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12/11
18:32
来源: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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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2019年度)
项目名称: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项目预算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项目实施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委托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评价机构:新疆高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2020年11月
目 录
一、基本情况...................................... 1
(一)项目概况.................................... 1
(二)项目资金情况................................ 8
(三)项目的组织及管理........................... 11
(四)项目绩效目标............................... 19
(一)绩效评价目的............................... 21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24
三、评价结论..................................... 26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27
(一)项目决策................................... 27
(二)项目过程................................... 31
(三)项目产出................................... 33
(四)项目效益................................... 37
五、存在的问题................................... 40
六、相关建议..................................... 43
附件1 “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指标综合评分表 46
附件2 评价依据................................. 52
附件3 基础表................................... 54
附件4 满意度问卷报告........................... 55
附件4-1 满意度调查问卷......................... 62
附件5 项目专项资金支付情况明细表............... 63
附件6 现场勘查照片............................. 65
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为贯彻落实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完善部门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新疆高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的委托,以第三方社会评价机构身份,成立绩效评价小组,于2020年11月1日至2020年11月24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18〕30号)、《自治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方案》(新财预〔2018〕158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等政策文件规定,开展了2019年度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并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1.项目立项的背景
(1)立项背景
2016年9月,《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指出,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向纵深的关键环节,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透明度,便利群众办事创业,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具有重要意义。2018年8月,《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出台,将“互联网+政务服务”规范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明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建设地方和部门政务服务平台,一些地方和部门依托平台创新政务服务模式,“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等改革措施不断涌现,政务服务平台已成为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的重要支撑,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2017年12月2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会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2017年第38次会议暨第30次中心组学习纪要》(〔2017〕第41次)审议同意《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项目建设方案》。会议指出: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运用大数据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重要批示精神的具体举措。会议要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国务院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理顺政务服务工作体制机制,打破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扎实推进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体系建设和“一局两中心”建设,加快推进网络融合、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和数据共享工作,推动各部门开展网上服务、网上办事,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积极作为、真抓实干,切实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透明度,让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2)立项依据
l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
l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16〕108号);
l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
务”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
〔2018〕45号);
l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
l 《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2017年第38次会议暨第30次中心组学习纪要》(〔2017〕第41次);
l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拨付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项目建设经费的通知》(新财行〔2018〕10号);
l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互联网+政务服务”项目结转资金用途的通知》(新财行〔2019〕57号);
l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申请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项目启动资金的函》(新政办函〔2018〕26号)。
2.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预算单位是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实施单位为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各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代管相关建设经费,是项目招标主体。主要负责编制《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项目启动资金预算》并申请项目启动资金。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完成《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项目建设方案》。
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主要负责签订
合同;负责项目实施中的管理和验收工作;负责按照合同约
定申请支付合同款并办理相关手续。
2017年9月22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决定成立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下设两个事业单位: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简称“一局两中心”)。2018年1月,自治区编委出具《关于设立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等事宜的批复》(新编委〔2018〕10号)批复,确定“一局两中心”机构与职能编制。其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承担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2020年1月,新编委〔2020〕7号文批复确定“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构与职能配置、人员编制。
3.项目主要内容
(1)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配套设施项目
自治区财政厅安排资金为1474万元,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与硬件配套项目中标单位浪潮软件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金额1551.50万元。目前工程材料及设备已到货验收并安装调试运行。
(2)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场地改造项目
2019年4月,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互联网+
政务服务”项目结转资金用途的通知》(新财行〔2019〕57号),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项目2026万元调整用途使用。其中:业务场地改造项目1291.03万元。
2019年3月,取得自治区发改委《关于同意业务场地改造项目建设实施》(新发改函〔2019〕8号)的立项批复(为业务场地改造项目单独的立项批复),批复业务场地改造项目估算总投资3918.79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治区财政资金。
2019年7月,完成益民大厦部分区域(负二层、3-6层)场地改造验收工作。
(3)平台监理
