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27   浏览次数:   【字体:

2017年,全区政府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以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不断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要求,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具体安排,全区全面推行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以政务公开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形成了《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汇总自治区14个地州市、44个政府部门和直属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数据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xinjia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79号;邮编:830041;电话:0991-2383605,传真:2383534)

一、概述

2017年,全区各级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个总目标,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平台建设、公众参与,努力实现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不断增强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服务政府和廉洁型政府建设。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一是加强机构建设。制定下发《关于调整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新政办发〔2017〕110号),由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任组长,自治区副主席、政府秘书长任副组长,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编办、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等21个部门(单位)为成员,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各地州市、各部门参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做法成立或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14个地州市有12个地州市成立了政务公开办公室(科),配备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在全疆稳步推进。

二是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及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自治区分别细化制定了《自治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新政办发〔2017〕127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新政办发〔2017〕63号),扎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将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纳入2017年度全疆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络培训必修内容,分别于4月、6月份在乌鲁木齐市、博乐市分片区对全区220多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推动全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乌鲁木齐市、哈密市、阿勒泰地区、克州等地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最新政策、工作内容、公开要求等方面进行专题培训,提高了本地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素养和业务水平。

四是开展绩效考核。2017年,建立政务公开考核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强化激励和问责机制,以考核促落实。开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对所属14个地州市、39个与政务公开和群众关注度高的部门进行政务公开工作考核,通过自查、实地督查的方式,结合日常专项督查等措施,达到发现问题、完善工作、督促和推动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目的。确保全疆政务公开工作渠道畅通、统筹安排、协同推进。

(二)推进“五公开”基础工作。

一是严格审查公文公开属性。按照“谁制作、谁提出、谁审查、谁办理”原则,进行密级审查和公开属性审查,在发文稿纸中单设公开属性认定栏目,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种信息公开属性,由拟稿处室(单位)提出公开属性建议并说明理由。对确定主动公开属性的公文,各级政府发布时,均标注“此件公开发布”的字样,确保把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流程界定机制落到实处。

二是健全会议和办文程序。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各级政府建立健全会议开放、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等制度,根据需要邀请利益相关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以及部门有关会议,增强决策透明度。起草研究《政府工作报告》时,广泛征询专家学者、人大代表、公众代表、法律工作者意见,参与研究讨论,公开决策过程。同时,在决策重大项目、教育、医疗、住房、低保、收费等涉及民生重大议题时,均实行预公开,广泛征询民意。

三是完善主动公开目录。印发了《自治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新政办发〔2017〕127号),要求各地州市、各部门积极推进主动公开目录建设,明确各领域“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方式、时限。自治区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计生等19个部门,在梳理本部门本系统应公开内容的基础上,编制本部门本系统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同时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动态更新机制,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应用化水平。

(三)提升政务公开参与水平。

完善政策解读机制,畅通政策解读渠道,突出重点政策解读范围,提高政策理解力和透明度,更好地保障各族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是建立健全政策解读机制。明确由各地州市行署(政府)、各部门政府办公厅(室)统筹协调、文件起草部门分工负责、宣传部门指导协调、新闻媒体积极参与、社会各方共同配合的新闻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机制,确保政策解读与宣传舆论引导有机衔接。

二是畅通政策解读渠道。在各地州市行署(政府)、各部门门户网站开设“政策解读”栏目,将该栏目作为各级政府解读各类政策措施的重要渠道。充分发挥新媒体开放、迅捷、互动的优势,通过网络新闻发布解读政策,建立网络新闻发言人和网络评论员工作制,通过政府官方微信平台举行新闻发布,发改、经信、人社、民政等30多个重点部门主要负责人根据重点项目、民生工作进展情况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实行“菜单式”解读,增强解读针对性。

三是加强重点政策解读。围绕公众关切、群众关心的民生热点问题,发布政策解读信息,包括发布2017年“十三五”相关规划、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保障中央环保督察、经济运行情况、免费教育、医疗、住房等热点领域的信息。

(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强化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各地州市、各部门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强化政府门户网站的支撑体系建设,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根据本级政府门户网站的域名为所属部门配备二级域名,推进资源集约利用。不断加强政府网站安全,积极探索新技术,与云安全服务机构深入合作,开通云监管服务,构建网站无障碍浏览服务,按等级保护要求加强网站安全管理。

