇低保对象和129万名农村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建立了城镇无收入困难老年居民生活补贴制度,拨付资金4852万元,保障6万名“五七”工的基本生活,提高11万名老年“低保”对象补助水平。拨付补助资金4.6亿元,提高全区46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筹集资金10.7亿元,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安排资金9478万元,将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拨付资金5600万元,稳步扩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试点地区扩大到10个地州市。筹集资金6亿元。支持就业再就业工作。筹集资金2.6亿元,支持救灾救济,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筹集资金8.1亿元,建立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解决城市低收入和困难职工家庭住房问题。拨付补助资金6442万元,用于提高农村“三老”人员和爱国宗教人士生活水平。
支持公共卫生事业发展。各级财政医疗卫生投入达185亿元,比上年增长40%。拨付资金6.8亿元,全面实施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提高农牧民补助标准。拨付资金5872万元,用于提高乡村医生生活补助、新建和改扩建村卫生室、扩大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范围。拨付资金1148万元,用于遏制麻疹疫情蔓延。拨付补助资金7523万元,为城市居民提供社区卫生服务。拨付资金2.4亿元,开展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安排资金2.6亿元,重点支持农牧民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农牧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
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各级财政公共文化投入达29.14亿元,增长24%。安排资金6819万元,重点支持备战奥运会和全运会,开展农民体育健身活动等。拨付资金1.3亿元,开展第三次文物普查,对“丝绸之路”(新疆段)重点文物交河故城、高昌故城等19处文物遗址进行本体保护。安排资金6.3亿元,重点支持新闻出版“东风工程”、广播电视无线覆盖工程、“西新工程”、“走出去工程”、“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电视进万家工程”、乡镇文化站建设、农村文化资源信息共享工程等,繁荣了各族群众的文化生活。
(三)综合运用财税手段,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积极创新财税调控方式,综合运用财税政策,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促进自治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筹措资金34.1亿元,重点支持了塔里木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重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精-伊-霍铁路、乌鲁木齐-精河铁路复线、奎屯-北屯铁路、吐鲁番-库尔勒二线铁路、乌鲁木齐机场三期改扩建、哈密机场、喀纳斯机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合作中心、新疆电网、新疆国际会展中心等重大项目建设。争取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2.98亿美元,重点支持了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拨付资金2.6亿元,支持口岸建设和工业园区建设。安排资金1.8亿元,支持加大地质勘探力度。安排资金5.3亿元,支持石油石化、煤炭煤化工和特色农产品加工等重点产业技术改造。拨付资金7.3亿元,支持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关闭破产、分离办社会职能,促进国有资本有效增强竞争力。拨付资金1.8亿元,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发展对外贸易。拨付中小企业发展资金2740万元,支持65个发展前景广阔,具备一定产业优势的项目。返还兵团工业企业缴纳的地方税收新增部分1.4亿元,支持兵团企业发展。各级财政科技投入达15.9亿元,比上年增长24.4%。重点支持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高新技术发展与成果产业化、科研基础平台建设等,为我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
支持资源优势转化。调整地方税收政策,提高部分矿产品的资源税征收标准。调整资源地资源性收入分享体制,将除原油、天然气之外的其他品目资源税作为各地的固定收入,实行就地缴库,自治区本级不再参与分享。此项政策增加各地县财政收入2.3亿元;将固体矿山的矿产资源补偿费自治区留成部分9030万元,全部以奖励形式下达各地;将矿产加工企业产生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分享部分2.3亿元,全部返还给资源产地。以上措施,大力支持我区实施优势资源转化战略和大企业大集团发展战略,促进提高了我区矿产开发的档次和规模,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财政优势。
推动节能环保工作。各级财政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投入达25.2亿元,比上年增长15.7%。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财政政策体系,促进建立支持节能减排工作新机制。安排资金1.1亿元,支持环保部门基础能力建设,加快企业重点污染源治理。拨付资金2.5亿元,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有效提高城镇污水处理率。拨付资金1.3亿元,支持节能减排、节水、节地、节材项目和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安排资金4277万元,重点支持我区电力、钢铁、焦炭、水泥等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拨付奖励资金6271万元,开展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工作。安排资金13.4亿元,开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工程。
(四)依法规范财政管理,努力创新财政体制机制
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推进改革,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制。
财政管理不断强化。深入实施“五五”财政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开展了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和规范性文件备案检查工作。强化预算约束力,严格执行人大通过的预算。进一步加强对地县财政管理的指导,建立地州市预算管理考评机制,规范了各地预算管理程序和行为。坚持厉行节约,不断加强财政支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楼堂馆所建设、车辆购置、会议、出国考察等一般性支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内安排的500万元以上的专项资金实行绩效考评,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下年预算的重要依据。强化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对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及民营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检查,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资金3.8亿元。加强会计基础管理,加大新企业会计准则、新会计制度的宣传力度,开展农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人员培训工作。