2019年4月,自治区财政厅下达新财行〔2019〕57号文件,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项目2026万元调整用途使用。其中:“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项目监理费39万元。
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与一体化平台项目监理中标单位新疆天衡信息系统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合同金额为130万元,监理期限自2018年12月28日至项目验收完成。
(4)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机房租赁项目
2019年4月,自治区财政厅下达新财行〔2019〕57号文件,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项目2026万元调整用途使用。其中: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机房租赁项目100万元。
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签订《IDC托管服务协议》,合同年费用为859.74万元,约定主要内容是:乌鲁木齐市开发区软件园H1机楼IDC机房相关托管费用(含电费),包括机架托管服务费、机房操作及监控用办公区域等全部费用。
(5)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服务项目
2019年4月,自治区财政厅下达新财行〔2019〕57号文件,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项目2026万元调整用途使用。其中: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服务项目595.97万元。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系统集成分公司签订《自治区公共资源平台云服务合同》,合同金额595.97万元(其中云平台服务费394.66万元、电路服务费201.31万元),服务期限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2018年5月自治区政务公开办公室、电子政务办公室邀请专家对“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服务”项目进行验收。
(6)项目建设软件部分变更为无偿援建
2018年10月,自治区党委常委专题会议,同意由江苏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无偿援建自治区一体化平台。2018年10月,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与承建方江苏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项目合作协议》,通过无偿援建方式完成“一体化平台”建设工作。2019年7月,40个软件应用系统通过验收。
1.预算金额
该项目预算金额为3500万元。2019年4月自治区财政厅下达《关于调整“互联网+政务服务”项目结转资金用途的通知》(新财行〔2019〕57号)。具体资金分配详情见下表: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分配 |
1 |
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硬件配套项目 |
1474.00 |
2 |
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监理项目 |
39.00 |
3 |
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机房租赁项目 |
100.00 |
4 |
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场地改造项目 |
1291.03 |
5 |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服务项目 |
595.97 |
合计 |
3500.00 |
2017年12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会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2017年第38次会议暨第30次中心组学习纪要》(〔2017〕第41次)审议同意《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项目建设方案》,将项目资金1.52亿元纳入2018年自治区财政预算。
2018年2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申请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项目启动资金的函》(新政办函〔2018〕26号),申请预算金额为5120万元。根据以上预算,2018年2月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拨付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项目建设经费的通知》(新财行〔2018〕10号)同意拨付“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项目建设启动专项经费3500万元,并要求专款专用。
2019年4月,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出具《关于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项目3500万元资金部分变更用途的函》(新政务函〔2019〕6号),由于项目建设软件部分变更为无偿援建,2018年度350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未支出并结转。针对3500万元结转资金编制了资金用途计划,拟在支出原项目硬件1474万元基础上,对剩余资金(2026万元)变更用途。其中:全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项目监理130万元、全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等级保护测评、短信费用约20万元、保障机房首年租赁费用859.74万元、场地改造费用1016万元。根据以上申请,2019年4月自治区财政厅出具《关于调整“互联网+政务服务”项目结转资金用途的通知》(新财行〔2019〕57号),除硬件配套设备采购资金1474万元用途不变外,财政厅经研究同意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项目2026万元调整用途使用。其中:“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项目监理费39万元、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机房租赁项目100万元、业务场地改造项目1291.03万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服务项目595.97万元。
自治区财政厅拨付“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项目3500万元,资金实际支出为4361.83万元。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分配数 |
实际支出数 |
1 |
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硬件配套项目 |
1474.00 |
1473.93 |
2 |
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监理项目 |
39.00 |
104.00 |
3 |
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机房租赁项目 |
100.00 |
859.74 |
4 |
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场地改造项目 |
1291.03 |
1599.50 |
5 |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服务项目 |
595.97 |
324.66 |
合计 |
3500.00 |
4361.83 |
注:超预算原因是平台机房租赁项目759.74万元、业务场地改造项目500万元,是2019年财政预算另外下达拨款额度,不属于本项目。但是因为财务未分账核算,审核人员
无法区分资金支出。
1.项目招标情况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第1次厅务会议纪要》:“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项目招标主体为政府办公厅,待“一局两中心”正式成立(法人到位),合同转由“一局两中心”履行。招标情况如下:
(1)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配套设施项目
鉴于该项目软件开发部分由江苏国泰新点公司无偿援建,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财政厅的要求,依据《政府采购法》,对“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项目配套设施部分重新组织采购,招标主体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变更为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2018年12月14日,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在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2019年1月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公开招标,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共计6家,最终确定中标单位为浪潮软件集团有限公司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价为1551.50万元并签订采购合同。
(2)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场地改造项目
该项目经自治区发改委单独批复立项。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标招标有限公司分别对施工、监理、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具体情况如下:
施工:2018年12月3日发布招标公告,2018年12月26日评价委员会对11家投标人进行评审,最终确定中标单位为深圳市华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价1902.20万元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监理:2018年12月30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对3家投标人评审后,最终确定中标单位为新疆昆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中标金额26.88万元并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设计:2018年6月29日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为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标价144.50万元并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3)平台监理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正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018年12月18日组织开标,投标人共5家,评标委员会最终确定中标单位为新疆天衡信息系统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中标价130万元并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4)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机房租赁项目