二是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各地州市、各部门立足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发布权威信息;充分运用“两台两报”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新媒体资源,扩大信息发布途径;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等方式,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如召开倡导公共文明行为、物业收费管理、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食品安全等方面新闻发布会;加强对政务“两微一端”以及开设在其他第三方平台上的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和应用,及时发布与社会公众关系密切的民生保障、环境保护、政务服务等信息,为各族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三是提升政府公报编发工作水平。发挥政府公报发布政令、公开政务、指导工作、服务社会的平台作用,完成维、汉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办刊任务。坚持落实《政府公报办刊规则》以及“三校四审”机制和全程质量监控机制,严把编辑校对、印刷装帧、成品验收、发送时效等各个环节质量关口,切实发挥政府公报宣传政策、提供服务、统一文本标准的作用。

(五)深化政府与公众交流互动。

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在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主席信箱”,安排专人负责办理,及时答复各族群众反映的问题。开设“在线访谈”栏目,邀请20余位相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学者就政府出台的减税政策、食品安全、环保、卫生医疗等领域政策录制播出访谈视频。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发重点环节,各地州市、各部门根据规范性文件影响范围、程度等情况,由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起草部门向上级人民政府报送规范性文件送审稿时,随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公告、会议纪要等相关材料。

(六)增强政务舆情回应实效。

加强网络舆情管控,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突出重点舆情收集,特别是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期间,积极收集网站、微博、论坛、贴吧及微信等平台的环保舆情。在此基础上,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察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及时公布中央督察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信箱,对信访案件的边督边改过程进行跟踪报道,对已办结的信访案件及时进行公开,实现了电视有图像、报纸有文字、电台有声音、网络有报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让群众看到问题的解决,在全疆营造了支持、参与、监督环保督察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全区各级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文件精神,制定了《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新政办发〔2017〕63号),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认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努力实现公开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一是加强预期引导。按时公开各项统计数据。每季度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公开自治区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按年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和新疆统计年鉴。通过政府网站公开统计数据,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统计数据,配发解读文章,深入分析数据波动原因、经济运行的特点和趋势,解读经济热点问题,为社会各界客观准确地把握经济形势提供参考。做好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开,加大问题典型、整改典型等方面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定期发布政策跟踪审计结果公告,督促被审计单位将问题整改到位,促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二是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和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在政府网站建立企业负担调查信息平台,开设自治区“减轻企业负担直通车”专栏,公开全区减轻企业负担举报电话、邮箱及信息。缓征和停征一批涉企收费和基金项目,制定电力行业推动体制改革为企业减负政策,降低企业成本。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减轻企业负担约12亿元。启动自治区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成立12个检查组,对自治区本级及14个地州市的行政事业单位、行业协(学)会、商业银行等260余家单位开展检查,共查出涉嫌违法收费案件67件,检查结果面向社会公开。严格实行收费基金目录公开制度。印发《关于加强自治区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将自治区所有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以及举报投诉电话,通过财政厅网站进行集中公示,并实行动态管理。加大收费规范措施信息公开力度,对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中取消的价格调节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和行业协会商会等涉企违规收费项目,及时在报纸、电视台、网站等媒体公开,让企业更便捷地知晓政策、享受实惠。

三是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通过政府网站公开PPP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进展、专家库等信息,做好项目准备、实施等阶段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对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等内容的公开力度,着力提高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2015年以来,先后向社会推介发布了六批PPP项目,合计421项,总投资7227亿元,涉及能源、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环保、信息通信、重大市政工程等领域。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一是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督促各地州市、各部门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监督管理办法》,以清单管理推动减权放权,各类清单都要及时向社会公开。修订并公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涉及12方面37类项目,共77项核准事项。全面推行涉企收费公示制度,公开《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等三项目录清单》,将政府定价涉企收费项目全部纳入清单,建立全疆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实行动态管理,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

