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塔城地区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5-04-07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塔城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塔城地区政府网站(www.xjtc.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查询。本报告内容主要为塔城地区行署机关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地区各县(市)及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可参见各县(市)、各部门政府网站或其它媒体所发布的相关内容。

  一、概述

  2014年,塔城地区行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有关规定,不断加强组织领导,逐步完善工作制度,着力加强平台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保障公民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等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机制。着眼构建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行政管理体系,地县两级将政府信息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充实公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目前,塔城地区行署为塔城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塔城地区信息化办公室为塔城地区行署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承担全地区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同时,为方便信息公开工作和公众查询政府信息,明确了政府机关信息公开范围、程序、保密审查机制和工作职责分工,组织编制了塔城地区行署机关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并根据信息公开目录对各部门工作从政府职能、政策法规、重大决策、资金管理、公共资源、人事管理、社会服务、工作动态等方面进行了有关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

   (二)丰富公开载体,拓宽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立足服务人民生产生活、服务地区改革发展稳定,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抓手,建立健全公开规范体系,不断创新公开形式,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水平。一是在“塔城地区政府网(www.xjtc.gov.cn)”上完善了政府公开信息专栏,进一步充实了法规政策、工作机构、公开指南、公开目录、专员分工、工作动态、意见反馈和公开信息等子栏目,用于发布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有关信息;二是积极利用政务微博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立了政务微博与政府网站信息及时发布和全面深度公开的联动机制,对政府网站的“通知公告”、“政务要闻”等信息通过微博及时向网民发送;三是在塔城地区行署办公室和塔城地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下,根据《条例》和《办法》要求,大力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建设。

   (三)拓展公开内容,增强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一是决策公开方面,除涉及国家机密外的内容,全部面向社会公开,并实行决策前公开和实施过程动态公开,卫生系统以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为重点,推行院务公开,及时公布医疗服务、常用药品价格和服务承诺;教育系统以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加强招生管理为主线,推行校务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招生计划、入学条件�民利民为出发点,实施价格听证、咨询等制度,重点公开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岗位职责和办事纪律等内容。二是财政公开方面,充分发挥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作用,严格执行“乡财县管、村财乡管”制度,定期公开建筑材料市场指导价格和近年重大工程项目列表、工程建设管理和建筑建材业管理等内容,及时公开财务预决算、审计制度和审计结果。三是基层政务公开方面,立足建立村务管理监督体系,进一步规范村委会议事、民主管理、财务管理程序,定期将群众关心的宅基地划拨、村干部工资、财务收支明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情况向村民公开。同时,狠抓以强化内部监督为核心的对内公开,把与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事宜,包括招待费、通讯费、车辆管理费、差旅费、住房分配、职称评定、晋级评优等在单位内部公开,使政务公开逐步走向规范化。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在各县(市)、各部门共同努力下,地区行署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及《塔城日报》等多种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为社会提供了政府应该公开的信息。
  (一)塔城地区政府网站。一是塔城地区政府网站2014年日访问量达到8535次,全年访问量1319867次。今年通过塔城地区政府网站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68条。其中,政务动态532条,经济动态156条,县市动态1721条,部门动态1741条,政府公文93条,视频新闻320条,其他类信息213条。二是主动公开了2013年政府信息工作报告、塔城地区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塔城地区包括常务会议在内的重大会议情况及重要领导讲话,及时公布了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灾情、突发公共事件、防汛抗旱方面的信息内容;在资金管理方面公开了社会关注的2014年塔城地区政府和部门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情况,共计有83家单位公布。三是根据《关于认真做好廉政风险防控相关内容公开工作的通知》(塔地纪传〔2014〕61号)要求,塔城地区政府网设立专栏对塔城地区地直部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有关材料进行公布,先后主动公开25个地直单位。四是在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公开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简历、人事任免、公务员考试录用实施意见、实施方案、招录简章等信息。

  (二)政务微博。塔城地区政府网站在新浪网上设立了“塔城地区政务微博”,对政府网站的“通知公告”、“政务要闻”等信息通过微博及时向网民推送,2014年以来已发布信息410余条,目前已分别拥有粉丝1645。

   (三)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在塔城地区档案馆和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配备计算机、便民手册等,为公众查阅信息提供便利。

  三、依申请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规定》开展了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继续做好在地区政府门户网站在线提交申请服务,落实专人按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范》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今年以来,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查询的申请,但电话查阅有45人(次)。查阅内容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养老保险、转业军人就业、取暖费、房改政策、工资改革和个人政策待遇等方面。

  四、工作人员及收费情况

  塔城行署电子政务办公室承担塔城行署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现有兼职人员4人负责具体工作。根据《条例》和《办法》规定,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有关费用可按规定收取,但目前尚未开展收费工作。

  五、强化效能考核,确保公开落到实处

  坚持把政务信息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与其他工作一起安排、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是加强对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的季度检查,对不规范的信息进行清理,对内容不全、格式错误等信息,要求限期整改,对未及时公开的信息,要求立即公开,并及时通报督查情况,有效地推进了该项工作的开展。二是自我监督方面,各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实施自我监督,对存在问题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总结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及时改正。三是纪律监督方面,纪检监察部门督促有关部门召开以政务公开为主题的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加大对政务公开活动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四是审计监督方面,审计机关对各县(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政府部门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它有关基金、资金的收支情况依法进行审计监督。五是民主监督方面,各级人大代表和群众代表组成专门监督评议小组,不定期开展民主评议监督活动,广泛听取群众呼声,提出监督意见,及时反馈政务公开效果。同时,还建立社会监督体系,设置举报电话、举报箱、投诉举报信息平台,积极接纳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意见、建议和投诉;邀请党政机关及社会各界人士为政务公开工作的特邀监察员,采取明查暗访、定期例会、电话征求意见等办法,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六、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4年塔城地区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府信息对社会公众生产生活服务作用需进一步发挥;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需进一步拓展;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需进一步增强。2015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推进行政权力规范性运行的公开,把涉及政府人、财、物的行政决策和行政审批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推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公开,切实维护基层群众合法权益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二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坚持传统方式与新型方式并举,积极探索提高行政效率,利用新兴技术手段公开政府信息。加强政府门户建设,逐步扩大网上信息公开力度和深度,使之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三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加快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工作逐步向规范化和常态化方向发展。

  以上报告,热诚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