2019年4月,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组织专家论证H1机房具有唯一性, 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单一来源公告,公告期间无供应商提出异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法定条件。2019年8月自治区财政厅批复同意: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机房租赁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组织实施,预算金额859.74万元。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牵头相关单位前期调研,确定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为实施单位,并签订《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IDC托管服务协议》,乌鲁木齐市开发区软件园H1机楼IDC机房相关托管费用(含电费),包括机架托管服务费、机房操作及监控用办公区域等全部费用,合同年费用为859.74万元。
(5)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服务项目
2016年10月,通过向中国移动分公司、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中国电信新疆分公司询价方式,确定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系统集成分公司承建并签订《自治区公共资源平台云服务合同》,合同金额595.97万元。
2.项目验收情况
(1)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配套设施项目
本次评价发现,该项目采购硬件配套设备的《工程材料设备到货验收单》已经由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供货单位浪潮软件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新疆天衡信息系统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三方共同签章确认。
(2)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场地改造项目
该项目2019年2月11日开工,2019年7月15日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设计、勘察、监理单位五方验收,同时《竣工验收报告》已报质量监督机构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备案。验收组通过现场检查认为工程质量验收符合规范规定,确认建设面积17743.79㎡,同意验收。2019年9月15日组织施工、监理、设计对益民大厦消防进行验收,达到合格标准,目前场地已投入使用。
(3)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项目
2019年7月31日,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组织专家对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项目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验收组认为项目按照集约化建设模式,完成政务服务门户、政务服务管理系统、业务办理系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务服务数据交换共享系统、应用支撑系统、12345政务在线服务系统等32个应用系统的建设任务,并根据国家和建设方要求完成8个新增应用系统建设;2019年1月21日试运行,2019年6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运行期间平台稳定、功能齐备、用户反映良好;项目建设实施过程规范、项目文档资料齐全;专家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验收。
(4)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服务项目
2018年5月9日,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安排,自治区政务公开办公室、电子政务办公室邀请相关专家对中国电信新疆分公司承建的“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服务项目”进行了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验收组认为项目提供了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云服务,完成了合同规定的各项任务,试用期内系统运行稳定,达到了预期目标,验收文档材料齐全。验收专家组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
3.管理制度建设
(1)项目业务管理制度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工作制度汇编》、《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内部控制管理手册》、《项目建设工作流程》、《货物工程服务采购暂行办法》、《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配套设施项目实施方案及施工计划》等。
(2)项目财务管理制度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工作制度汇编》、《财务管理
细则》、《关于加强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
(3)日常检查监督管理情况
建立项目管理机制,确保项目规范管理。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细则》、《关于加强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货物工程服务采购暂行办法》、《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该项目建立项目的日常检查监督机制,确保项目监督管理到位。《硬件配套设备采购变更单》、《工程材料设备到货签收单》、《工程材料设备到货验收单》均由采购单位、供货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共同签章;场地改造项目按进度报送《施工进度产值报表》,定期组织现场会议对急需解决和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督办;定期召开“一局三中心”筹建办主任会议,推进自治区“互联网+政务平台”项目各项建设工作。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2018年2月24日,自治区财政厅下达新财行〔2018〕10号文件,同意拨付“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项目建设启动专项经费3500万元并要求专款专用。
2019年4月19日,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互联网+政务服务”项目结转资金用途的通知》(新财行〔2019〕57号),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项目2026万元调整用途使用。其中:“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项目监理费39万元、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机房租赁项目100万元、业务场地改造项目1291.03万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服务项目595.97万元。
(2)资金实际使用和结余情况
建设项目实际支出3293.69万元,执行率为94.11%。预算分配及资金支付情况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 |
财务账面支出金额 |
归属于本项目支出 |
结余 资金 |
1 |
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硬件配套项目 |
1474.00 |
1473.93 |
1474.00 |
- |
2 |
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监理项目 |
39.00 |
104.00 |
104.00 |
-65.00 |
3 |
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机房租赁项目 |
100.00 |
859.74 |
100.00 |
- |
4 |
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场地改造项目 |
1291.03 |
1599.50 |
1291.03 |
- |
5 |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服务项目 |
595.97 |
324.66 |
324.66 |
271.31 |
合计 |
3500.00 |
4361.83 |
3293.69 |
206.31 |
①财务账面反映,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硬件配套项目已支付1474万元,财政厅预算批复1474万元(经查浪潮软件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合同金额为1551.50万元,尚余77.57万元为5%质保金未支付);
②财务账面反映,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监理项目已支付104万元,但财政厅预算批复39万元,超支65万元(经查新疆天衡信息系统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合同金额130万元,尚余26万元尾款未支付);
③财务账面反映,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机房租赁项目已支付859.74万元,但财政厅预算批复100万元。(经查剩余759.74万元从财政另外安排的机房租赁资金中支付);
④财务账面反映,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场地改造项目已支付1599.50万元,但财政厅预算批复1291.03万元(超出预算部分从财政另外安排的业务场地改造资金中支付);
⑤财务账面反映,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服务项目已支付324.66万元(其中:云服务平台321.53万元,支付第三方审计费3.13万元),但财政厅预算批复该项目资金595.9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8月由第三方新疆方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审核并出具《工程结算审查书》,调减金额274.44万元,最终审定结算金额为321.53万元。
综上所述,本项目共计结余206.31万元。依据《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第八条“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经批准后,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应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批准。预算执行中,如发生项目终止、撤销、变更和经决算认定项目资金结余的,原则上由财政部门统一收回”的规定,本次评价期间,评价小组未取得结余资金已返还财政的相关资料,结合《自评报告》反映的资金使用情况,审核人员认为“云服务项目”结余资金全部用于场地改造项目和支付平台监理费,改变用途未办理财政批复手续。
1.总体目标
为全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有序运行提供支撑保障。
2.阶段性目标
(1)产出目标
数量目标:
C111益民大厦部分区域(负二屋、3-6层)场地改造(平方米);
C112硬件配套设备(台/套);
C113软件系统(个)。
C121益民大厦场地改造验收合格率(%);
C122硬件配套设备验收合格率(%);
C123软件系统验收合格率(%)。
时效目标:
C131项目资金的支付及时率(%);
C132项目任务完成及时率(%)。
成本指标:
C141实际成本≤计划成本(万元)。
(2)效益目标
社会效益:
C221保障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有序运行;
