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12/13
11:48
来源:
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字体:大中小】
访问量: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哈密市群众通过“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伊州区天山乡板房沟村村道C414线路段因增加限高杆,影响周围企业正常装卸货物”问题。
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收到群众留言后,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督促哈密市人民政府核查办理。
伊州区天山乡板房沟村村道C414线道路两侧有14家企业(5家企业厂区、9家食品类批发库房)需大中型货车拉运货物,途经该路段频次增多,道路损毁严重,已影响到周边居民日常通行。且该路段两侧有1所幼儿园、8家沿街商铺,居住村民242户700余人,人流量较大,存在较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伊州区天山乡板房沟村委会为保护村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在村道C414线(板房沟路段)设置3.2米限高杆。同时,为方便辖区内企业货物运输,在C414线(板房沟路段)连接哈罗公路S235线向南500米处开通了一条田间道路,并提供11亩空地用于货物装卸和临时放置。
作者:
【打印本文】【关闭】
点赞
收藏
主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ICP备案号:新ICP备05001680号政府网站标识码:6500000034 公安机关备案号:65010202000778
政务服务热线: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