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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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
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主要指标的通知
新政发〔2024〕9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4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将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主要指标印发你们,请据此安排好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
附件:1. 2024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 2024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19日
附件1
2024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自治区和兵团工作汇报时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一年,是顺利实现自治区“十四五”规划目标的关键一年,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意义重大。
2024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历次、特别是十届十次全会部署,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开放和稳定,牢牢把握新疆在国家全局中的战略定位,不断赋予经济社会发展更多政治意义,更好服务全国发展大局,扎实推进事关新疆长治久安的根本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切实增强经济活力、防范化解风险、改善社会预期,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确保新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建设美丽新疆。
2024年主要预期目标:
一是经济增长方面。既充分支撑国家目标,也结合新疆实际,既考虑当前,也兼顾长远,释放积极信号,稳定市场预期。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5%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左右,进出口总额增长20%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左右。
二是结构调整方面。持续优化产业结构,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左右,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稳步提升。进一步增强创新能力,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稳步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2500家左右。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9%以上。
三是绿色生态方面。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重污染天数比率、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劣Ⅴ类水体比例等指标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单位GDP能耗强度下降3%左右。
四是民生福祉方面。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5%左右,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5%左右,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力争46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涨幅保持在3%左右,物价水平保持稳定。
五是安全保障方面。粮食总产量达到2200万吨以上。原煤产量达到5亿吨、同比增长10%左右,石油、天然气产量稳定增长,力争油气生产当量继续保持全国第一。
一、以科技创新引领“八大产业集群”建设,构建更好紧贴民生凝聚人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产业体系
(一)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以丝绸之路经济带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区和乌昌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引领,深化“四方合作”,打造面向中亚的区域科技创新中心。举办中国—中亚科技合作论坛,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提升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区域创新体系能级。积极推动国家级创新平台和大科学装置建设,加快建设培育特殊环境条件功能材料与器件全国重点实验室、中国—中亚国际技术转移中心等。启动新疆实验室建设。大力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揭榜挂帅”等科技项目,加快关键核心“卡脖子”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引导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着力构建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加强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鼓励企业以产业链、创新链协同发展为基础建立创新联合体。加快建设新疆科技成果(技术)交易中心,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用好人才发展基金,发挥好新疆人才发展集团作用,加快集聚战略人才力量。
(二)加大优势产业补链延链力度。积极释放能源先进优质产能,重点推进塔里木、玛湖、吉木萨尔等大型油气田及呼图壁二期、温吉桑等地下储气库建设,加快推进阜康、拜城、尼勒克等煤层气项目建设,新增煤层气产能5亿立方米以上。延伸烯烃、芳烃等石化下游产业链,加快推动乌石化PX装置50%扩能项目和塔河炼化炼油化工结构调整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实现准东红沙泉二号等一批特大型煤矿建成投产,开工一批安全智能绿色的大型现代化煤矿,积极申建准东、吐哈等大型露天煤矿弹性产能生产试点,加快准东、哈密国家级现代能源与化工产业示范区建设,着力打造煤制烯烃、煤制油气、富油低阶煤分质分级和清洁高效利用产业链。用好自治区矿业资源风险勘探投资基金,推动出让与产业协同联动,加快锂矿、铜矿、镍矿等大中型矿区出让工作。加快核准建设一批有色金属矿山开发项目,支持重点矿山采选冶一体化项目开工建设,最大力度、最快进度把矿产资源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优势。落实好国家新一轮支持新疆纺织服装产业发展政策,提高棉花疆内转化率,促进棉花产业和化纤产业耦合发展,形成纺纱、织布、印染、服装、家纺一体化发展格局。