财政改革稳步推进。部门预算编制体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调整和完善定员定额标准,不断提高预算单位的经费保障能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范围稳步扩大,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全部实施了改革,全区87%的县(市、区)启动了改革。公务卡管理制度试点工作稳步开展。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力度不断加大,全区实施改革的单位7477个,入网资金240亿元。政府采购的规模不断扩大,采购资金达80亿元,节约率为10%。农村综合改革进一步深化,推行“乡财县管乡用”改革的乡镇占全区乡镇总数的90%以上。
财政体制逐步完善。不断规范一般性转移支付办法,财力分配进一步向基层和困难地区倾斜,着力提高区域间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2008年自治区下达各地县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92.2亿元,比上年增加36.6亿元,增长65.8%。
代表和委员关心的问题得到较好落实。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主动地接受人大、审计、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认真落实人大的审查报告和决议,加强和改进预决算编制工作。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向社会宣传财政政策,提高决策的透明度。认真组织开展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落实代表委员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等重大支出政策建议,对部分政策性强、短期内还不能解决的建议向代表和委员当面回复解释。
2008年,自治区财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财政管理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财政服务自治区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进一步优化财源结构的任务繁重,财政收支矛盾仍然较为突出,财政民生支出的保障力度仍需加强,基层政府的财力保障水平还需提高,财政管理还不够精细,绩效尚待提高,财政监督力度有待继续加强,等等。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2009年自治区财政预算草案
编制2009年预算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七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强化财政宏观调控职能,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努力扩大内需,保持自治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进一步完善组织财政收入的工作机制,加强财税政策研究,确保财政收入平稳较快增长;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有保有压,着力支持改善民生;完善自治区对下财政管理体制,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规模和比例,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2009年预算安排原则。一是积极稳妥的原则。财政收入增长任务的安排,要与自治区国民经济发展主要指标相适应,同时也要考虑税收政策调整的影响;二是统筹兼顾的原则。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民生领域的投入,增加节能减排、环境治理支出,保证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需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三是收支平衡的原则。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留有余地、不留硬缺口。既体现实际需要,又考虑财力可能,综合平衡,不编制赤字预算;四是综合预算的原则。对预算内、外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编制综合预算;五是财力向基层倾斜的原则。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进一步缓解县乡财政困难,提升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
自治区财政预算草案。依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按照2009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我们代编了全区财政预算草案,编制了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草案。
2009年自治区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建议安排418.5亿元,比2008年预计完成数360.8亿元,增长16%。其中:国税部门征收的涉及地方分享的税收计划为94亿元,比2008年预计完成数101亿元,下降6.9%;地税部门征收的涉及地方分享的税收计划为245亿元,比2008年预计完成数185亿元,增长32.4%;非税和其他收入79.5亿元,比2008年预计完成数74.3亿元,增长7%。
2009年自治区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建议安排971.8亿元,比2008年预算682.8亿元,增加289亿元,增长42.3%。
2009年自治区财政基金预算收入建议安排82.6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2亿元,基金收入总计83.8亿元。2009年自治区财政基金预算支出建议安排83.8亿元。
以上是自治区代编预算情况,待各级政府的预算上报后,我们再审核汇总,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备案。
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草案。 2009年自治区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建议安排57.2亿元,比2008年预计完成数44.7亿元,增长27.9%。具体安排情况:税收收入34亿元,比2008年预计完成数10.9亿元,增长211.9%。其中:营业税0.9亿元、企业所得税2.6亿元、资源税30.5亿元(预计资源税政策调整增收22.5亿元);非税收入23.2亿元,比2008年预计完成数33.8亿元,下降31.4%。
2009年自治区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建议安排308.3亿元(由于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政策调整还存在不确定性,预计资源税政策调整增收22.5亿元暂不安排支出),比2008年年初预算162.9亿元,增支145.4亿元,同口径增长32.9%。其中:农业支出比上年增长51%;教育支出比上年增长28%;科技支出比上年增长27%;卫生支出比上年增长47%;社会保障支出比上年增长31%。
2009年自治区财政基金预算收入建议安排7.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2亿元,基金收入总计8.5亿元。2009年自治区财政基金预算支出建议安排8.5亿元。