C222对自治区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务服务,提高服务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可持续影响:
C231平台作用持续发挥。
满意度:
C241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一网、一门、一次”,提高服务群众满意度(%)。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评价旨在通过评价改善预算部门的财政支出管理,
优化资源配置及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本次绩效评价遵循《财政部关于<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18〕30号)、《自治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新财预〔2018〕189号)等文件精神,对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 项目进行绩效评价,从政府专项资金使用的角度探寻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项目专项资金的效率和效益,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提高对专项资金的有效利用度,进一步提升2019年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项目建设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水平。
1.绩效评价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及《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等文件要求,本次绩效评价秉承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公开透明等原则,按照从投入、过程到产出效果和影响的绩效逻辑路径,发现项目实施和管理中的问题,切实提高
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2.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绩效评价的基本原理、原则和项目特点,结合绩效目标,由项目组独立设置科学的指标体系。评价指标体系按照逻辑分析法设计,包括项目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部分内容,力求全面考察项目决策、资金投入、过程管理、产出效果和社会效益,体现从项目决策、执行到效果的逻辑路径。
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分为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四个一级指标。其中:决策下设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3个二级指标;过程下设资金管理、组织实施2个二级指标;产出性指标下设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4个二级指标;效益指标下设项目效益1个二级指标。详见《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项目”绩效评价指标综合评分表》(附件1)。
3.评价方法及评价标准
(1)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方法主要采用了比较法、公众评判法、标杆管理法、文献法。
比较法:通过分析项目的实施情况与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评价项目实施的效果;通过分析资金使用情况及产生的效果,评价预算资金分配的合理性。
公众评判法:评价组采用实地访谈、远程访谈相结合方式,对项目实施单位进行充分调研,了解掌握资金分配、资金管理、资金使用、制度建设、制度执行情况。采用问卷调查方式,开展“满意度”调查,评价本项目产生的社会效益及满意度情况。
(2)评价标准
本项目评价指标体系的评价标准按照计划标准、历史标准等制定。对于定性指标,一般通过问卷及访谈采集相关数据,在实施过程中运用等级描述法进行考核,通过设置分级标准来体现该指标认可程度的差异。对于定量指标,一般通过公式等方式予以量化,可以准确数量定义、精确衡量并能设定目标值的考核指标。
1.数据资料采集
项目评价期间,项目组严格按照工作方案,通过与“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实施单位进行沟通,收集材料、实地勘察,了解资源的分布情况、项目的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基础的数据资料采集。
2.合规性检查
绩效评价工作组对“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合规性检查。对于制度性文件的检查,以全面搜集的方式开展;对于工作实施情况的检查,重点采用抽查的方式开展;对于实施结果的检查,重点采用抽查基础资料的方式开展。
3.满意度问卷调研
本项目绩效评价满意度调研采取“好差评”综合评价系统和现场选择办事群众填写网络问卷的方式。对使用一体化平台建设覆盖范围内使用新疆政务服务网(包括PC端网站,移动端APP,微信、支付宝、百度小程序)的各区、地、县的群众和前往益民大厦3楼政务服务大厅、5、6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办理业务的群众进行问卷调查。
依据“好差评”综合评价系统,评价总数:1385890条,主动评价数:250449条,评价满意度:99.51%。
在益民大厦3楼政务服务大厅、5、6楼公共资源交易大
厅现场进行网络问卷调查,共收回有效问卷216份。
4.访谈调研
根据评价工作方案,2020年11月6日至11月16日,项目组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处长王圣、综合部马路、王晓燕以及政务服务大厅管理部的工作人员,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服务办公室主任吕陵进行了访谈,针对2019年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实施的具体内容、成果与效益及受益群众等问题进行了详细了解,并据此撰写了访谈调研报告。
5.数据分析及撰写报告
一是根据所收集和审核的基础资料,结合现场勘查等有关情况,整理出绩效评价所需要的基本资料和数据。二是按照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评价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和综合评价,量化打分,形成评价初步结论。三是根据本次绩效评价开展情况和初步评价结果,形成绩效评价报告初稿。四是征求自治区财政厅意见,并结合反馈意见形成正式报告。
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
见》、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文件,绩效评价总分设置为100分,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经对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项目进行客观评价,最终评分结果:总得分为88.77分,属于“良”。具体打分情况见《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指标综合评分表》(附件1)。
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项目绩效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
标准分值 |
得分 |
得分率 |
决策指标 |
20 |
13 |
65.00% |
过程指标 |
20 |
16.2 |
81.00% |
产出指标 |
40 |
39.7 |
99.25% |
效益指标 |
20 |
19.87 |
99.35% |
合计 |
100 |
88.77 |
88.77% |
项目决策类指标由3个二级指标和6个三级指标构成,
权重分20分,实际得分13分。各指标业绩值和绩效分值
如下表所示: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权重分值 |
扣分 |
最终得分 |
A.决策(20分) |
A1项目立项(4分) |
A11立项依据充分性 |
2 |
|
2 |
A12立项程序规范性 |
2 |
1.5 |
0.5 |
||
A2绩效目标(6分) |
A21绩效目标合理性 |
3 |
|
3 |
|
A22绩效指标明确性 |
3 |
1.5 |
1.5 |
||
A3资金投入(10分) |
A31预算编制科学性 |
5 |
2 |
3 |
|
A32资金分配合理性 |
5 |
2 |
3 |
||
|
合 计 |
20 |
7 |
13 |
1.项目立项(分值4分,得分2.5分)
(1)A11立项依据充分性
本项目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16〕10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2017年第38次会议暨第30次中心组学习纪要》(〔2017〕第41次)等文件设立,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绩效与职能部门相符,项目立项依据的部门发展规划及职能文件等归档完整。
综上,该指标满分2分,得2分。
(2)A12立项程序规范性
通过查看提供的项目资料,存在如下问题:
本项目没有提供自治区发改委立项批复,项目申请、设立的程序不符合相关要求,立项审批文件不完整。不符合《政府投资条例》第二条“政府投资是指使用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和第四条“政府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以下统称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按照政府投资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报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批”的规定。
综上,该指标满分2分,扣1.5分,得0.5分。
2.绩效目标(分值6分,得分4.5分)
(1)A21绩效目标合理性
通过查看提供的《项目绩效目标表》、《项目自评报告》显示,本项目工作任务目标明确,2019年绩效目标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财政厅审核及自治区人大批复。绩效目标的设置与实际工作内容相关,按照正常的业绩水平设置了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
综上,该指标满分3分,得3分。
(2)A22绩效指标明确性
通过查看提供的《项目绩效目标表》、《项目自评报告》显示,年初绩效目标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本项目效益指标应以社会效益指标和可持续影响指标为核心,实际年初设置绩效目标为“经济效益-公益项目-100%”,“生态效益指标-不遗留建筑垃圾-100%”,指标设置不合理,且二级指标与三级指标不匹配;二是数量指标未体现硬件配套设施采购,应补充设置数量指标“配套设备1602(台/套)”;三是“数量指标-软件系统32个”,未根据实际数量进行调整,应改为40个;四是本项目质量指标未设置“设备验收合格率”,应补充设置质量指标“设备验收合格率100%”。
综上,该指标满分3分,扣1.5分,得1.5分。
3.资金投入(分值10分,得分6分)
(1)A31预算编制科学性
通过查看提供的《项目建设方案》、《场地改造项目预算编制控制价》等显示,预算编制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项目编制概算金额为1.52亿元,2018年2月自治区财政厅下达新财行〔2018〕10号文件拨付“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项目建设启动专项经费3500万元;其后,由于项目建设软件部分变更为无偿援建,3500万元资金部分变更用途,未对2019年预算编制及资金分配进行测算,缺少论证程序及额度测算程序。二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服务项目、平台监理费预算与实际支出也存在误差,预算编制不准确。
综上,该指标满分5分,扣2分,得3分。
(2)A32资金分配合理性
依据项目专项资金支付情况明细表(见附件5)、自治区财政厅新财行〔2019〕57号文件等显示,资金分配存在如下问题:
资金分配额度与实际不相适应。经查证,一体化平台监理合同价130万元,但财政批复资金仅39万元,资金不足;云服务平台实际支出321.53万元,财政批复资金595.97万元,资金结余。
