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号:010183242/2022-00252
  • 性:有效
  • 发文机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 题:关于同意阿克陶县撤销库斯拉甫乡的批复
  • 成文日期:2018-08-27
  • 发布日期:2018-08-31

新政函〔2018〕149号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

你州《关于撤销克州阿克陶县库斯拉甫乡的请示》(克政发〔2018〕2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阿克陶县撤销库斯拉甫乡建制,原库斯拉甫乡整体搬迁至喀什地区泽普县大亚斯墩区域,原库斯拉甫乡行政区域划归与其相邻的恰尔隆乡管辖。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规定勘定,并于2018年12月30日前将勘界协议及标界图报自治区民政厅备案。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及阿克陶县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着力优化城镇空间布局,着力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建设,按照土地资源集约优化原则,认真执行各类规划,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协调发展。

此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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