二是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做好国有产权交易、增资扩股项目的进场交易工作,制定并公开《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关于监管企业资产出租进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国有产权和资产交易除特殊情况外,都在新疆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公开转让,并实现了在E交易电子平台进行交易。每月中旬在政府网站公开上月自治区所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实现利润等经济效益指标。依法依规公开国有企业生产经营、业绩考核、改革重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企业负责人重大变动、年度薪酬等情况。公开自治区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工作,重点公开企业生产经营和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三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公开涉牧类民生及经济发展等重点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每周发布牛羊肉、牛奶、禽蛋市场价格信息,每月发布牛羊肉、牛奶、禽蛋等主要畜产品价格走势分析,每季度定期汇总分析全区畜牧业经济运行情况。发布《2017年畜牧行业相关政策解读》,对自治区政府落实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重点工作进行解读,真正让农民群众看得到、听得懂。与中国粮油市场报合作,及时准确地提供全国粮油行业动态和市场行情分析信息。公开粮食直补政策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工返乡创业等政策信息。建立粮食收购政策公示制度,将小麦、玉米等粮油收购价格、质量标准、收购服务公约和监督举报电话等在各粮食收购站点进行公示,使广大售粮农民全面了解政策,为农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提供便利。

四是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加大营改增相关政策措施、改革进展及成效公开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切问题。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通过新疆日报、政府网站,公开2016年自治区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自治区预算草案及全套报表,实现政府预算全口径公开。自治区本级130个部门单位,除涉密原因外,全部公开了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覆盖率达95%。并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

一是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建立去产能公示公告制度,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根据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制定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政策,努力化解我区钢铁行业产业过剩问题。自治区24家“地条钢”生产企业(500万吨产能)按照国家“四个彻底”的标准全部关停、拆除,为钢铁行业转型升级创造了条件。通过政府网站分批次向社会公示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已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公布企业产能、奖补资金分配、违法违规建设生产和不达标情况。

二是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简报及节日期间检查市场保障供应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简报;公开关于粮油、禽蛋、蔬菜等生活必需品零售价格市场监测信息、酒类市场稳定和消费安全保障信息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消费类信息,引导消费升级。2017年以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发布《自治区质量状况白皮书》,公布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牵头召开新疆名牌产品新闻发布会,公布新疆名牌产品评选情况和名牌产品。2017年,组织开展第三届政府质量奖评审,质量奖评审工作全程网上公开,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协调人民日报、央视网络电视等11家中央媒体开展“质量提升新疆在行动”专题活动,与新疆电视台直播民生栏目合作,播出了《新疆质量》和《品质生活》专栏节目30余期,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四)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

一是推进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通过新疆日报、天山网等媒体,重点宣传自治区扶贫开发政策和脱贫攻坚措施等贫困群众关心的内容。在政府网站公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帮扶措施、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结合自治区扶贫攻坚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专项行动工作开展,及时公布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和兜底扶贫政策措施,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兜底扶贫新纳入农村低保数量、兜底保障标准、2017年低保提升标准、资金支出情况等一并向社会公布,公开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政策。通过政府网站、广播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布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灾民救助各类社会救助标准、资金情况等信息,切实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让困难群众了解政策、切实得到保障。

二是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制定并公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新疆主体功能区划》。及时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除涉密或不宜公开的建设项目外,全面公开建设项目环评、竣工环保验收信息,全文公开环评文件、批复文件,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并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及时反馈意见建议办理结果,做到重大决策的预公开。做好企业监测、监控信息公开工作。督促纳入国家考核的重点监控企业按环保部《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及时发布企业有关监测数据等信息。每月发布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企业名单。在政府网站建立环境质量信息发布平台,实时公布环境空气、饮用水源地和河流湖库环境质量状况,定期公布年度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三是推进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做好教育监管信息公开,向自治区所有本科院校印发了《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指导高校公开本科教育质量报告、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要求列出招生考试、学位学科等50个事项信息。出台并公开《自治区建立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实施方案》、《自治区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深化改革实施方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公开改善医疗卫生服务、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检查、免费体检落实情况等信息。

四是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管理办法(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信息公开办法(暂行)》有关规定,做好食品抽检、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工作。加大监督抽检、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案件等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共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公告31期,药品质量公告7 期,医疗器械质量公告1期,化妆品质量公告1期。发布监督检查与飞行检查通报(公告)25期,公开通报企业23家。全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过各级政府网站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一般程序)3234件,公开率达到100%。