(三)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建链强链。科学谋划新能源项目,扎实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推动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以氢能产业示范区和示范项目为抓手,技术和应用两端发力,推进绿氢制、储、运、加、用为一体的供应链和产业体系,推动氢能多元化、规模化应用。培育新产业新赛道,加快发展人工智能、数字经济、低空经济、算力产业等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统筹推进电力与算力协同发展,支持面向人工智能模型训练的智算中心和面向视频渲染的融合算力中心建设,培育发展绿色算力产业。开发高性能合成树脂、可降解塑料等下游高附加值产品。延伸发展硅基、铝基、碳基等新材料产业链,推动电子材料向下游半导体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光电子器件及产品等领域延伸。加大国产自主化装备支持力度,推动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和成果推广应用。着力打造“5G+工业互联网”示范项目和5G全连接工厂。打造特色中药产业,支持乌鲁木齐市、伊犁州、阿勒泰地区等建设现代化中药产业化基地和原料药、化学制药基地,研发一批创新药特效药,提升我区医药核心竞争力。
二、坚定不移实施扩大内需战略,释放更好紧贴民生凝聚人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需潜力
(四)更好发挥有效投资关键作用。开展“2024年全区投资管理和项目建设提质增效年”活动,重点围绕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八大产业集群”、基础设施“十张网”等重点领域,科学高效做好项目谋划储备、提升项目服务效能、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持续巩固高质量投资发展基础。加快全区千亿元级、南疆百亿元级以及自治区重点项目建设,突出发挥重大项目牵引带动作用。继续用好中央用地、自治区土地利用计划配置等直通车政策,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用地需求。用好各类资金加强项目建设,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进一步提高投资精准性有效性。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实施,鼓励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国家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建设。
专栏 2024年基础设施“十张网”建设 |
|
建设东联西出的 铁路网 |
围绕提升“疆煤外运”能力和畅通南北疆铁路大通道,完成格库铁路扩能改造,加快建设罗布泊至若羌等铁路,开工建设淖毛湖至梧桐水等铁路,加快推进一批事关全局铁路项目前期工作。 |
建设通行便利的 公路网 |
持续推进“交通强国”试点,建成G3003乌鲁木齐绕城高速(西线),加快G30星星峡至哈密至吐峪沟改扩建等项目建设。新改建一批国省干线,新改建农村公路5500公里。 |
建设干支联通的 航空网 |
加快构建“干支通、全网联”的多层次多功能航空运输体系。完成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建成巴里坤机场及温泉、叶城等通用机场。高标准迁建伊宁机场,新开工轮台机场和策勒、准东等通用机场,力争民用运输机场数量达到28个。 |
建设联通欧亚的 综合交通跨境网 |
做好跨境铁路项目前期工作,加快G315线托帕至吐尔尕特口岸等公路通道建设,实现伊宁航空口岸正式开放,开辟和加密我区通往共建国家主要城市的国际航线。 |
建设调控有力的 水利网 |
持续加快重大引调水工程及大石峡、玉龙喀什水利枢纽等水网主骨架和大动脉水利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等工程建设。 |
建设内供外送的 电力网 |
加快推进巴州—铁干里克—若羌、石河子等750千伏电网工程建设,新开工木垒南等一批750千伏电网工程。加快推进“疆电外送”第三通道建设、第四通道前期工作,立足国家新型电力系统布局谋划“疆电外送”后续通道。 |
建设覆盖广泛的 天然气管网 |
建成投产“西气东输”四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吐鲁番—中卫),加快建设西二三线果子沟战略安全管道。推动南北疆天然气利民管道扩建一期工程全面开工建设,建成一批天然气利民管道项目,新增干线管输能力150亿立方米/年。 |
推动建设高效畅通的 商贸物流网 |
实施重大物流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加快多式联运、公铁物流园、冷链基地等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克州(吐尔尕特)口岸型国家物流枢纽及巴州、伊犁等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规划建设。 |
打造集约安全的 城市地下管网 |
研究布局“干—支—缆”相结合的城市地下管廊系统,加快推进城镇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等老旧管道更新改造,全年力争更新改造各类管道1700公里以上。 |
建设绿色低碳 高效的算力网 |
谋划绿色算力先导区规划体系。以乌鲁木齐算力核心调度中心,以点对点“结对子”方式,试点推进新疆与其他省区共建算力联动机制。建设高效低碳、集约循环的绿色智算、超算中心,承接东部地区中高时延业务需求。 |
(五)千方百计促进消费需求特别是繁荣旅游市场。推动消费从疫后恢复转向持续扩大,开拓城乡消费市场,进一步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开展城市商业提升行动,加快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大力培育夜间消费聚集区,抓好文娱美食等新疆特色消费。提振新能源汽车等大宗消费,加快充电设施布局和换电模式推广应用。大力发展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等新型消费。积极培育智能家居、体育赛事、国货“潮品”等新的消费增长点。大力实施旅游兴疆战略,不断擦亮“新疆是个好地方”金字招牌,加快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旅游集散基地、南疆丝绸之路文化和民族风情旅游目的地,实施旅游景区和风景道提升工程,加大旅游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和智慧旅游建设,丰富“旅游+”多元业态。加快培育文旅龙头企业,打造一批高端旅游酒店。建立健全旅游舆情应急处突机制。加快推动旅游资源大区向旅游经济强区转变,力争接待游客3亿人次。
(六)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持续提升运输通达效率,推进道路客运与旅游融合发展,打造便捷高效、服务优质、安全有序的旅游客运服务体系。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农村寄递”服务模式,完善县乡村三级寄递物流体系,实现枢纽干线、支线物流和末端配送一体化运作,有效降低社会物流成本。不断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深入开展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加大重点产业、重点战略金融支持力度,推动新疆股权交易中心建成“专精特新”专板,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
三、纵深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激发更好紧贴民生凝聚人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活力动力
(七)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启动优化营商环境地方立法工作,加快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破除各类市场壁垒,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坚决纠治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依法依规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深化数字政府改革,加快数字底座建设。推进出台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提高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实现“同一事项在全区范围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八)促进各类经营主体健康发展。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促进“两个健康”,营造国企敢干、民企敢闯、外企敢投的氛围。扎实做好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具体举措,深入开展民营企业培优行动,进一步加大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力度,做好外商投资服务保障。
