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27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4〕12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有关要求,特编制本报告。

本报告内容主要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工作人员及收费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思路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资料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xjyl.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自治州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联系,地址:伊宁市斯大林街60号,自治州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邮编:835000;电话:0999-8024006;电子邮箱:zfxxgk2008@xjyl.gov.cn。

一、 概述

2014年,自治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条例》、国办发〔2014〕12号、《办法》和《规定》为依据组织开展,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重要内容。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优化调整,重新梳理了州政府本级和政府组成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将州直各县市、各部门信息公开目录的链接整合于州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中,并制作由12个县市(口岸)及49个部门组成的“三公”经费信息公开专栏,逐步推进全州行政审批、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招投标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州直绩效考核体系,坚持问题导向,查找薄弱环节,进一步调整完善考核细则,优化考核方式,同时,在州直开展的电子政务培训和政务公开培训中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培训内容,督促州直各级政府部门有力有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伊犁州直各级政府及组成部门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认真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4年,州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362条,其中,县市政府(口岸管委会)3836条,州直部门2526条。同时,向社会各界提供服务类信息182267条。

(一)主动公开的重点信息

1.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的信息公开,今年,经研究讨论,州本级共取消行政审批事项22项,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7项,合并行政审批事项70项为25项,已出台《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规范性文件(4个)对外予以公布,并逐步在州直主要媒体和网站公开;公开了《自治州本级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即部门权力清单,包含行政审批的事项、依据、条件。提供了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的表格下载、办事指南、监督投诉、便民问答等多项服务。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通过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通报2014年伊犁州质监系统执法打假及典型案例情况,公开了案件名称、被处罚企业名称、处罚依据及处罚结果。

2.财政资金信息公开。2014年5月,州直各县市(口岸)和州直75家单位首次分别通过州政府门户网站及各自门户网站公开了2014年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4年8月,州直各县市(口岸)和州直89家单位对2013年财政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进行了公开。在财政预决算公开中,各部门结合部门概况等文字说明和收支预决算总表及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表进一步细化部门预决算内容,同时,部分单位对本年度“三公”经费专项整改情况进了公开,并分析“三公”经费支出增减变化原因。

3.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加强土地管理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迁信息发布,各县市(口岸)在政府门户网站逐步公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公告信息及征收房屋调查结果、评估结果、补偿情况等信息;完善城镇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工作,及时通过州政府门户网站及州直主要媒体发布安居富民工程建设进度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及查询信息;关于政府采购情况,主动公开了采购供应商备案登记、政府采购程序等方面的信息,2014年州人民政府、县市政府(口岸管委会)发布采购公告594个、结果公告306个,其中包括采购项目名称、概况、采购方式等内容;公开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信息201个。

4.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做好高校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公开,伊犁州本地大中专院校均主动公开了各层次学历教育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等信息,公布了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公示了考生资格、录取结果等信息,并配套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大中专院校财政预决算信息与州直其他单位同时公开;公开了34个科技计划项目及实施过程;加强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州直各医疗单位义诊活动及医疗援疆活动公告;推进就业信息公开,州直各县市(口岸)及州人社局门户网站实时发布更新企事业单位招录信息及岗位需求信息、各季节招聘会信息、经济开发区及创业孵化基地各项优惠政策及创业就业发展动态信息;高度重视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城乡低保等社会保障待遇最新标准公开工作,并加强政策文件解读的信息公开,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对享受低保政策的城乡居民进行全面清理,并及时公开低保标准、申请审批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

5.公共监管信息公开。积极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发布《落实两条铁律建设美丽伊犁环保专项行动方案》,并将该专项行动在州直80家重点污染源工业企业的开展情况通过专题专栏进行公开,主要包括企业名称、存在的问题、整改要求、整改措施及效果等,通过伊犁州环保局网站及各县市网站公开各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批复文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等,按季度发布国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报告,2014年度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50条,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6个,项目环保验收信息14条;安全生产信息公开中,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及阶段性安全生产情况的通报,及时公开灾害性天气防范的预警预报信息;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医疗器械‘五整治’、餐饮环节重点食品保健食品监管和综合治理”等专项整治行动的时间、步骤、重点检查内容均通过网站及官方微博予以公开;推动信用信息公开,通过“关于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新闻发布会依法公布了两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网站公开16家企业的质量信用报告及4期建筑行业不良信息企业(个人)名单。

