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新政办函〔2021〕11号 关于2020年第四季度全区政府网站和 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 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持续提升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水平,根据《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 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要 求,2020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组织 开展了2020年第四季度全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本次共对我区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 中备案的160家政府网站进行了全面检查评分,检查比例100%, 总体合格率96.88%。在各地(州、市)、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 和区直部门网站中,有53家网站进入加分指标评分环节,占比 33%。昌吉回族自治州、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克孜勒苏柯尔克孜 自治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等地级政府门户网站,玛纳斯县、吉木 萨尔县、阿图什市、阿合奇县、温泉县、和硕县、温宿县等县级政府 门户网站,自治区商务厅、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交通运输厅、工业和 信息化厅、医疗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厅等部门网站评分靠前。 (二)政务新媒体。本次共抽查全区230个政府系统政务新媒 体,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内容不更新、互动回应差等问题, 总体合格率97.83%。“乌鲁木齐政府网”微信、“新疆市场监管” 微信、“新疆生态环境厅”微博等政务新媒体评分靠前。 (三)专项工作。2020年,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40家自 治区政府部门网站及10家试点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已迁移至 自治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并全面实现IPv6部署改造。各地 (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于2020年底完成了IPv6部署,但个别政府 网站还存在二三级页面支持率未达到90%的情况,还需进一步优 化改进。 二、主要问题 (一)网站监督责任有待加强。一些地方、部门政府网站未按 规范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内提交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 表。个别县级政府网站主管单位对于季度检查发现的问题监督指 导不够,在第四季度第一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第二轮、第三轮复 核时仍未整改到位,依然存在空白栏目、长期未更新、互动回应差 等问题。 (二)内容保障机制有待健全。一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应 用管理工作仅止步于解决内容不更新等底线问题,未严格对照检 查指标提升服务水平。个别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仍然存在内容 不更新、互动不回应等突出问题,如“于田县人民政府”网、“霍城县 —2— 人民政府”网应更新未更新栏目超过10个,“乌鲁木齐县公众信 息”网互动回应差,“特克斯县公共信息”网存在多个空白栏目,“福 海之窗”网整体得分不到60分;“墨玉政务”微博超过6个月未更 新,“塔城地区政府网”微信、“吐鲁番市人民政府网”微博、“新疆发 展改革委”微博和“新疆畜牧兽医局”微博存在两周内无更新问题。 (三)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有待规范。部分地方和部门对政务 新媒体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随意开设、变更、关停等问题。 在全国政务新媒体摸底普查工作中,部分县(市、区)未严格审核把 关,存在漏报、误报、错报等问题,还有县(市、区)将运营主体为企 业、学校、医院等非政府系统的新媒体账号误报入系统。 三、工作要求 (一)加大监管力度,落实管理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始终坚持把 政治建设放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首要位置,全面贯彻落 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 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对照检查指 标,持续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工作,不断提升工 作实效。各地各部门要按规范于2021年1月31日前组织做好 2020年度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和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监管年 度报表的发布工作,并以电子版形式提交至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 系统。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基本信息发生变化后,要及时在全国政府 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更新。 (二)加大工作力度,提升服务水平。各地各部门要不断提升 —3— 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发布解读、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工作质量和 水平,加大网民留言办理力度,做好意见建议受理反馈情况的公开 工作,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推动规范有序发展。各地各部门 要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开办、备案、监管、下线、注销等工作机制, 定期开展自查,重点排查“严重错误表述、更新不及时、互动回应 差”等问题,对于运维保障不力的政务新媒体,要坚决予以关停。 在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中填报企业、学校、医院等不属于政府 系统政务新媒体的,要尽快申请退出系统;未填报政府系统政务新 媒体的,要抓紧补报。 对此次通报存在问题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各相关地区 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立即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整改情况于 2021年1月22日前加盖公章书面反馈至自治区人民政府电子政 务办公室,自治区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将对整改情况进行复 核复查。 2021年1月15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