(九)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抓好中央部署改革任务落地见效,着力破解各种体制机制障碍,确保各项改革衔接配套、走深走实、如期完成。持续深化农业农村改革,逐步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审慎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持续推进农业水价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极谋划能源领域改革,启动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深化医保支付方式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持续加大水利、财税、投资、金融体制改革力度。加快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建立新型科研攻关机制,修订自治区科技进步条例。稳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尊重基层首创精神。
四、扩大高水平对内对外开放,拓展更好紧贴民生凝聚人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空间格局
(十)高标准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定新疆自贸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推动出台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条例。突出面向中亚、西亚、南亚开放,充分发挥3个片区主体作用,力争推出标志性、突破性制度创新举措,努力打造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新高地。
(十一)加快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持续优化“一港”开放枢纽,提升“两区”开放功能,加快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发挥“口岸经济带”开放门户作用,加快中国(新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实现“一站式”作业模式。保障中欧(中亚)班列高质量运行。加快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出台落实中国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八项行动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推动中国—中亚峰会成果落地,积极推进与周边国家特别是与中亚五国的务实合作,高质量筹办第八届中国—亚欧博览会,用好进博会、消博会等国家重点展会平台,促进贸易投资合作。
(十二)推动外贸外资促稳提质。实施自治区推动外贸稳增长优结构高质量发展方案,鼓励和支持加工贸易创新发展,扩大二手车出口规模,支持改善边境贸易仓储物流条件,培育壮大边境贸易主体,持续扩大跨境电商规模,探索内外贸一体化试点新路径。持续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提高外商投资运营便利化水平。
(十三)加强区域交流合作。落实第九次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精神,统筹用好援疆资源力量、更好集中力量办大事,持续推进产业援疆、教育援疆、智力援疆。提升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低碳发展和产业聚集辐射能力,强化与援疆及周边省区协作,积极承接中东部先进装备制造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鼓励和引导各类所有制企业在全疆范围投资兴业。深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五、坚持不懈抓好“三农”工作,提升更好紧贴民生凝聚人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惠农效益
(十四)扛起保障国家粮食和棉花安全的政治责任。强化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坚持“区内结余、供给国家”粮食工作方针,优化粮食生产布局,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支持产粮大县发展,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确保4230万亩粮食和190万亩油料生产目标任务落实,持续提高新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贡献度。逐步推动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加快盐碱地综合改造利用,因地制宜有序扩大耕地种植面积,深入推进种业振兴行动,依靠农业科技提高单产。统筹谋划粮食生产、流通、加工、存储和消费全产业链建设,优化粮食储备品种结构和区域布局,加快推进粮食现代仓储物流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推动打造国家进口粮食储备加工基地,支持进口粮油落地加工。深化与国内骨干龙头企业合作,加强新疆粮油品牌建设和市场营销,健全粮油产业农民分享收益机制。实施好国家新一轮棉花目标价格政策,加强优质棉生产基地建设,确保棉花总产量稳定在500万吨以上。
(十五)大力发展特色优势农牧业。以绿色有机为方向,科学利用戈壁、沙漠等发展设施农业,构建以南疆为重点的现代设施蔬菜产业体系,促进“菜篮子”产品供给能力明显提高。积极构建具有新疆特色的现代林果产业体系,适度发展新梅、杏李、樱桃等名优特新优质高端特色果品,推进林果业标准化生产、市场化营销、产加销一体化发展,林果产量稳定在1350万吨左右。实施畜牧业振兴行动,发展标准化规模化养殖,按照“主攻牛羊肉生产、强化奶业提质、加快生猪转型、扩增家禽产能、做优马业特色”的产业发展思路,加快提升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争取全区肉、奶、禽蛋产量稳定增长。稳步扩大水产养殖规模。
(十六)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健全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持续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创新完善农业经营体系,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学习借鉴“千万工程”经验,实施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行动。做大做强做优一批龙头企业、骨干企业,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十七)统筹做好节水蓄水调水增水工作。持续加强水资源集中统一管理,不断提升地表水和地下水统筹高效利用水平。系统推进水资源配置工程和调蓄能力建设,大力推广农业高效节水技术,严守地下水开采红线,不断衔接完善各区域内水利设施网络体系,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加强空中云水资源开发利用,稳妥研究和推进人工增水,开辟新的水资源增补空间。
六、加快推进南疆高质量发展,培育更好紧贴民生凝聚人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区域动力源
