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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29   浏览次数:   【字体: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2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xinjiang.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深入贯彻第二次、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时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条例》规定,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及时提供政策解读,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助力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应公开尽公开。制定《2022年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高效便捷政务服务信息。坚持政府信息全过程公开、全方位回应社会关切、全流程优化政务服务、全链条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畅通公开申请渠道,规范办理公开申请。

(二)提高公开成效。采用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提高政策公开覆盖,为公众了解各级行政机关职责以及履行职责的情况提供便利。妥善办理中国政府网“我向总理说句话”栏目转至我区的网民留言5780,开设“网民留言选登”专栏,主动公开困难诉求办理结果。及时公开公众关心关切的政策信息,进一步消除公众疑虑,化解公众困惑

(三)加强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的收集、分类存储管理、公开和保密审核、网络发布审核、信息系统维护、信息数字化管理、信息档案管理、信息查阅等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要求,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动态管理政府规章库,集中规范公开政府现行有效规章,为公众提供格式统一、内容完整、权威规范的规章文本。

(四)加强平台建设。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初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应用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优化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动态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对158个各级政府网站及1313个政务新媒体的监督指导,保证全区各级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平稳安全有效运行,实现同题宣传、同频共振、整体发声的矩阵效应。推动数字政府建设,对县级以上政府门户网站IPV6升级改造。刊发24期《政府公报》,向政务服务场所、政府信息公开场所赠阅13.2万余份《政府公报》。

(五)强化监督保障。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细化评估指标,完善评估方式,客观评价工作成效,实事求是指出问题,形成建设性意见。将评价结果运用到绩效考评中,形成以评促改、以考核促公开的工作格局。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对工作不力、公开成效不好的单位进行约谈、督办,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通过依法规范公开政府信息,有效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推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完善政府治理体系和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供支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14

16

205

规范性文件

514

867

434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709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03838

行政强制

3458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0225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81

42

21

4

34

1

128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1

0

0

1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98

15

13

4

8

1

63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96

1

1

0

3

0

10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3

0

0

0

0

0

13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8

0

0

0

0

0

8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5

0

0

0

0

0

5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1

0

0

0

0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7

0

0

1

0

0

8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8

0

0

0

0

0

8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3

3

0

0

0

0

16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55

18

7

0

21

0

40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8

2

0

0

0

0

2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9

1

0

0

0

0

1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1

0

0

0

0

0

11

2.重复申请

6

0

0

0

0

0

6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1

0

1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1

0

0

0

0

0

1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0

0

0

0

0

0

1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0

0

0

0

0

0

20

(七)总计

1182

41

21

5

33

1

128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9

1

0

0

1

0

1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8

16

10

5

49

6

1

7

4

18

4

0

0

1

5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门户网站没有全面规范准确公开政府信息。二是政策解读、重大决策预公开不到位。三是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程度不高。四是互动回复不及时。

(二)改进情况。一是督促各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组织对照公开栏,逐项检查公开信息,标注废止和失效文件,及时准确发布新制定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效。二是严格落实重大政策预公开制度,要求各地各部门在制定重大政策,特别是涉及公共利益、群众关切的政策时,严格落实预公开和政策解读制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指导和培训力度,提高基层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成效。四是跟踪社会舆情,关注群众的关心关切,及时回复诉求,帮助解决困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区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