(二)主动公开的途径

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州(县市)档案馆、公共图书馆、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政府热线等主要公开渠道的作用,积极拓展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渠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府信息,增强服务性、时效性、互动性,扩大信息影响力。

1.政府网站。州人民政府、县市政府(口岸管委会)门户网站共发布动态信息80082条,发布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相关信息4240条,州长、市长、县长信箱共收到来信3391封,通过网上处理回复来信3306封。

2.新闻发布会。一年来,州人民政府、县市政府(口岸管委会)已召开新闻发布会18次,主要涉及消防安全、新增航空(铁路)线路开通、消费者权益、税收政策、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产品质量监督等内容。

3.政府公报。2014年,州人民政府办公厅认真编辑《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报》,已印制发行6期,公开规范性文件55件;每期公报的电子版都上传到州政府门户网站,方便公众查阅。并向州直各县市、部门免费赠送汉、哈文版7800份。

4.公共查阅点。州档案馆、图书馆汇集了州级各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设置电子触摸屏共计18台。各县市图书馆及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作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查阅点,为基层群众查阅和获取信息提供便利。

5.政务微博、微信。伊犁州政府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伊犁政府网”及时发布州直重大政务活动、惠民政策、社会经济发展及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教育医疗就业类信息,2014年共发布微博、微信2376条,与网友互动交流400余次。目前,伊犁州直各县市(口岸)及45个部门开通了政务微博,全年累计发布信息23804条,与网友互动交流约3700次。

四、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逐步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严格按照流程进行办理。州直各级政府部门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数为5件,当面申请3件,以信函形式申请2件。同时,州直有4家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了在线申请方式,今年暂未收到在线申请。申请公开的内容主要涉及人事信息、安全生产事故信息、企业改制信息等,目前,所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都已在《条例》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毕;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保护广大群众的合法利益,2014年,未发生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而引起的行政复议,州直法院系统共受理有关信息公开的诉讼1件。

四、 工作人员及收费情况

根据《规定》,州人民政府办公厅为自治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州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为州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承担州政府办公厅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各县市政府、各部门比照确定了主管部门、工作机构和专兼职人员。根据《条例》和《办法》规定,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有关费用可按规定收取,但目前州直各级政府部门尚未开展收费工作。

五、 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思路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目前州直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大部分都是兼职人员,工作力量不足,工作经费短缺。部分单位至今未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到重要工作日程,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待提高,公开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指导力度有待于加强,还没有形成一套长期有效的监督考评机制,致使个别单位信息公开流于形式。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有待于修订完善,部分单位对需要公开的信息发布不全面,更新不及时,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不够规范。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存在重形式轻内容的现象,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够,梳理整合信息资源专题服务比较薄弱,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二)改进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及国务院、自治区信息公开相关要求,进一步梳理信息公开目录,完善州本级和部门、县(市)、乡镇三级政府信息公开体系,更加规范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2015年,逐步建立完善州直行政审批服务系统,将行政审批服务与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相结合,实现窗口与部门网站的信息交换和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推行审批事项网上受理、表格下载、并联审批、实时监察、结果告知等服务。通过门户网站“网上办事”栏目,整合各部门网络信息资源,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深化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尤其是涉及公众重大关切的公共事件和政策法规方面的信息,并充分利用新媒体互动功能,加强与公众沟通交流,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

强化业务指导和综合协调,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性文件及法律法规的研究,推动工作机构建设,抓好业务培训,围绕基础业务、工作技巧、热点难点问题,邀请有关专家授课,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