综上,该指标满分5分,扣2分,得3分。
项目过程类指标由2个二级指标和5个三级指标构成,权重分20分,实际得分16.2分。各指标业绩值和绩效分值如下表所示: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权重 |
扣分 |
最终得分 |
B.过程(20分) |
B1资金管理(15分) |
B11资金到位率 |
5 |
|
5 |
B12预算执行率 |
5 |
0.3 |
4.7 |
||
B13资金使用合规性 |
5 |
2 |
3 |
||
B2组织实施(5分) |
B21管理制度健全性 |
2 |
|
2 |
|
B22制度执行有效性 |
3 |
1.5 |
1.5 |
||
|
合计 |
20 |
3.8 |
16.2 |
1.资金管理(分值15分,得分12.7分)
(1)B11资金到位率
本项目预算资金350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金到位35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综上,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2)B12预算执行率
本项目预算资金3500万元,实际支出3293.69万元。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金额/实际到位预算金额)×100%=(3293.69万元/3500万元)×100%=94.1%。扣分=(1-94.1%×5)=0.3分。
综上,该指标满分5分,加权平均扣0.3分,得4.7分。
(3)B23资金使用合规性
该项目超支和结余的项目资金,内部调剂,改变用途未办理相关财政报批手续。如:财政批复平台项目监理费39万元,实际支出104万元,超预算65万元;财政批复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服务项目595.97万元,实际支付324.66万元,结余资金271.31万元,但无资金返回财政的相关证明。上述做法不符合《自治区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新政办发〔2002〕66号文)第五条:“项目建设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项目建设资金”的规定。
综上,该指标满分5分,扣2分,得3分。
2.组织实施(分值5分,得分3.5分)
(1)B21管理制度健全性
该项目已制定和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且制度合法、合规、完整,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综上,该指标满分2分,得2分。
(2)B22制度执行有效性
一是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拨付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项目建设经费的通知》(新财行〔2018〕10号)文件要求“专款专用”,该项目存在将超支和结余的项目资金,擅自改变用途,内部调剂,未办理相关财政报批手续的现象;二是项目实施单位未定期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分析总结。
综上,该指标满分3分,扣1.5分,得1.5分。
项目产出指标由4个二级指标和9个三级指标构成,权重分40分,实际得分39.70分。各指标业绩值和绩效分值如下表所示:
一级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权重 |
扣分 |
最终得分 |
|
C.产出(40分) |
C1产出数量(10分) |
实际完成率 |
C11益民大厦场地改造部分区域(负二层、3-6层)面积17743.79平方米 |
3.5 |
|
10 |
C12硬件配套设备1602(台/套) |
3.5 |
|||||
C13软件系统40个 |
3 |
|||||
C2产出质量(10分) |
质量达标率 |
C21益民大厦场地改造验收合格率100% |
3 |
|
10 |
|
C22硬件配套设备验收合格率100% |
3 |
|||||
C23软件系统验收合格率100% |
4 |
|||||
C3产出时效(10分) |
完成及时性 |
C31项目资金的支付及时率100% |
5 |
0.3 |
9.7 |
|
C32项目任务完成及时率100% |
5 |
|||||
C4产出成本(10分) |
成本节约率 |
C41实际成本≤3500万元 |
10 |
|
10 |
|
|
|
合 计 |
40 |
0.3 |
39.7 |
1.产出数量(分值10分,得分10分)
(1)C11益民大厦场地改造部分区域面积(平方米)
根据场地改造项目按进度报送的《施工进度产值报表》、《竣工验收报告》显示,结合现场勘察,确认益民大厦场地改造部分区域(负二层、3-6层)面积17743.79平方米。
综上,该指标满分3.5分,得分3.5分。
(2)C12硬件配套设备数量(台/套)
根据《固定资产台账》、设备采购发票、《设备到货签收单》、《设备到货验收单》显示,结合现场盘点记录,确认采购硬件配套设备数量1602(台/套)。
综上,该指标满分3.5分,得3.5分。
(3)C13软件系统数量(个)
通过与软件系统承建方江苏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访谈,访问40个应用系统软件界面、登陆操作平台门户网站等方式,查验软件系统数量。根据提供的专家《验收意见》,项目按照集约化建设模式,完成政务服务门户、政务服务管理系统、业务办理系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务服务数据交换共享系统、应用支撑系统、12345政务在线服务系统等40个应用系统的建设任务。
综上,该指标满分3分,得3分。
2.产出质量(分值10分,得分10分)
(1)C21益民大厦场地改造验收合格率(%)
根据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显示,2019年7月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对建筑装饰装修、给排水采暖、建筑电气、通风与空调、智能建筑、建筑节能方面进行验收。验收组通过现场检查认为工程质量验收符合规范规定,同意验收合格。2019年9月组织工程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对益民大厦消防进行验收,达到合格标准,目前场地已投入使用。评价小组结合现场勘察,考察项目建设完成的验收质量情况,益民大厦场地改造验收合格率100%。
综上,该指标满分3分,得3分。
(2)C22硬件配套设备验收合格率(%)
根据提供的采购单位、供货单位、监理公司三方共同签字盖章《工程材料设备到货验收单》,结合现场勘察,考察采购硬件配套设备的验收质量情况。硬件配套设备验收合格率100%,得3分。
综上,该指标满分3分,得3分。
(3)C23软件系统验收合格率(%)
根据提供的专家组《验收意见》显示,2019年7月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组织专家对《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项目》进行了验收。专家组认为按照集约化建设模式,完成建设任务。专家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验收。评价结合现场勘察,考察软件系统的验收质量情况,软件系统验收合格率100%。
综上,该指标满分4分,得4分。
3.产出时效(分值10分,得分9.7分)
(1)C31项目资金的支付及时率(%)
本项目资金通过财政直接支付形式,主要用于支付工程采购支出、货物和服务采购支出。支付方式为:直接上报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由财政部门向银行和签发支付指令。即:预算单位需向财政部门国库支付中心提出申请,支付中心向代理银行下达指令,代理银行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向收款人支付。资金支付及时率=按照完成比例×该指标权重分值计算=(3293.69万元/3500万元)×100%=94.1%。扣分=(1-94.1%×5)=0.3分。
综上,该指标满分5分,加权平均扣0.3分,得4.7分。
(2)C32项目任务完成及时率(%)
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 改造益民大厦(负二层、3-6层)部分区域、采购硬件配套设备、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项目建设。2019年7月完成以上项目建设内容并通过验收,项目任务完成及时率100%。
综上,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4.产出成本(分值10分,得分10分)
(1)C41实际成本≤计划成本
该项目实际支出3293.69万元≤3500万元。
综上,该指标满分10分,得10分
项目效益类指标由1个二级指标和3个三级指标构成,权重分20分,实际得分19.87分。各指标业绩值和绩效分值如下表所示: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权重 |
扣分 |
最终 得分 |
||
D.效益(20分) |
D1项目效益(20分) |
社会效益指标 |
D11保障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有序运行 |
2.50 |
0.13 |
2.37 |
|
D12对自治区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务服务,提高服务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
2.50 |
|
2.5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D13平台作用持续发挥 |
5 |
|
5 |
|||
满意度 |
D14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一网、一门、一次”,提高服务群众满意度90% |
10 |
|
10 |
|||
|
合 计 |
20 |
0.13 |
19.87 |
1.社会效益(分值5分,得分4.87分)
(1)D11保障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有序运行
通过对益民大厦3楼政务服务大厅、5、6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办理业务的群众发放的问卷显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有序运行,未遇见办理业务窗口出现系统崩溃无法办理业务的情形的占比94.8%,遇见办理业务窗口出现系统崩溃无法办理业务的情形占比5.2%,根据评分标准,若未遇见系统崩溃的情形占比达95%得满分,不足95%的按照完成比列×指标权重分值计算。因此,按权重计分:94.8%×2.5=2.37分,扣(1-94.8%)×2.5=0.13分。
综上,该指标满分2.5分,加权平均扣0.13分,得2.37分。
(2)D12对自治区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务服务,提高服务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对益民大厦3楼政务服务大厅、5、6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办理业务的群众发放调查问卷,认为来此办理业务是比以前更加方便快捷占比96.3%,提高服务效率成果较显著。
综上,该指标满分2.5分,得2.5分。
2.可持续影响(分值5分,得分5分)
(1)D13平台作用持续发挥
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厅党组会议纪要(〔2018〕第10次),会议指出,确定将乌鲁木齐益民大厦内部分场所作为“一局三中心”办公和业务场地;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负责对固定资产维护工作,该项目平台可持续发挥作用。
综上,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3.满意度(分值10分,得分10分)
(1)D14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一网、一门、一次”,提高服务群众满意度90%。
A.满意度问卷调研
按照线上平台服务群众满意度调查回复情况统计,满意
度为99.51%;按照线下平台服务群众满意度调查回复情况统
计,满意度为93.24%。
本指标满分10分,线上平台服务满意度权重分值5分,
线下平台服务群众满意度权重5分。根据评分标准,若线上
平台服务群众满意度与线下平台服务群众满意度均大于90%,得满分;若线上平台服务群众满意度与线下平台服务群众满意度其中一项或两项小于90%,则按照完成比例×该指标权重分值计算。
综上,该指标满分10分,得10分。
1.项目绩效指标设置不完整,且个别指标的设置不够科学合理。
本项目实施单位前期已根据项目内容设置了较明确绩效目标,绩效指标的设置符合量化的要求,但存在以下问题:
