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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塔城地区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6-04-01   浏览次数:   【字体: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塔城地区行署办公室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咨询、复议、诉讼、申诉和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本年报中统计数据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年报电子版可在塔城地区政府网站(www.xjtc.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查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塔城地区行署办公室;地址:新疆塔城市新华路2号;邮编:834700;电话:(0901)6222006、6227825。

    一、概述

    2015年,塔城地区行署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为主线,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保障公民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等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强化组织领导。塔城地区行署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地委委员、行署常务副专员为组长,地区机关部门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设立专职政务公开办公室。各县(市)也相继调整充实了领导小组,并明确了专兼职人员。据初步统计,全地区有专兼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130余人。

    (二)强化学习培训。以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公厅《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及自治区《2015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重点,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活动,并积极协调将政务公开知识培训列为组织部干部培训和新招录公务员培训内容,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和公开主体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

    (三)强化制度建设。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中确定的9项重点工作,明确牵头单位,建立完善政务公开领导责任、办理承诺、首问责任、限期办理、监督评议等制度,制定下发了《塔城地区2015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关于主动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信息报送通知》等文件,并狠抓措施落实,切实以制度化力促政务公开实现经常化、长期化、规范化。

    (四)强化保密审查。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保密审查规定,要求各县(市)、各部门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经信息公开操作人员审查后报负责领导审批,从源头上落实了保密审查。结合日常工作指导,对部分县(市)、部门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落实情况检查,重点围绕保密审查制度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流程、公开平台管理等方面,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1、抓好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对取消、下放、清理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全部进行及时公开。今年以来,对230项(其中有21项为重复确认,待行署工作会议后核销)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再梳理,取消60项、下放审批权限39项,合并60项,调整管理方式70项行政审批事项(包括部门名称、行政职权、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等),全部已在塔城地区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同时,根据自治区要求,及时下发《关于做好网上政务公开指南(2015)修编工作的通知》,认真开展了资料收集和文字编写工作,内容覆盖全地区五县二市的政府机构设置及职能信息。

    2、抓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照全面公开、稳步推进和“谁分配、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在政府网站进行了2014年度决算报告及附表和2015年预算安排等信息公开。对“三公经费”、政府采购和重点支出安排情况等信息向社会公开。全面公开专项资金信息,编制政府部门专项资金清单和收费清单,及时公开2015年度各类专项资金,依照各单位执法收费和法律法规依据,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将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涉房收费等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同时,今年以来地区政府采购中心共在采购网上公开招标项目29个,公开开标公告29个,公开中标公告29个。

    3、抓好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实行建筑工程电子网上招投标,缩短办事时限,提高服务效能,促进建筑业项目早开工、早建设。做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对所有保障性住房项目在施工现场进行信息公开,确保了百姓了解党的政策,更好的监督住房保障工作。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房屋征收的政策规定,做好政策宣传工作,通过发放宣传单、入户讲解等宣传手段,向广大群众宣传当前房屋征收政策及群众关心的旧平房区改造等热点问题。认真做好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广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公开工作,在国有农用地的发包中,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发包,并责成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全程监督发包工作,接受新闻媒体监督,对外公开档案资料,防止“暗箱操作”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4、抓好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及时公布投资项目计划安排,在地区发改委网站中的重点项目栏内,将2015年重大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安排表、塔城地区政府投资重点工程计划安排表和投资实事工程计划安排表进行公布。坚持全地区重大项目、重点工程“一月一汇总、一季一通报”的项目日常跟踪机制,加强项目日常信息收集工作,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及时编写项目进展信息,通过发改委网站和政府网站等途径予以公开。

    5、抓好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做好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对低保申请条件,由乡镇和社区实行低保政策、工作人员、办事流程上墙“三公开”制度;在村务公开栏对申请低保人员申请情况和审批情况进行公示,城镇低保户均编制二维码在社区公示。同时,要求工作人员深入到村队、社区广泛宣传低保的申请审批程序,设立咨询投诉电话,及时办理群众投诉、来信来访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价格信息系统管理,公开公示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透明度。继续实施收费公示制度,并组织纪检、物价、财政等部门对全地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教育收费和公示情况进行检查,调查面达到了90%,未发现教育行业乱收费和滥订资料现象。