(十八)培育南疆发展新增长极。用足用好支持南疆发展的特殊优惠政策,印发环塔里木经济带发展规划,加快推进伊宁至阿克苏铁路、南疆环塔750千伏电网等重大基础设施补强工程,支持南疆油气生产加工、棉花和纺织服装、绿色矿业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壮大。实施南疆教育质量提升行动,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强教师队伍素质能力建设,特别是把高等教育发展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快阿拉尔大学城建设,推进和田学院、新疆工业学院等高等院校建设,为南疆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十九)加快建设新型城镇化。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开展城镇开发边界内、城镇开发边界外村庄等详细规划编制。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以县城为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构建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把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有机结合起来,把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摆到更加突出位置,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聚焦乌鲁木齐市、伊宁市、喀什市等中心城市和库尔勒市、阿克苏市、和田市、阿拉尔市、图木舒克市等区域重点城市发展需要,科学有序调整行政区域规划,系统布局高校、医院等设施建设,提高城镇化率。促进边境地区群众就业增收,改善边民生产生活条件。
(二十)推进兵地融合发展。牢固树立“兵地一盘棋”思想,完善兵地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全面推进兵地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建设和民族团结进步、干部人才等方面深度融合发展。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和水资源优化配置,推动兵地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重点工程一体规划、联动实施、协同增效。
七、推进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构筑更好紧贴民生凝聚人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安全屏障
(二十一)系统谋划美丽新疆建设。锚定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坚持全领域转型、全方位提升、全地域建设、全社会行动。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调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抓好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加快形成美丽新疆建设实施体系和推进落实机制。
(二十二)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充分发挥绿电等清洁能源优势,全力支撑保障“八大产业集群”低碳化发展,加快形成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格局。着力构建新型能源体系,立足新疆风光等能源资源优势,推动重点产业、重点园区、重点企业用能高比例绿电替代,提升区域绿电消纳空间。完善适应可再生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发展的电网运行方式。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动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完善绿色低碳发展配套政策,加强重点用能单位化石能源消费预算管理,推动能耗“双控”逐步向碳排放“双控”转变。积极引导存量项目实施绿电替代,努力拓宽可再生能源消纳路径。加快环保革新和储能示范、绿氢减碳、CCUS等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应用,加快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拓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途径。
(二十三)深入推进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大力开展“乌—昌—石”等重点区域大气环境整治,持续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深入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持续强化土壤污染风险源头防控,全面做好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开展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推进国土绿化、荒漠化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推进塔里木河干流、和田河流域等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全面抓好天山、阿尔泰山等区域天然林草植被保护。加快环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古尔班通古特等光伏治沙项目建设,全力打好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逐步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监测体系,扎实推进生态脆弱区保护与修复。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动态调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八、持续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增进更好紧贴民生凝聚人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民生福祉
(二十四)更加突出就业优先导向。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实施好南疆就业促进工程,扎实推进以工代赈项目,加强困难群众就业兜底帮扶,有序引导各族群众进城就业、就地就近就业和到疆外就业。加强从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加大返乡入乡创业支持力度,完善落实创业政策,推进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稳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
(二十五)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落实自治区加快推进教育强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巩固发展基础教育,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有序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实施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计划,持续推进“双高校”“双优校”建设,推进区域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强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化“1+4+N”的普通本科高校分类发展格局,加快“四新”建设,继续提高工科专业人才培养比例。巩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成果。
