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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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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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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旅游援疆工作的指导意见》发布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关于新疆工作的有关精神和全国旅游业“515”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旅游业在兴疆、富疆、稳疆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做好旅游援疆各项工作,7月20日,国家旅游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旅游援疆工作的指导意见》,从规划援疆、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精品旅游区、打造特色旅游产品、“游客送疆”工程、旅游企业“双百结对”、特色旅游购物等10个方面提出了旅游援疆任务和目标,为今后国家旅游局及各相关省市旅游部门进一步开展援疆工作指明了方向。

《意见》提出,要加强旅游规划援疆,注重规划编制帮扶工作,支持受援地开展旅游资源普查,积极编制受援地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规划,编制特色城镇旅游发展规划、重点景区建设(提升、改造)规划;支持新疆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国家专项投资和援疆资金支持,着力建设一批重点旅游区到骨干交通线的连接线。重点建设一批安全救援设施。配套建设一批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厕所等旅游公共服务项目。支持新疆打造精品旅游区,要大力支持受援地高等级旅游景区建设,培育旅游经济新的增长点。支持新疆打造特色旅游产品,重点支持新疆有条件的地区,因地制宜开发低空旅游、购物旅游、医疗旅游、边境旅游、沙漠探险、文化科考旅游等特色旅游产品,走特色高端发展道路。重点打造一批具有典型地方民族特色的旅游演艺产品。

《意见》指出,要大力实施“游客送疆”工程,继续开展好“对口援疆省市万人游新疆”活动,大力发展旅游包机、旅游专列入疆,援助方与新疆共同研制制定针对性的客源增长补贴和奖励机制;实施旅游企业“双百结对”支援计划。2016年,在19个援疆省市中选择100家重点旅游企业,与新疆100家旅游企业结对帮扶,引进内地旅游企业规划、资金、管理、人才,帮助新疆提升发展一批骨干旅游企业;支持新疆发展特色旅游购物。有条件的对口援疆省市要设立新疆旅游商品直销中心,通过专营店、加盟店等形式,实施新疆特色旅游商品品牌推广计划。

《意见》还指出,要加强对新疆各级各类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鼓励各地与受援地相关部门联合举办高层次旅游管理人员、特色旅游商品开发、旅游信息化建设等相关培训班。支持鼓励19个援疆省市在本省市主流媒体宣传推介新疆旅游。将新疆精品旅游景区纳入“丝绸之路精品景区名录”进行专题宣传。重点围绕“军垦文化”核心,打造“中国屯垦旅游”主体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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