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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海关出台十条措施助力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22-07-22   浏览次数:   【字体: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陈蔷薇报道)7月21日,乌鲁木齐海关发布《乌鲁木齐海关助力乡村振兴十条措施》,涉及支持出口基地扩量增效、支持农食产品品牌建设、全面提升农食产品跨境贸易便利水平等20条具体举措。

新疆本地特色农产品种类多、数量大、国际市场高度认可,每年会有大量新疆特色农产品出口到海外。为服务新疆农业产业发展,乌鲁木齐海关在“管得住”前提下努力推动新疆特色农产品“走出去”。


4月21日,喀什陆港公铁多式联运有限公司的60吨泽普苹果从喀什综合保税区出发,经吐尔尕特口岸出境,驶向吉尔吉斯斯坦。喀什海关关员做最后的查验。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 韩沁言摄

在支持出口基地扩量增效方面,乌鲁木齐海关取消对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备案申请人要提供种植场土壤和灌溉用水检测报告的要求,免除出境新鲜水果(冷冻水果)果园及包装厂提供无污染源证明材料。支持符合要求的蔬菜基地、养殖基地、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等申请海关备案,压缩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办理时限,一般当场办结,无法当场办结的,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乌鲁木齐海关设立进出口鲜活易腐农食产品属地查检绿色通道,实行优先查检和“5+2”预约查检。为支持农食产品企业做大做强,海关力争推动疆内境外注册企业年内同比增长50%以上。

为支持进境粮油加工产业发展,乌鲁木齐海关出台举措:进境粮食经口岸检疫合格后,企业申请并作出相关承诺,可酌情允许附条件提离。

在全面提升农食产品跨境贸易便利水平方面,乌鲁木齐海关免除企业办理进境水果检疫许可证需提供存放场所证明材料,加快推进中哈边境口岸农副产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全覆盖,进一步促进农副产品优进优出。

乌鲁木齐海关深入推进“放管服”等改革项目落地生效,在确保口岸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支持开展“边民互市+落地加工”模式创新,梯次推进边民互市进口商品落地加工,重点推进巴克图口岸粮食作物、油料作物,吉木乃口岸冷冻水产品等进境农食产品的深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