(1)绩效指标编制不够清晰明确,如:数量指标“软件系统32个”应改为“40个”,2019年设置年初绩效目标未根据实际数量进行调整。
(2)个别绩效指标的设置不够科学合理,不能够全面衡量部门和项目实施效果,根据本项目特点,效益指标应以社会效益指标和可持续影响指标为核心。如:本项目效益指标年初设置绩效目标为“经济效益-公益项目-100%”,“生态效益指标-不遗留建筑垃圾-100%”,经济效益、生态效益设置与本项目无关,指标设置不合理,且二级指标与三级指标不匹配。
(3)绩效指标设置不完整。如:本项目数量指标未体现硬件配套设施采购,应补充设置数量指标“配套设备1602(台/套)”;本项目质量指标未设置“设备验收合格率”,应补充设置质量指标“设备验收合格率100%”。
2.项目立项程序不够规范,没有取得自治区发改委立项批复。
项目立项是项目拟建主体上报审批部门审批决策的依据,本项目是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会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2017年第38次会议暨第30次中心组学习纪要》(〔2017〕第41次)审议同意《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项目建设方案》,未办理自治区发改委立项核准或备案手续,项目前期手续不完备。
3.将项目资金用途内部调剂,改变用途,未办理相关财政报批手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三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以及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拨付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项目建设经费的通知》(新财行〔2018〕10号)文件要求“专款专用”的规定,本项目存在以下不合规的问题:财政批复平台项目监理费39万元,实际支出104万元,超预算65万元;财政批复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服务项目595.97万元,实际支付324.66万元,结余资金271.31万元,但无结余资金返回财政的相关证明。综上所述,项目存在超支和结余的项目资金,内部调剂,改变资金用途,未办理相关财政报批手续的问题。
4.项目跟踪管理不到位
一是项目财务管理不到位,未单独设置明细账核算。
通过检查发现,平台机房租赁项目(759.74万元)、业务场地改造项目(500万元)分别是两个单独的项目,2019年财政预算另外下达拨款额度,是不属于本项目的。但是因为财务未分账核算,审核人员无法区分。
二是项目实施管理需加强。
(1)招投标管理中存在中标后未及时签订合同的问题。经检查,“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配套设施项目招标中,自治区采购中心于2019年1月24日发出《中标通知书》。但是2019年5月13日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才与浪潮软件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未按规定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签订合同。以上做法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的规定。
(2)合同管理中存在合同填写不完整的问题。经检查,该项目与新疆天衡信息系统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未填写合同签订日期。
(3)设备采购及验收管理中存在验收手续不完整的问题。该项目子项硬件配套设施项目,经检查《工程材料设备到货签收单》和《工程材料设备到货验收单》,均未填写到货签收日期和到货验收日期。
1.绩效评价指标能量化的量化,不能量化的细化,不
能细化的程序化
绩效评价指标是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考核工具。通过将绩效业绩指标化,获取具有针对性的业绩值,为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提供基础。绩效评价指标应当充分体现和真实反映项目的绩效、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及评价的政策需要。建议项目实施单位在设置绩效指标时可根据相关政策要求,设置的指标需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遵循能量化的量化,不能量化的细化,不能细化的程序化的原则。
2.完善制度层面建设、加强项目各环节管控
加强制度建设应当进一步深化对制度功能的认识,持续加大推进工作制度化的力度。制度的功能在于规范和约束行为。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真正构成议事有规则、管理有办法、操作有程序、过程有监控、职责有追究的良好格局。
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基础上,切实按制度相关规定进行项目过程控制。建议项目预算实施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相关条款加强项目各环节管控,重点规范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流程,强化资金管理、报账、对账管理;行之有效的执行项目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工作;加强项目过程控制,做好项目资料的留存,过程档案最终进行统一归档管理。
3.进一步完善跟踪机制,强化资金过程和项目实施的监管工作。
建议进一步完善对专项资金的跟踪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资金过程监督,在自治区绩效监控、绩效自评的时间节点开展数据采集、核对、校验和复核工作,确保数据准确一致。同时,对资金执行情况和项目实施应进行定期的现场核查。通过定期检查,及时掌握专项资金执行数量、实施效果,为预算调整、管理优化、政策调整等提供决策依据。
附件1 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指标综合评分表
附件2 评价依据
附件3 基础表
附件4 满意度问卷报告
附件5 项目专项资金支付情况明细表
附件6 现场勘查照片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权重 |
指标解释 |
评分标准 |
扣分 |
最终得分 |
扣分原因 |
|
A.决策 |
项目立项(4分) |
立项依据充分性 |
2 |
项目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依据情况。 |
①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得0.5分 |
|
2 |
|
|
②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得0.5分 |
|||||||||
③项目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不重复;得0.5分 |
|||||||||
④项目立项依据的部门发展规划及职能文件等归档完整;得0.5分 |
|||||||||
立项程序规范性 |
2 |
项目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①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得1分 |
1.5 |
0.5 |
本项目没有提供自治区发改委立项批复,项目申请、设立的程序不符合相关要求,立项审批文件不完整。 综上扣1.5分。 |
|||
②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得0.5分 |
|||||||||
③事前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等;得0.5分 |
|||||||||
绩效目标(6分)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3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①项目有明确的工作任务目标;得0.5分 |
|
3 |
|
||
②项目有2019年经审核的绩效目标表;得0.5分 |
|||||||||
③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得1分 |
|||||||||
④项目按正常的业绩水平设置了明确的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得1分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3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①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得1分 |
1.5 |
1.5 |
一是本项目效益指标应以社会效益指标和可持续影响指标为核心,实际年初设置绩效目标为“经济效益-公益项目-100%”、“生态效益指标-不遗留建筑垃圾-100%”,指标设置不合理,且二级指标与三级指标不匹配;二是数量指标未体现硬件配套设施采购,应补充设置数量指标“配套设备1602(台/套)”; 三是本项目“数量指标-软件系统32个”,未根据实际数量进行调整,应改为40个;四是本项目质量指标未设置“设备验收合格率”,应补充设置质量指标“设备验收合格率100%”。 |
|||
②项目绩效目标的指标值清晰、可衡量;得1分 |
|||||||||
③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得1分 |
|||||||||
资金投入(10分) |
预算编制科学性 |
5 |
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
①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得1分 |
2 |
3 |
一是:本项目编制概算金额为1.52亿元, 由于项目建设软件部分变更为无偿援建,3500万元资金部分变更用途,未对2019年预算编制及资金分配进行测算,缺少论证程序及额度测算程序;二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服务项目、平台监理费预算与实际支出也存在误差,预算编制不准确。 |
||
②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按照标准编制;得2分 |
|||||||||
③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相匹配;得2分 |
|||||||||
资金分配合理性 |
5 |
项目预算资金分配是否有测算依据,与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
①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得3分 |
2 |
3 |
资金分配额度与实际不相适应。经查证,一体化平台监理合同价130万元,但财政批复资金仅39万元,资金不足;云服务平台实际支出321.53万元,财政批复资金595.97万元,资金结余。 |
|||
②资金分配额度合理,与项目单位实际相适应;得2分 |
|||||||||
B.过程(20分) |
资金管理(15分) |
资金到位率 |
5 |
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①资金及时到位;得2分 |
|
5 |
|
|
②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金到位率100%;得3分。不足100%的部分按照,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按照完成比例×该指标权重分值计算。 |
|||||||||
预算执行率 |
5 |
项目预算资金是否按照计划执行,用以反映或考核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
①截至2020年10月31日预算执行率100%;得5分。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金额/实际到位预算金额)×100%。按照完成比例×该指标权重分值计算。 |
0.3 |
4.7 |
本项目预算资金3500万元,实际支出3293.69万元。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金额/实际到位预算金额)×100%=(3293.69万元/3500万元)×100%=94.1%。扣分=(1-94.1%×5)=0.3分。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5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得1分 |