    6、抓好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塔城地区国资委监管企业重大事项报告范围的通知》,完成了地区国投公司及子公司、控股公司和参股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积极维护了出资人的合法权益,对宁城宾馆、行署驻乌办事处等单位建立了考核体系。目前,全地区国有企业的主要财务指标、绩效考核以及整体运行情况等信息,均依照其上级主管单位工作要求,按规定向社会公开。

    7、抓好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在地区政府网站开设空气质量日报,坚持每日向社会公开辖区环境空气质量,确保了公众的环境知情权。积极落实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公示,确保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开透明,通过工作动态及时反馈污染源环境监管和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借助“6.5环境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积极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发挥网络优势,坚持在微博上播报地区“城市空气质量”情况。

    8、抓好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利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平台,及时主动公开与经营者、消费者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政府信息,对涉及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体系建设、食品药品专项整治的信息做好审核把关及公开工作。围绕公众关注的食品药品重点环节和焦点,及时做好信息解读工作,提供网上查询服务,及时向社会传递最新有关食品药品政策信息和工作动态。今年以来,共公开食品药品行政许可10项、行政处罚310起、抽验监测343批次、监督检查餐饮单位及药品经营企业2850家次。

    9、抓好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对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等随时在民政服务网站、民政局公示栏进行公开;对社会组织机构名称、经营地址、资质状况等基本信息进行公开公示。特别是在婚姻登记机关、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社会福利院、农村敬老院、殡葬服务机构等基层服务窗口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和行政许可工作,逐步规范了各类窗口服务单位的工作程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各县(市)、各部门共同努力下,我们通过以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及《塔城日报》等多种途径,着力搭建高效便捷、渠道多元的公开载体,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

    1、塔城地区政府网站。一是塔城地区政府网站2015年日访问量达到7245次,全年访问量2607982次。今年通过塔城地区政府网站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668条。其中,政务动态1046条,经济动态699条,县市动态2971条,部门动态1988条,政府公文93条,视频新闻366条,其他类信息1427条。二是主动公开了2014年政府信息工作报告、塔城地区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171条和塔城地区包括常务会议在内的重大会议情况及重要领导讲话,及时公布了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灾情、突发公共事件、防汛抗旱方面的信息内容;在资金管理方面公开了社会关注的2015年塔城地区政府和部门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情况,共计有83家单位公布。三是根据《关于认真做好廉政风险防控相关内容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塔城地区政府网设立专栏对塔城地区地直部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有关材料进行公布,先后主动公开25个地直单位。四是在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公开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简历、人事任免、公务员考试录用实施意见、实施方案、招录简章等信息。

    2、政务微博。为拉近政府与群众的距离,切实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我们积极利用政务微博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立了政务微博与政府网站信息及时发布和全面深度公开的联动机制。塔城地区政府网站在新浪网上设立了“塔城地区政务微博”,对政府网站的“通知公告”、“政务要闻”等信息通过微博及时向网民推送,2015年以来已发布政务微博信息518条。

    3、政务微信。塔城地区政府网站设立了“塔城地区政务微信”公众号,全年通过微信推送政府信息78条,尝试通过新媒体满足微信用户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

    4、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根据《条例》和《办法》要求,大力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建设,在塔城地区档案馆和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等地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配备计算机、便民手册等,为公众查阅信息提供便利。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规定》开展了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继续做好在地区政府门户网站在线提交申请服务,落实专人按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范》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今年以来,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查询的申请。 政策解读方面,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协同地区各单位或法制办,积极做好相应解读工作。舆情回应方面,依托政府网站,开设网站信箱专栏,将热点、焦点问题印发给相关部门和分管领导。今年以来,收到信访件232件,回复170件,满意率100%。

三、工作人员及收费情况

塔城行署电子政务办公室承担塔城行署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现有兼职人员4人负责具体工作。根据《条例》和《办法》规定,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有关费用可按规定收取,但目前尚未开展收费工作。

    四、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5年塔城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个别县(市)和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到位,公开内容不够规范,工作模式较为单一,透明度仍需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按照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制定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向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二是抓学习宣传。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培训列为组织部干部培训和新招录公务员培训内容,加大宣传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理念和基本知识,切实解决好“为什么公开、公开什么和怎样公开”的问题,积极营造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氛围。三是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围绕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重大建设项目等9个重点方面,加大公开力度,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根据不同群众的需要,及时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以上报告,热诚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