以上财政收入预算安排,考虑了增减收因素。增收因素:一是我区正处在重要的战略机遇期,经济社会持续平稳较快发展的基本面没有变,为财政收入增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中央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铁路、公路、水利、民航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陆续开工,一些大企业、大集团增加投资,会带动税收收入的增长;三是部分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到期恢复征税,调整耕地占用税,提高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资源税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等政策性因素,会增加财政收入。减收因素:一是原油、矿产品、钢材、水泥等价格下降,对财政收入产生一定的影响;二是增值税转型,调整边境小额贸易税收和房屋销售的契税、土地增值税,暂停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性收费等政策性因素,会减少财政收入。
以上财政支出预算安排,主要考虑到中央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将会加大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投入,地方也将增加项目配套资金支出。也考虑了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大农村沼气、饮水、通路、通电、通邮等建设力度,加快铁路、公路和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增加各项农业补贴规模和扩大补贴范围,支持企业自主创新,促进节能减排,解决就业问题,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另外,执行中还有许多不可预见的项目支出,都需要财政筹集资金给予安排。
从上述预算安排情况来看,自治区财政收支矛盾仍然十分突出,各级财政增支压力较大。各级政府要增强主动性和紧迫感,增收节支、统筹兼顾,努力完成2009年的财政收支预算任务。
四、完成2009年预算任务的措施
2009年是推进“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的关键一年,自治区财政部门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依法治税,完善财政增收机制,着力促进财政收入平稳较快增长。一是抓好税收收入征管。认真按照“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原则,规范税收执法,整顿税收秩序,做到依法治税。主体税种,要规范管理;新形成的税源,要加强征管;零星税收,要制定具体征管措施,确保应收尽收。坚决制止和纠正擅自出台“先征后返”等变相减免税政策。继续清理和规范各类税收优惠政策,对已到期的优惠政策按时恢复征税。进一步抓好重点税种、重点企业和重点行业的税收征管。二是抓好非税收入征管。分类规范非税收入征缴管理,进一步明确执收部门征缴责任,加大对重点非税收入监管力度。重点加强对土地出让金、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收入、水资源费、排污费、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等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的征管。既要做到应收尽收,又要坚决禁止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违规行为。三是完善财政收入分析监管机制。大力开展财源税源调查,摸清财源税源结构、纳税对象和征管范围的变化,及时进行跟踪分析。加大宏观经济运行分析,密切关注财税政策变化,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四是加强财政研究。继续深入研究对我区财政收入有重大影响的政策,把情况和数据搞清摸准,提出政策建议,为决策当好参谋。
(二)坚持勤俭节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一是按照“增量优方向、存量调结构”的原则,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保障基本支出和重点支出。确保工资、津贴补贴、机构运转等基本支出需要,进一步增强财政保运转能力。按照“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要求,不断加大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养老、住房等民生领域的投入。保障事关自治区长远发展的铁路、民航、公路、水利和能源等重点建设项目。二是加大力度,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车辆编制和配置标准。加大车辆保险、维修等经费支出管理力度,降低公务用车开支水平。加强会议费管理,控制会议规模和次数,鼓励推广电视电话会议和视频会议。加强出国出境考察经费管理,严格按规定标准审核出国经费。加强接待费预算控制,改进公务接待办法,降低接待成本。严格控制增人增资,超编人员不得纳入工资统发范围。坚决控制“形象工程”和楼堂馆所建设规模。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盘活存量资产,控制增量资产,促进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积极研究探索政府行政成本核算,改革行政经费支出管理方式,节约行政成本。
(三)坚持好字优先,发挥财政调控职能,着力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一是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继续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的对接工作,争取国家在民生、生态建设上的项目和资金支持,力争多上快上一批事关我区经济发展大局的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综合运用预算、国债、税收、财政贴息、前期费、担保、奖励、政府信用平台、外国政府贷款等财税手段,引导银行资金、社会资金和民营资本投资,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二是大力支持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加大财税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引导各种生产要素向资源优势、高效、节能、低污染的企业集中,加快推动新型工业化建设,重点支持石油石化、煤电化工、矿产资源开发等优势特色支柱产业。研究制定扶持大企业、大集团参与优势资源开发的财税政策,促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发挥中亚区域经济合作机制作用,完善促进外贸发展的财税政策,支持发展面向中亚地区的外向型产业。三是积极支持自主创新和节能减排。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保障重大科技专项实施,加大对基础性和公益性科研的支持力度。支持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创新能力强、发展前景好、发展后劲足的企业做大做强,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增加节能减排投入,建立和完善以强制政府采购、以奖代补等为主要内容、有利于促进节能减排的财税政策体系。落实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政策。