2 |
3 |
该项目超支和结余的项目资金,内部调剂,改变用途未办理相关财政报批手续。如:财政批复平台项目监理费39万元,实际支出104万元,超预算65万元;财政批复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服务项目595.97万元,实际支付324.66万元,结余资金271.31万元,但无资金返回财政的相关证明。 综上扣2分。 |
|||
②项目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得1分 |
|||||||||
③项目资金的使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规定的用途;得1分 |
|||||||||
④项目资金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得2分 |
|||||||||
组织实施(5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2 |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①项目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且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得1分 |
|
2 |
|
||
②项目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且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得1分 |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3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相关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①项目执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得1分 |
1.5 |
1.5 |
一是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拨付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项目建设经费的通知》(新财行〔2018〕10号)文件要求“专款专用”,经检查存在将超支和结余的项目资金,擅自改变用途,内部调剂,未办理相关财政报批手续的现象; |
|||
②项目定期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分析总结;得1分 |
|||||||||
③项目管理、实施人员均落实到位,有效按照计划执行;得1分 |
|||||||||
C.产出(40分) |
产出数量(10分) |
实际完成率 |
益民大厦场地改造部分区域(负二层、3-6层)面积≥17743.79平方米 |
3.5 |
考察益民大厦改造(负二层、3-6层)面积是否达到17743.79平方米。 |
①改造益民大厦面积≥17743.79平方米,得满分;若不足17743.79平方米的按照实际改造面积×该指标权重分值计算。 |
|
10 |
|
硬件配套设备1602(台/套) |
3.5 |
考察硬件配套设备数量是否达到 1602台/套。 |
①硬件配套设备数量≥1602台/套,得满分;若不足1602台/套的按照实际硬件配套设备数量×该指标权重分值计算。 |
||||||
软件系统40个 |
3 |
考察软件系统数量是否达到40个。 |
①软件系统≥40个,得满分,若不足40个的按照实际硬件配套设备数量×该指标权重分值计算。 |
||||||
产出质量(10分) |
质量达标率 |
益民大厦场地改造验收合格率100% |
3 |
考察项目建设完成的验收质量情况。 |
①益民大厦改造合格,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
|
10 |
|
|
硬件配套设备验收合格率100% |
3 |
考察采购硬件配套设备的验收质量情况。 |
①硬件配套设备验收合格,得满分;有不合格扣1分。 |
||||||
软件系统验收合格率100% |
4 |
考察软件系统的验收质量情况。 |
①软件系统验收合格,得满分;有不合格扣1分。 |
||||||
产出时效(10分) |
完成及时性 |
项目资金的支付及时率100% |
5 |
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较,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①资金支付完成时间2020年10月31日前,得5分;未完成则按照完成比例×该指标权重分值计算。若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完成的,酌情扣分。 |
0.3 |
4.7 |
资金支付及时率=按照完成比例×该指标权重分值计算=(3293.69万元/3500万元)×100%=94.11%。扣分=(1-94.11%×5)=0.3分。 |
|
项目任务完成及时率100% |
5 |
①项目任务完成得5分;未完成则按照完成比例×该指标权重分值计算。若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完成的,酌情扣分。 |
|
5 |
|
||||
产出成本(10分) |
成本节约率 |
实际成本≤3500万元 |
10 |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 |
①实际成本每高出计划成本1%,扣一分,扣完为止。 |
|
10 |
|
|
D.效益(20分) |
项目效益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有序运行 |
2.5 |
项目实施是否产生社会效益。 |
①按照调查问卷中第5题的测算回复情况,效果显著度=∑样本数(“没有”×1.0+“有”×0/总样本数×100%。按照完成比例×该指标权重分值计算。 |
0.13 |
2.37 |
通过对益民大厦3楼政务服务大厅、5、6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办理业务的群众发放的问卷显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有序运行,未遇见办理业务窗口出现系统崩溃无法办理业务的情形的占比94.8%,遇见办理业务窗口出现系统崩溃无法办理业务的情形占比5.2%,根据评分标准,若未遇见系统崩溃的情形占比达95%得满分,不足95%的按照完成比列×指标权重分值计算。因此,按权重计分:94.8%×2.5=2.37分,扣(1-94.8%)×2.5=0.13分。 |
对自治区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务服务,提高服务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
2.5 |
①按照满调查问卷中第4题的测算回复情况,效果显著度=∑样本数(“是”×1.0+“否”×0/总样本数×100%。按照完成比例×该指标权重分值计算。 |
|
2.5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平台作用持续发挥 |
5 |
考察项目实施后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
①持续发挥年限≥2年,得5分,不足2年,不得分。 |
|
5 |
|
||
满意度 |
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一网、一门、一次”,提高服务群众满意度90% |
10 |
办事群众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
①按照调查问卷中第6题的测算回复情况,满意度=∑样本数(“非常满意”×1.0+“满意”×0.8+“基本满意”×0.6+“不满意”×0.4+“非常不满意”×0.2)/总样本数×100%。 |
|
10 |
|
||
|
|
|
合 计 |
100 |
|
|
11.23 |
88.77 |
|
本次绩效评价所依据的主要政策文件有:
1. 《财政部关于<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3.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4. 《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18〕30号);
5. 《自治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新财预〔2018〕189号);
6.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
7.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16〕108号);
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
9.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
10. 《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2017年第38次会议暨第30次中心组学习纪要》(〔2017〕第41次);
11.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拨付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项目建设经费的通知》(新财行〔2018〕10号);
12.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互联网+政务服务”项目结转资金用途的通知》(新财行〔2019〕57号);
13.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申请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项目启动资金的函》(新政办函〔2018〕26号)。
填报单位:(公章)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填报时间: 2020年11月20日 |
|
|||||||
一、单位基本情况 |
|
||||||||
单位名称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单位地址 |
乌鲁木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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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类型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民办非企业法人;□其它 |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
项目名称 |
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
项目性质 |
1.新建■ 2.续建□ 3.改造□ |
|
|||||
计划投资额 |
3,500万元 |
实际投资额 |
3,500万元 |
|
|||||
实际开工间 |
①硬件配套:2018/12/24 ②平台监理:2018/12/24 ③机房租赁:2019/8/29 ④场地改造:2019/2/11 ⑤云服务: 2017/12/15 |
实际完工时间 |
① 硬件配套:2019/6/6 ② 平台监理:2019/7/31 ③ 机房租赁:2019/8/29 ④ 场地改造:2019/7/5 ⑤ 云服务: 2018/5/9 |
|
|||||
三、专项资金情况(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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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金额 |
指标 金额 |
到位 金额 |
资金 到位率% |
实际使用金额 |
资金 使用率% |
支持方式 |
|
||
3,500.00 |
3,500.00 |
3,500.00 |
100% |
3,290.56 |
94.02% |
财政拨款 |
|
||
项目 预期目标 |
为全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有序运行提供支撑保障。 |
|
|||||||
项目 产出成果 |
1、益民大厦场地改造部分区域(负二层、3-6层)面积17743.79平方米; 2、硬件配套设备1602(台/套); 3、软件系统40个。 |
|
|||||||
项目产出效益 |
1、全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序运行的支撑; 2、对自治区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务服务,提高服务效率,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的意义。 |
