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机关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22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机关(自治区政府领导及政府办公厅机关)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情况、工作人员及收费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资料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xinjiang.gov.cn)“信息公开专栏”内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机关信息公开机构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79号;邮编:830041;电话:0991-2383202;电子邮箱:zfxxgk@xinjiang.gov.cn。

本报告内容主要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机关2018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自治区各地州市及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机关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根据《条例》和《办法》由各地各单位提交公布,可参见各地各单位政府网站或其它媒体上所发布的相关内容。

一、概述

2018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工作部署,牢牢把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特例”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和各级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政务公开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大力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着力推动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公开,加快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公开方式,优化政府服务,在助推“放管服”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从加强组织领导、促进平台建设、丰富形式内容、完善制度机制等方面入手,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到位

自治区人民政府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提高主动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回应群众关切,扩大工作的宣传面,形成了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自治区人民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和公众需求,凡涉及群众利益和社会关切,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密切关注自治区党委、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和政策法规,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深入做好信息解读工作。

(二)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

自治区扎实稳妥有序地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公开透明度。一是在门户网站上及时公布经自治区人大审查通过的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草案报告。二是大力推进部门预决算公开,进一步明确部门预决算公开的要求,推动自治区本级部门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了经自治区人大审查的2018年度部门预算和2017年度部门决算。三是进一步做好“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在公布自治区本级“三公”经费预算的同时,提高“三公”经费公开覆盖面,公布自治区本级“三公”经费决算,打造“透明阳光”财政。

自治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继续依托政府网站做好预算信息公开的具体事项抓好督查落实。截止2018年底,43个单位在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全面公开了部门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

(三)加强制度和基础建设,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

为深入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同时进一步发挥政务协调、管理服务、基础保障、督促检查等职能作用,一方面,在工作实践中,认真贯彻《条例》和《办法》精神,严格执行《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规定》和《自治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范》,并进一步完善内部沟通协调机制,以推动自治区人民政府机关信息公开不断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继续做好在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提交依申请服务,落实专人按照《自治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范》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规范化和标准化。针对个人及法人现场提交的依申请公开申请,实行“统一受理、分别办理、集中备案”的工作机制,对申请事项、领导签批、办理部门、回复内容和统一编号进行规范。按照规定及时对每一个申请和办理结果进行存档。针对网上申请,通过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由专门人员及时受理,实现申请表格下载和在线申请提交。

(四)多渠道平台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更加畅通

一是坚持把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继续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网站管理办法》(新政办发〔2017〕190号),规范政府网站包括规划建设、开设备案、应用管理、安全保障、运行维护、整合下线的全过程管理,不断加强日常管理、维护和改进,整合信息资源,完善公开内容。

二是全年发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4期,共66万份,向全区党政机关、大专院校、大型企事业单位、办事大厅、基层组织、公共场所、政府信息查阅点、图书馆、文化室等免费发送。

三是积极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多种手段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继续健全自治区重要政策信息协同联动发布工作机制,实现全区政务微博、微信与政府网站信息及时发布和全面深度公开,对政府网站的“通知公告”、“政务要闻”、“政府文件”、“财政信息”等信息通过微博及时向网民推送。

四是全区共设置各级政府信息查阅点1297个。全区档案馆、图书馆及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开辟专门区域作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配备查阅和打印、复印等设备,为公众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方便。

五是增加信息公开渠道和平台建设。政府手机版网站及“政务新疆”手机APP正常使用,进一步扩大了政府网站信息公开覆盖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自治区人民政府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政府公报、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等多种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为社会公众提供了政府应公开的信息。

(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2018年度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日访问量达到23万人次,全年访问量2000万多人次。2018年,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68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34条,占0.52%;政府文件类信息68条,占0.1 %;重大决策类信息26条,占0.4%;人事管理类信息156条,占2.4%;工作动态类信息4560条,占69.4%;资金管理类信息68条,占1%;政务会议类信息7条,占0.1%;公共资源类信息150条,占2.3%;其他类信息218条,占3.32%。发布各类专题5个。

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期间,自治区人民政府公众互联网对国务院大督查和自治区自查工作进行专题链接,加大政府督查工作宣传报道力度,促进政府工作社会知晓,社会公众参与政府工作。同时,对国务院督查组提出的11件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公厅文件未在政府网站发布的问题线索,加大工作力度,迅速进行整改,11件文件全部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公众互联网站公布,得到国务院督查组的充分肯定。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会同相关厅局主动公开了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自治区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普通文件和自治区政府包括常务会议在内的重大会议情况,及时公布了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灾情、突发公共事件、防汛抗旱方面的信息内容;在资金管理方面公开了社会关注的2017年自治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自治区财政预算草案情况。

在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公开了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简历、人事任免、公务员考试录用实施意见、实施方案、招录简章等信息。

(二)政务微博

自治区政府网站在新浪网上设立的“新疆政府网”微博,对政府网站的“通知公告”、“政务要闻”、“部门预决算”、“政府文件”、“人事任免”等信息通过微博及时向网民推送,2018年已发布信息1000余条,目前共有24万用户关注。

(三)政务微信

自治区政府网站设立了“新疆政府网”公众微信,全年通过微信推送政府信息1000余条,满足了微信用户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规定》受理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从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机关收到信息公开申请6件,所有信件均按要求进行了认真答复,没有出现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内容主要涉及政府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退休人员待遇、专项资金、房屋拆迁与补偿标准等方面的问题。

四、工作人员及收费情况

自治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机构现有2名人员负责具体工作。未收取任何费用。(根据《条例》和《办法》规定,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有关费用可按规定收取。)

五、关于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的公开情况

2018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办理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5件,其中:主办4件,会同办理1件;办理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13件,其中:主办3件,会同办理10件

经审查,2018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5件,均为同意公开;办理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13件,其中5件为不公开,8件为同意公开。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政务公开体制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形式需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工作机制仍需加强。

2019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依法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群众关切,扩大公众参与,加强平台建设,增强公开实效,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工作体制,强化工作机构,定期开展交流培训,提升工作水平。在公文办理、会议办理中逐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加强政策解读规范性,建立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性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机制;对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会议加强公开力度。

二是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工作,继续拓展主动公开内容,不断提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质量和数量,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继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完善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媒体载体建设,不断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层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继续深化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

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体系,继续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关于以上报告,热诚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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