(二十六)提升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能力。推进国家和自治区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夯实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安全保障基础。完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全面落实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推进人口高质量发展,增加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供给,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银发经济发展。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加强和规范临时救助。
(二十七)改善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在符合条件的城市推进城中村改造,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不断满足群众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积极推进“煤改电”二期和“煤改气”工程,加快南北疆天然气利民管道扩建工程和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建设。
(二十八)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摆在首要位置,深入推进依法治疆,深化平安新疆建设,巩固社会稳定局面。压实压紧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三管三必须”,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灾情对群众生活的影响,提升抵御应对自然灾害能力,守护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经济运行监测调控,维护水利、电力、油气、交通、数据等重要基础设施安全。
(二十九)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落实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主体责任,稳妥化解地方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增强各类金融机构自身抵御风险能力,压降上市公司风险,切实维护区域金融安全稳定。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妥善做好房地产领域、大型实体企业债务等风险化解工作,防止风险向金融领域传导。
(三十)强化消费市场重点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严格执行政府定价事项成本监审。加强旅游、餐饮、药品、食品等价格市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价格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重要民生商品供应充足、价格平稳。
附件2
2024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
指标名称 |
计算 单位 |
2022年 实际 |
2023年 |
2024年 |
||
实际数 |
比2022年增长(%) |
计划 |
比2023年增长(%) |
|||
一、地区生产总值 |
亿元 |
17741.34 |
19125.91 |
6.8 |
20300 |
6.5左右 |
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 |
% |
7.1 |
6.4 |
8左右 |
||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亿元 |
1889.7 |
2179.7 |
15.3 |
2400 |
10左右 |
三、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年=100) |
|
101.8 |
100 |
103左右 |
||
四、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 |
% |
7.6 |
12.4 |
10左右 |
||
五、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
亿元 |
3240 |
3849.7 |
18.8 |
4150 |
8左右 |
六、外贸进出口总额 |
亿元 |
2463.5 |
3573.3 |
45.9 |
4200 |
20左右 |
七、创新驱动(科技) |
|
|||||
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增长 |
% |
16.18 |
7 |
7左右 |
||
每万家企业法人中高新技术企业数 |
个 |
39.04 |
39 |
39左右 |
||
5G用户普及率 |
% |
34 |
40 |
50左右 |
||
八、就业和收入 |
|
|||||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
万人 |
46.15 |
48.2 |
46以上 |
||
城镇调查失业率 |
% |
5.5 |
4.4 |
5.5以内 |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元 |
38410 |
40578 |
5.6 |
43200 |
6.5左右 |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元 |
16550 |
17948 |
8.4 |
19300 |
7.5左右 |
九、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
|
|||||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
% |
74.6 |
72.8 |
控制在国家下达目标范围内 |
||
化学需氧量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 |
吨 |
24777 |
28100 |
控制在国家下达目标范围内 |
||
氨氮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 |
吨 |
3117 |
3200 |
控制在国家下达目标范围内 |
||
氮氧化物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 |
吨 |
23584 |
25000 |
控制在国家下达目标范围内 |
||
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 |
吨 |
7253 |
7800 |
控制在国家下达目标范围内 |
||
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
% |
95.9 |
95.9 |
控制在国家下达目标范围内 |
||
十、城镇化水平 |
|
|||||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 |
57.89 |
58.59 |
0.7 |
59以上 |
0.7左右 |
十一、民生保障 |
|
|||||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 |
个 |
1.6 |
2.5 |
3.5 |
||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
万户 |
20.39 |
21.91 |
19.38 |
||
十二、安全保障 |
|
|||||
粮食产量 |
万吨 |
1813.5 |
2119.2 |
2200以上 |
注:全区生产总值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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