|
|||||||
需要说明的问题 |
无 |
|
|||||||
自评结论 |
完成各项预期指标 |
|
|||||||
问题与建议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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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满意度问卷报告
一、满意度调查背景
2018年8月《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明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建设地方和部门政务服务平台,一些地方和部门依托平台创新政务服务模式,“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等改革措施不断涌现,政务服务平台已成为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的重要支撑,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单位,为客观评价该项目的社会效果,依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为顾客服务”的原则,了解受益群体对“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评价情况,对项目开展问卷调查。
二、研究设计
(一)调研对象
本次问卷调查的对象为一体化平台建设覆盖范围内使用新疆政务服务网(包括PC端网站,移动端APP,微信、支付宝、百度小程序)的各区、地、县的群众和益民大厦3楼政务服务大厅、5、6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办理业务的群众 。
一体化平台建设覆盖范围:
省级部门入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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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研内容
1.调查对象的基本信息,包括:性别、年龄。
2.调查对象对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提供服务的满意度,包括:使用新疆政务服务网、移动端的群众、线下大厅、自助终端等客户端得群众对项目一窗受理一次办结、可以先受理后补材料、不用提交证明、可以全程网上办理、可以使用手机办理、可以就近办理、无需材料直接办理、服务热情效率高的满意度。
(三)调研方法
本次问卷调研分两种形式进行:
1:采用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综合评价系统对新疆政务服务网(包括PC端网站,移动端APP,微信、支付宝、百度小程序)及一体化平台覆盖的各地州群众进行问卷调研;
2:采用现场发放问卷调研的方式,在益民大厦3楼政务服务大厅、5、6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随机选择办事群众,填写网络问卷(网址:https://www.wjx.cn/jq/97319229.aspx)。
(四)抽样方式
1.使用新疆政务服务网(包括PC端网站,移动端APP,微信、支付宝、百度小程序)群众,办理完业务,自动跳出满意度问卷弹窗,若群众七天内未填写满意度问卷,系统会自动默认非常满意。
评价总数:1385890条
主动评价数:250449条
评价满意度:99.51%
以上数据实时更新并且统计时间为:2020年1月1日00:00分至2020年11月13日17:39分。
2.2020年11月18日至2020年11月19日,在益民大厦3楼政务服务大厅和5、6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现场选择办事群众,填写网络问卷,共收回有效问卷216份。
(五)问卷的发放和回收
为给调研对象创造良好的作答环境、保证调研的科学性和严谨性,由评价小组工作人员在益民大厦3楼政务服务大厅和5、6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发放问卷,共收回有效问卷216份。
三、调研实施
(一)调研开展情况
根据项目进度安排,项目组于2020年11月18日至2020年11月19日,前往益民大厦3楼政务服务大厅、5、6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办理业务的群众进行问卷调研。
(二)问卷回收情况
2020年11月18日至2020年11月19日,在益民大厦3楼政务服务大厅、5、6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通过现场扫描二维码进行问卷调研,共收回有效问卷216份。
四、满意度计算模型
满意度=∑样本数(“非常满意”×1.0+“满意”×0.8+“基本满意”×0.6+“不满意”×0.4+“非常不满意”×0.2)/总样本数×100%。
五、调查结果分析
(一)基本问题分析
1.您认为来此办理业务是否比以前更加方便快捷?
根据问卷统计结果显示,96.3%的调查对象认为来此办理业务是比以前更加方便快捷,3.7%的调查对象认为来此办理业务没有比以前更加方便快捷。
2.您是否遇见办理业务窗口出现系统崩溃无法办理业务的情形?
根据问卷统计结果显示,94.8%的调查对象没有遇见办理业务窗口出现系统崩溃无法办理业务的情形,5.2%的调查对象遇见办理业务窗口出现系统崩溃无法办理业务的情形。
(二)满意度分析
本次采用“好差评”综合评价系统和现场问卷相结合的形式,旨在客观评价调查对象对“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提供服务的满意度。每项指标的满意度分为五档,即“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满分为100%,各档次对应的分值为100%、80%、60%、40%、20%,通过加权计算得出各项指标的满意度比例。
依据“好差评”综合评价系统,评价总数:1385890条,主动评价数:250449条,评价满意度:99.51%。
依据现场发放网络问卷,已回收问卷汇总得知159人答复非常满意,45人答复满意,8人答复基本满意,4人答复不满意。综合来看,受访民众的满意度分析结果=(159×1+45×0.8+8×0.6+4×0.4)/216=9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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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问卷调查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本调查旨在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满意度调查,不提供相应的法律依据,整份问卷的填写大约需要3分钟左右,请根据您的真实感受填写。我们保证问卷数据仅限于统计分析,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1.您的性别是?
A:男性 B:女性
2.您的年龄是?
A:20岁以下 B:21-40岁 C:41-60岁 D:60岁以上
3.您是来政务服务大厅或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办理业务的吗?
A:是 B:不是
4.您认为来此办理业务是否比以前更加方便快捷?
A:是 B:否
5.您是否遇见办理业务窗口出现系统崩溃无法办理业务的情形?
A:没有 B:有
6.您对办理业务的效率是否满意?
A:非常满意 B:满意 C:基本满意 D:不满意 E:非常不满意
7.您对来政务服务大厅或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办理业务有何意见和建议吗?如有,请写出。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新财行〔2019〕57号 |
凭证号 |
实际支出金额 |
财政指标下达日期 |
实际支付时间 |
1 |
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硬件配套项目 |
1,474.00 |
2019-6-31# |
465.45 |
《指标通知单》日期2018年2月26日 |
2019/6/4 |
2019-6-32# |
1,008.48 |
2019/6/13 |
||||
2 |
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监理项目 |
39.00 |
2019-6-97# |
39.00 |
2019/5/30 |
|
2019-10-25# |
65.00 |
2019/9/19 |
||||
3 |
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机房租赁项目 |
100.00 |
2019-10-32# |
859.74 |
2019/9/20 |
|
4 |
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场地改造项目 |
1,291.03 |
2019-6-100# |
516.66 |
2019/3/15 |
|
2019-6-110# |
360.06 |
2019/4/8 |
||||
2019-6-111# |
178.51 |
2019/5/20 |
||||
2019-6-113# |
214.58 |
2019/6/14 |
||||
2019-10-26# |
98.04 |
2019/9/19 |
||||
2019-10-27# |
20.00 |
2019/9/23 |
||||
2019-11-35# |
143.87 |
2019/11/20 |
||||
2019-6-88# |
8.06 |
2019/4/8 |
||||
2019-6-112# |
10.75 |
2019/6/6 |
||||
2019-10-30# |
8.06 |
2019/9/19 |
||||
2019-6-109# |
2.40 |
2019/4/10 |
||||
2019-12-138# |
9.60 |
2019/11/18 |
||||
2019-10-31# |
28.90 |
2019/9/19 |
||||
5 |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服务项目 |
595.97 |
2019-8-132# |
321.53 |
2019/8/19 |
|
2019-12-130# |
3.13 |
2019/11/18 |
||||
合计 |
3,500.00 |
|
4,361.83 |
|
|
c、排队叫号机
![]() |
d、查询导览一体机
![]() |
2、益民大厦4楼4号机房
a、核心交换机
2.益民大厦4楼机房
a、核心交换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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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益民大厦5楼 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a、LED显示屏
b、监表室
c、招投标自主一体机
4.益民大厦6楼
a、评标门禁一体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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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评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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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益民大厦装修改造
a、益民大厦3楼
益民大厦3楼
b、益民大厦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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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民大厦4楼
c、益民大厦5楼
c、益民大厦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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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益民大厦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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