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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4-01   浏览次数:   【字体: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

2015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编制而成,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门户网站(www.xjwh.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办公室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天山区人民路312号自治区文化厅。邮编:830002,电话:0991-8808121。

一、总体情况

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深度和广度,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全面向社会公开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方面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事项,积极推进各类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了公信力,为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2015年,通过自有平台公开各类信息6888条,通过信息报送平台向文化部、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报送信息1875条,采用388条,平均采用率达21%。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

调整了文化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厅办公室作为政务信息公开责任部门,重新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充实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量,划拨50万元专款升级改造信息公开平台《新疆文化网》,强化网站信息统计和数据分析功能,建立严格的发布前三级审查机制等。理顺工作关系,减少职能交叉,全面保障文化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高效推进。

(二)加大重要信息和关键信息的公开力度

2015年,自治区文化厅在继续推动政务信息公开规范化、常态化的基础上,认真梳理文化领域群众关心、部门担心应公开而未公开的重要信息,顶住压力,攻坚克难,加大公开力度,积极推进“阳光政务”。

1.行政权力公开。首次向社会公布文化厅行政权力清单,明确行政许可权力范围和规范流程,及时公布经财政厅核批的2015年文化厅三公经费预算、预算调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2.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首次公开了文化厅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工程和重要活动信息,以便社会公众随时了解进展,开展监督。另外,高度重视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公开,及时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等渠道公开新疆艺术中心建设、图书馆二期工程建设、重点文物保护工程等重大民生工程的实施和进展情况,重要文化活动新闻信息发布、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人事招录考试等公共服务信息也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方便公众查询和参与。

3.政策解读公开,回应群众关切。充分利用新疆文化网,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对文化领域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通过发布权威解读稿件的方式,及时进行科学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充分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可视化方式,发挥网络传播优势,增强政策解读效果。2015年全年通过文化新疆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图文信息近千条,通过网络调研、互动访谈、建言献策、咨询服务等网络互动渠道开展政务舆情收集,回应网民关切,重要文化活动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在网上发布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

(三)充分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

根据新时期文化信息化的潮流趋势和拓展移动端文化宣传阵地的新要求,文化厅于2015年5月对官方网站---新疆文化网进行了全新改版,通过对网站平台的全新改造,使政府信息公开有了可靠的平台支撑。同时,还注册开通了“文化新疆”微信公众号,配合新疆文化网、文化厅新浪官方微博开展信息公开,形成了“三位一体”的立体格局。每个工作日定时向手机端推送最新文化动态和媒体文化资讯,关注人数不断增加,发布信息的受众面不断扩大、影响力不断提升。截至目前,固定关注人数已达2733人,关注浏览人次超过127万(不含转发浏览)。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5年,文化厅在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方面,积极作为,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切实提升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的主动性。

一直以来,文化厅对于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的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2015年,在对文化厅系统政府信息进行深入梳理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和目录,日常产生的各类文件、材料,都由厅办公室进行能否公开的审核,并在审核单上注明,督促其按《条例》规定,全面、准确、及时做好公开工作。为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不被重视、各信息源部门和单位积极性不高、政务公开部门变成无源之水的问题,厅办公室专题研究,有针对性地采取明确公开信息种类,按网站栏目划分责任田的办法,将新疆文化网72个栏目分配给厅系统18个处(室)和21个直属单位,量化信息报送任务、统计通报信息发布情况、结合年终考核评优等措施,激励各处(室)和直属单位重视并提升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取得了一定成效。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1条。通过新疆文化厅门户网站公开公示公告、行政审批、人事、财政预算、出入境人员等信息47条,其他文化动态信息1580条。全年举办新闻发布会3次,其中文化厅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1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文化厅尚未收到相关公开申请。故无此项公开内容。

尽管文化厅已连续多年未收到公开申请,但厅办公室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依申请公开的相关规定,并结合网站改版升级和机制再造的时机,在日常信息公开过程中不断通过信访投诉等互动渠道演练依申请公开的操作流程,随时为依申请公开做好准备。

四、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通过新疆文化网互动栏目回应网友关切78条(其中,信访投诉10条、建言献策10条、在线咨询58条),通过微信微博回应网友关切100余条,办结率100%,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事项。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申述情况

2015年,我厅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厅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七、工作人员情况

文化厅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共5人,专职2人,兼职3人。各部门、各下属单位及地州文体广新局均设有信息员。

八、存在的问题

回顾2015年的工作,我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期望,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1.个别处(室)、单位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不够到位,“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意识尚未真正确立,公开政府信息的紧迫感、主动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各处(室)、单位虽然指定了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人员,但人员变动过于频繁,工作交接中欠缺沟通,严重削弱了政府信息公开队伍的稳定性,信息公开工作缺乏延续性。

2.主动公开信息的质量还不够高。各处(室)、单位公开信息主要还是集中在政务动态类信息,政策解读、办事服务类信息更新数量明显偏少。

3.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有待进一步完善。

九、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6年,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厅将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抓手,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1.切实加大对各处(室)、单位负责人及信息员的培训力度,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明确责任,继续梳理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细化分类、规范表述,使政务信息提供者和管理者都更加明确自己的职责,切实稳定信息员队伍,强化信息公开的意识,提高公开主动性。

2.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策划指导和对信息员的写作能力培训,切实提高信息的针对性和信息员的文字能力。

3.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程序,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监督和考核机制、激励问责机制,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

201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