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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计划将60%的中央衔接资金用于支持乡村产业发展

发布时间:2023-02-20   浏览次数:   【字体:

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刘毅报道)2月17日,记者从全区乡村振兴局长会议上获悉:今年,全区将逐步提高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乡村产业发展的比重,力争将60%以上的资金用于推动乡村产业全链条发展,谋划和打造实施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百姓期盼度高、联农带农效果好的产业发展项目,夯实脱贫群众增收基础。

2月14日,温宿县阿热勒镇尤喀克麦盖提村村民查看兔子生长情况。近年来,温宿县加大特色养殖技术服务和新品种引进,推动特色养殖向多样化发展,助力产业发展、农民增收。 艾则孜·沙木沙克摄

因地制宜发展乡村产业是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的重要支撑。今年,全区将在全面摸清县域特色产业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围绕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找准结合点和突破口,脱贫县将聚焦粮油、棉花和纺织服装、绿色有机果蔬、优质畜产品等产业集群建设,因地制宜培育发展现代种植和养殖业、劳动密集型产业、乡村休闲旅游业等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同时,积极做好“土特产”文章,围绕红枣、核桃、杏、优质牛羊肉、特色美食、民族手工艺品等农特产品,发展“小而精、特而美”的“一村一品”“一乡一特”,通过延链、补链、壮链、强链,把好资源转化为好品牌,把好品牌转变为好收益,推动主导产业做大做强、做精做优。

“我们还将健全体制机制,让更多脱贫群众分享产业增值收益。”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局长马缨介绍,在积极培育特色产品的同时,全区将采取龙头企业带动干、村企合作一起干等方式发展帮扶产业,鼓励各地选取适宜的经营模式,推动经营主体与农户通过订单生产、托养托管、产品代销、保护价收购等多种形式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支持经营主体拓宽用工渠道,积极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引导支持农户以资金、土地、知识产权等入股经营主体,多管齐下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

2022年,全区积极实施乡村产业提升行动,加快发展乡村特色优势产业。全区脱贫人口就业规模稳中有升,人均务工收入达到8364元,比自治区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高2965元,工资性收入占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的比重为55.9%,比自治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占比高23.2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