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8/07
11:46
来源:
新疆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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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为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内容,是继“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社会保险之后的“第六险”。
二、政策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党的二十大明确“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强调“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再次明确要求“推行长期护理保险”,相关工作6次写入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3次列入国家五年规划。国家2016年开始试点,试点范围逐步扩大至49个城市。2025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指导意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对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作出安排部署。
自治区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具有四个方面的重大意义。一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保障失能人员长期护理基本需求、推进健康老龄化的必然要求,也是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新疆篇章的重要举措;二是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补齐民生短板的重大制度安排,建立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共同化解失能带来经济风险的制度机制,解除失能群众的后顾之忧;三是贯彻新发展理念,为养老服务业和健康产业带来较为稳定的资金投入,促进产业发展,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助力银发经济的关键措施。四是传承中华优秀文化,建设具有民族特色,时代特征的孝亲敬老文化,以制度的保障推动形成尊敬老人、关爱老人、赡养老人的良好社会风尚。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够分担失能老人接受专业护理的服务费用,减轻家庭压力,有利于弘扬孝悌忠信、孝老爱亲的中华传统美德。
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工作,将其列入2026年自治区深改委工作。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和昌吉州作为我区试点城市,8年来,三地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政策要求,大胆探索、稳步实践、规范运行,积累了一大批接地气、可落地、可复制的好经验、好做法,为全疆全面推开奠定了坚实基础、提供了成熟样板。截至2026年5月底,全区长护险参保人达380.9万人,约占全区人口总数的20%,待遇享受人数累计超4万余人,长护险基金支出达累计近5亿元,全区长护险定点服务机构89个,护理服务人员超3000人,逐步构建起覆盖城乡、惠及全年龄段的长护险保障网。
三、建制的目标和计划是什么?
按照“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总要求,计划用三年时间分步有序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2026年,覆盖全区职工医保参保人群,原试点地区落实费率制;2027年,将全区未就业城乡居民参保人纳入保障范围;2028年,原试点地区筹资标准、待遇政策过渡到本方案政策要求,基本建立适应自治区实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四、《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总体要求
长期护理保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按照统一政策框架、独立建制的工作要求,逐步覆盖职工和居民,坚持基金单独建账,资金统筹使用。
(二)建立稳定可持续的筹资机制
长期护理保险基准费率按照国家层面统一部署和制度发展需要,实行动态调整,长期护理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征收。从筹资责任看,压实单位、个人、政府、社会等多元筹资责任,人人尽责才能公平享有。从缴费费率看,执行国家明确的0.3%基准费率,单位职工按月缴费,费率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相同比例0.15%分担;未就业城乡居民按年度缴费,费率从0.15%起步,之后每年增长0.05个百分点,至2030年达到0.3%,由个人和政府按同比例分担。从缴费基数看,在职职工与基本医疗保险基数保持一致,灵活就业人员基数为自治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退休人员基数为上年度本人基本养老金;未就业城乡居民基数为自治区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周岁以下人员跟随父母或其他法定抚养人等参保,不单独筹资。符合条件的困难人群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按规定予以分类资助。
(三)实施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
起步阶段保障对象为符合条件的重度失能人员,按照国家的安排部署,逐步扩大待遇保障对象范围。待遇享受不设起付线,待遇水平与筹资挂钩,按未就业城乡居民参保的,支付比例为50%左右;按单位职工参保的,支付比例为70%左右。支持居家护理服务、社区护理服务和机构护理服务,根据失能等级和服务方式实行待遇保障5%的梯度差异性。基金主要用于支付符合规定的长期护理服务机构和人员提供长期护理基本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并实行动态调整。建立参保缴费时长与待遇水平相挂钩的连续参保激励机制、约束机制和转移接续机制。
(四)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运行机制
主要从基金管理、失能评估管理、服务管理、支付管理、经办管理和基金监管等方面,构建全链条的管理运行机制。允许各地依法依规通过公开招标等竞争性方式有序规范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经办管理服务,相关费用依协议约定从基金中列支。经医保部门认定,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和商业保险机构按规定纳入定点服务机构范围或失能评估机构。建立健全评估人员规范化培训机制、长期护理服务专业人才培养机制、专家论证机制。
(五)加强组织实施
各地各部门要落实责任,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工作。医保部门牵头制度建设工作,制定基本政策,优化管理服务;财政部门负责及时足额安排相关财政补助资金、配合医保部门做好基金测算等;税务部门负责做好保费征收等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做好养老服务与长期护理保险的衔接,探索失能等级评估结果跨部门互认机制等;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支持引导医疗卫生机构优化拓展护理服务供给,探索发挥家庭医生在失能等级评估中的作用等;人社部门负责协同开展护理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技能等级认定和工伤保险政策的衔接工作;残联部门负责做好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金融监管部门负责规范商业保险机构经办长期护理保险业务,引导商业长期护理保险规范发展。
五、具体实施时间
各地要规范统一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落地,2026年底前,覆盖各统筹区职工医保参保人群;2027年,将未就业城乡居民参保人纳入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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