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7/16
17:55
来源:
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字体:大中小】
访问量: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群众反映“和田县财政局家属院物业公司长期未退还充电卡内剩余款项”问题。
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收到群众留言后,立即进行核查办理。
2024年10月,和田市阳光物业公司更换和田县财政局家属院院内充电桩,充电支付方式由刷卡支付改为微信扫码支付。前期办理充电卡的用户,卡内剩余款项直至2025年6月中旬仍未退还。6月26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实地赴该小区,召集和田市住建局、县财政局、阳光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现场制定解决方案。阳光物业公司已于7月10日向14位用户退费1705元。经电话回访核实,用户均已收到原充电卡内剩余款项。
作者:
【打印本文】【关闭】
点赞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