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群众通过“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公交车数量不足难以满足日常出行要求。
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收到群众留言后,经初步核实,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督促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理。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接到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转送的问题线索后,立即组织喀什市教育局展开核查。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建标〔1994〕808号)要求,喀什市应拥有公交车830辆,目前,喀什市只有一家公交公司(国营),每天投入公交车386辆,较国家标准缺公交车444辆。为缓解交通工具通行压力,近期,喀什市已采购200辆新能源公交车辆,即将投入运营,将有效缓解市民出行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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