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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1/26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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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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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等要求,根据自治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测监管工作安排,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组织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第四季度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共检查政府网站162个,检查比例100%,总体合格率为98.15%。地方政府门户网站中,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昌吉回族自治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和乌苏市、阿克陶县、奇台县、霍尔果斯市、额敏县政府门户网站得分靠前,吐鲁番市、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两级政府门户网站达到良好。政府部门网站中,科学技术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民政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等网站总体情况较好。

共检查政务新媒体1333个,检查比例100%。其中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开设的政务新媒体1193个、自治区部门开设的政务新媒体138个,总体合格率98%。阿勒泰地区、克拉玛依市、喀什地区3个市(地)和司法厅、自然资源厅、文化和旅游厅等31个自治区部门的政务新媒体合格率达100%。

一年来,各州、市(地)政府办公室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持续强化政务公开平台监管,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全区各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营质量明显提升,为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网络环境。其中阿勒泰地区、克拉玛依市、昌吉回族自治州、吐鲁番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连续四个季度政府网站检查合格率100%。

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要求,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深入开展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府门户网站运用视频、动画等方式开展政策解读工作,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阿克苏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等门户网站构建便民知识库,推进智能问答平台建设,全天候响应网民咨询;“新疆工信”微信公众号推出“个私宝”应用,分类展示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文件和解读,助企惠民政策宣传较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内容保障方面。部分政府网站栏目更新不够及时,个别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发布内容存在实用性不强、以新闻报道代替公开信息等问题。有的单位对重要信息转载要求落实不到位。

(二)政策解读方面。2023年,全区各级政府网站政策解读比例明显提升,84%的政府网站政策解读较好,81.5%的政府网站能做到政策文件与相关解读材料联动发布,但解读形式还不够丰富,通过政务新媒体发布解读信息的占比较少。

(三)功能建设方面。部分政府网站检索功能不实用,个别政府网站页面未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入口。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信息发布。政策文件是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重要发布内容,要建设完善政策文件库,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提升政策解读质效,方便企业群众查询、获取。要结合机构职能、区域特点等,创新策划业务专栏,打造精品栏目。同时,要严把发布内容安全关,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所提供信息内容权威、准确、及时。

(二)强化技术运维。加强政府网站日常巡检,及时清除网站不可用链接,优化栏目设置,结合工作实际调整、合并无实质性内容的栏目。推动政府网站服务功能升级改造,优化完善智能搜索、智能问答,不断提升利企便民服务能力。

(三)强化安全防护。严格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规范页面备案标识展示,及时做好备案信息变更,强化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技术防护措施,确保网站安全平稳运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1月26日       

 

(本文有删减)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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