(五)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

一是围绕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公开。做好防范金融风险工作,在每季度的经济运行分析会上,对企业投资风险和债务风险进行分析和提示,并及时公开会议主要内容及有关情况。印发《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降杠杆防风险工作方案》、《关于加强“两金”清理清查清收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国有企业集资风险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做好企业提质增效、降杠杆、防风险工作,督促监管企业压减应收账款、清理无效库存,加强“两金”清理清查清收等工作。同时在财政部门网站公开行政处罚与行政许可决定,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和透明度。

二是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公开。依托“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和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加强各地农村安居工程、保障性住房建设、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等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各地州市及时公开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信息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信息。制定《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办法》,规范各地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工作。在农村安居工程建设分配过程中,督促指导各地将建房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均在乡镇和行政村公开栏公示,接受各族农民群众监督。

三是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公开。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大检查专题宣传。在国务院安委会来新疆巡查、大检查期间,及时通过报纸、网站公开巡查信息,组织编印巡查简报10期。建立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预警工作机制,制定《自治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预警短信发送制度》,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事故救援进展处置信息、安全生产预警信息。2017年,下发防范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通知11次,发布预警信息23期,通过短信终端发布预警短信23次,共计4.8万余条。发布安监局(2017年第8号)公告,向社会公开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公示名单。

三、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全区各级行政机关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细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成效,努力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准确、及时。

(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情况。2017年,全区各级行政机关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共730799条,其中: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9852条;各部门、地州市行政机关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720947条。

(二)通过政务微博微信主动公开情况。2017年,全区各级行政机关通过政务微博发布政府信息80961条,其中:自治区人民政府微博发布政府信息1401条,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政务微博发布政府信息11561条,地州市行政机关政务微博发布政府信息67999条。全区各级行政机关通过政务微信发布政府信息85503条,其中: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1345条,地州市行政机关发布68564条,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发布15594 条。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全区各级行政机关按照依法、服务、开放、便民的原则,通过更新信息公开指南,畅通网上服务平台,拓宽申请受理渠道,优化办理答复程序,极大地方便了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一)收到申请情况。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1154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受理的1154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全部按时办结。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已全部按时办结。

(三)收费情况。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开政府信息,全部免费。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情况

2017年,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案件共61件,其中:自治区本级行政机关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案件共7件,均依法办理。

六、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7年,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等不同公开形式的作用,提升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但就全区整体而言,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与贯彻落实《条例》、《办法》的规定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一是政务公开业务能力有待提高。有的地区和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不健全,专职人员少,业务能力不高。二是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地方和部门单位存在政务公开形式单一,渠道不畅、内容不全面,程序不顺畅,不能及时、全面、准确公开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公开效果不明显。

2018年,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群众关切,扩大公众参与,加强平台建设,增强公开实效,为加快建设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新疆做出新的贡献,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健全政务公开领导和工作机制。针对全疆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不完善的情况,督促各地州市、各部门参照自治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置规格,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兼)职人员,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确保全疆政务公开工作渠道畅通、统筹安排、协同推进。

(二)加快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将政务公开实践成果上升为制度规范,对不适应形势要求的规定进行及时调整完善,落实政务公开相关规定,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的突破。

(三)健全政务公开管理制度。围绕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工作,推进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规范依申请公开,依法办理信息公开申请件,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

(四)突出重点领域公开。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工作大局,进一步做好减税降费、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公共资源配置、“放管服”改革、国资国企改革、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财税改革、化解过剩产能、扶贫脱贫、社会救助、环境保护、教育卫生、食品药品安全、防范金融风险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效果。

(五)加强解读与回应。充分发挥各部门政策参与制定者、专家学者及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重要政策的宣介、解读,力求多角度、全方位、有序有效阐释政策,着力提升解读的权威性和针对性。严格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完善政务舆情的监测、研判和处置机制,不断提高政务舆情回应成效。

(六)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助力经济发展,增强市场信心,消除市场误解和疑惑;助力深化改革,汇集民心民智,解决体制不畅;助力民生改善,公开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助力政府建设,公开权力清单,约束权力运行。

(七)完善培训和绩效考核工作。根据国务院要求,建立培训和绩效考核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自治区各级行政学院干部培训课程。今年,继续将对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轮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理论政策和业务能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绩效考核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