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机关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27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就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机关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重要举措。2014年,市政府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个总目标,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领域和内容,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及平台建设,不断提升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按照国务院、自治区的安排部署,近年来,我市始终将政务公开作为实现依法治市、促进政府机关职能转变、优化投资发展环境以及构建和谐首府的重大举措。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我市的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府主要领导的协调下,市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公室从原综合处分设出来,增加了人员编制,配备了专职主任。各区(县)和市属各有关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在全市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目前,市、区(县)两级政府均已成立职责明确、运转有序的组织机构,形成了上下联动、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完成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工作。制定我市《2014年政务公开暨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方案》,于2014年10月27日,在市政府1楼中心会议室,举办全市政务公开暨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班。培训范围为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各处室、市属各委、局、办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负责人及专职干部,培训率达100%。

  (三)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围绕打造在全疆审批事项最少、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环境,在全疆率先公布市本级部门“权力清单”,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45项,占全部行政审批事项的30%;下放市级管理权限90项,占现有市级管理权限的32.36%,以区为主的城市管理体制基本建立。完成推进行政许可办理信息公开工作。印发《关于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工作的通知》(乌政办函〔2014〕73号),经认真梳理审核,于2014年9月30日前,将全市39个部门及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实施的161项行政审批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期限、监督方式,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乌鲁木齐之窗”上向社会公开。

  (四)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信息查阅点等主动公开方式,畅通信息发布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完善信息发布、在线办事、政民互动功能。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规范信息公开的标准和程序。围绕财政预决算、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环境保护、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等群众高度关注的问题,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经梳理,2014年我市本级通过市政府网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社会广泛知晓的各类信息13615条(件),其中:综合信息10494条;文件信息58件;公共资源配置信息2711条(政府采购2659条、保障性住房18条、建设项目招投标34条);行政权力运行信息71件(条)(各部门行政许可审批71条,135项);重大经济数据信息2条;财政资金信息157条(地区本级财政预决算2条、各部门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155条);重要公共监管信息80条(环境保护46条、国土资源34条);重要公共服务信息22条(食品药品14条、社会保障和公开招录人员等8条);法律法规和政策解读信息20条。

  (五)强化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提升服务水平。我市继续加大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投入力度,使其成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是将应向社会公开的文件全部发布到网站,为各族市民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政府信息查阅服务。2014年,“乌鲁木齐之窗”网站已累计发布和更新各类政务信息14339条、新闻图片近1110幅,视频新闻355条,更新专题专栏65个,2014年“乌鲁木齐之窗”网站访问量达到771638人次。二是在我市门户网站“乌鲁木齐之窗”开辟的“政务公开”专区,为市民和企业提供政府部门的办事指南、资料下载和物业查询等多项便民服务。三是为更好地掌握民情民意,密切政群关系,搭建的《红山网》网络问政平台,全年已受理网络问政13310项,回复率达到99.1%。四是做好了政府网站政务微博“乌鲁木齐政务”的微博发布,在新浪平台发布微博1725条,拓展了政府信息的公开渠道。六是强化了书记听民声、市长信箱的公开答复工作,全年办理网上来信562件,办结率达到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主动公开信息的要求,2014年乌鲁木齐市政府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17条。其中规章文件类信息59条,占1.4%;资金管理类信息307条,占7.2%。

  主动公开了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规范性文件、普通文件;在资金管理方面公开了政府采购信息,在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公开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人简历、人事任免等信息。

  三、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的内容需进一步丰富,方式需进一步改进和创新;二是各区县、各部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质量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后,我们将按照自治区政务公开办的要求,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抓好政务公开绩效考评工作。根据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绩效考评有关要求,认真扎实做好政务公开绩效考评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制度建设。加强调查研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及时修改、补充和建立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同时,健全完善各项监督检查措施,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三)进一步抓好网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维护工作。指导各区(县)区和各部门、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群进行全面维护和管理,及时更新网站信息,按要求发布相关政府信息,接受群众查询监督。

  (四)进一步推进办事公开。加大对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教育、医疗卫生、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公交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公用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指导力度,将其服务事项、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工作规范及投诉渠道等群众关注度较高的项目作为重点内容向社会公开,确保公开事项更加贴近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

  本报告内容主要为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机关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各区(县)及市属各委、局、办机关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根据《条例》和《办法》由各区(县)、各部门提交公布,可参见各区(县)、各部门政府网站或其它媒体上所发布的相关内容。

  本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汇总期限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乌鲁木齐之窗(www.urumqi.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乌鲁木齐市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南湖东路30号;邮编:830063;电话:0991-4689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