(四)坚持城乡统筹,创新财政投入机制,着力支持农村改革发展。一是按照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意见,继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积极推进支农资金整合,逐步规范、创新和丰富财政支农方式,积极鼓励、吸引和带动社会资本投向“三农”,努力健全和完善以资金支持、政策扶持、多种方式引导社会投入为主要内容的财政支农长效机制,搭建起高效规范的财政支农平台。二是认真落实涉农补贴政策,完善“一卡通”措施,确保涉农补贴按时足额兑付到农民手中,建立健全农民利益保障机制。三是支持棉花、粮食、畜牧、林果四大基地建设。大力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持农业高效节水、南疆地下水开发、农村人畜饮水安全等水利工程。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支持现代畜牧业和特色林果业发展。四是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创新土地治理和农业产业化经营两类项目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机制。五是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探索建立扶贫开发与其他支农政策的协调机制,完善以结果为导向的扶贫资金分配机制。六是支持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综合运用财税政策引导金融服务“三农”,支持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和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发展,支持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
(五)坚持以人为本,突出保障改善民生,着力支持构建和谐社会。一是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政策,进一步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水平。继续支持学前“双语”教育。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促进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倾斜,逐步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差距。二是继续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实施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妥善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加大城乡医疗救助支持力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三是支持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城乡社会救助制度,继续支持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使城乡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普遍受益的社会保障制度。四是大力支持促进就业,认真落实减免税费、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职业培训补贴等促进就业的财税政策,鼓励更多的城乡劳动者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五是继续支持抗震安居工程建设,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资金来源渠道筹措廉租住房保障资金,落实对廉租住房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六是进一步支持计划生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社会事业发展。支持社会组织和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支持加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切实提高食品药品质量安全。
(六)坚持改革创新,推进各项财政改革,着力完善公共财政体系。一是积极推进税制改革。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和燃油消费税改革,认真做好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前期准备工作,及时了解新税法、新政策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完善与新政策相适应的征管措施,确保改革政策的顺利实行和政策效应的充分发挥。二是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体制。继续规范转移支付制度,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规模和比例,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完善县级增收激励机制,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促进基层政府提升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对地县预算管理的指导。研究制定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三是继续深化各项财政改革。深化和完善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制度、非税收入管理等预算制度改革。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积极推进“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全面完成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
(七)坚持依法理财,规范财政管理行为,着力提高财政管理的质量和效益。一是推进财政法制建设。进一步清理、修订和完善现有地方性财政规章制度,完善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财政执法监督约束机制。二是严格预算管理。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水平,不断完善支出标准,加强项目库管理,细化预算编制。严格预算追加审批程序,硬化预算约束。加快支出进度,改进支出方式,确保各项支出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加强结余资金管理,将预算安排同部门结余资金统筹考虑。三是加强财政监督。强化对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工程资金,以及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的监督。加大投资评审工作力度,规范财政投资评审机制,健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切实提高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水平,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自觉接受人大、审计及社会监督。积极推行财政政务公开,进一步提高预算的透明度,不断扩大社会知情权,注重通过接受监督,改进财政工作,提高管理水平。
各位代表,全面完成今年财政收支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在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认真执行本次大会作出的决议,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信心,开拓进取,确保全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为推进新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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