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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3/06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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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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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问题编号一)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自治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问题编号一)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思想认识有偏差。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生态环境的重要性、脆弱性认识不足,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牢,依然存在重发展、轻保护情况,招商引资中把关不严,盲目上马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有的干部对一些长期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抱有畏难情绪、推诿思想,缺乏动真碰硬解决问题的决心和办法。有的干部认为加快发展过程中出现一些生态环境问题难以避免,可以在十四五前两年先多上一些项目,后几年再想办法把污染减下来。

二、整改时限: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整改目标: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认识新疆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进一步明确,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生态大环保工作格局全面形成。

四、整改措施:

1.加强新发展理念学习宣传。以党政领导干部为重点,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任务、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各部门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方面,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决纠正思想上的误区、认识上的偏差。通过主流媒体、网络媒体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营造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

2.落实议事决策机制。切实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委(党组)至少每季研究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形成定期听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汇报、研究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制定生态环境保护重要举措的常态化机制,坚决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

3.严格责任考核要求。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和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激励导向作用。严格落实适应绿色发展要求的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

4.落实自治区《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实施方案》,全面梳理排查拟建、在建和存量两高一低项目,对两高一低项目实行清单管理,进行分类处置、动态监控。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的最新要求,在招商引资中把好项目准入关口。

五、完成情况:

整改任务已落实整改措施并达到目标要求,将长期坚持。

(一)加强新发展理念学习宣传

1.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单位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理论学习的重要任务。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强化底线红线高压线意识,坚持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宁可经济发展慢一点,也绝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自治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兴水的重要论述为主题进行深入学习,组织14个地(州、市)及自治区各相关部门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思路和方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与党委政府环保责任等。

2.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单位将抓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印发关于开好2022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将抓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纳入对照检查重要内容,认真查找问题、深刻剖析原因、督促全面整改。截至20232月中旬,各级党委(党组)均召开了民主生活会,乡镇、国企、高校等基层党委参照召开。

3.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作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决纠正思想上的误区、认识上的偏差。在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举办的中青班、进修班和相关理论研修班等主体班次中,开设《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新疆经济高质量发展》《双碳目标下新疆发展的机遇与挑战》等专题辅导。邀请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领域专家在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举办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培训班上作《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生态环境高质量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专题辅导讲座。依托新疆干部网络学院线上学习平台、全区党员(远程)教育站点,上传《全面开启生态文明建设新征程》等生态环境保护视频课程,供全区乡科级以上干部和全体基层党员在线自学。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新发展理念和生态环境保护等知识纳入自治区党委管理干部政治理论水平测试题库,进一步巩固检验学习成果。

4.通过主流媒体、网络媒体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营造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组织自治区新闻媒体深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导全区上下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大力宣传自治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着力解决好等区域大气污染问题,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积极争取和实施重点领域、重点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采取的有力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做好卡拉麦里、昆仑山国家公园创建工作进展情况的宣传报道。宣传自治区坚定不移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稳定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节能减排十大工程情况,为自治区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截至20232月底,新疆日报社(集团)刊发生态文明相关稿件近420篇(汉、维、哈、柯4种语言),新疆广播电视台重点新闻节目《新疆新闻联播》《新广早新闻》《新广行风热线》等节目510多条(汉、维、哈、蒙、柯5种语言),总时长超过9400分钟。

(二)落实议事决策机制

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定期听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汇报、研究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制定生态环境保护重要举措的常态化机制,坚决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20223月至20232月,先后次召开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环境保护工作和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在自治区党委十届三次、五次、六次、七次全会,新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动员大会上,自治区党委主要领导均对自治区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安排部署。14个地(州、市)及各所属县级党委、政府坚持至少每季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形成了定期听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汇报、研究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制定生态环境保护重要举措的常态化机制,坚决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以看得见的成效兑现承诺,取信于民。

(三)严格责任考核要求

1.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和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激励导向作用。坚持把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抓好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大考核权重,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自觉主动践行新发展理念,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制定印发《2022年自治区绩效考评工作方案》,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纳入自治区部门单位绩效考评重要内容,针对自治区部门单位不同职责任务、功能定位,差异化制定考评项目实施方案,科学确定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考评内容、方法、标准。制定印发《2022年自治区党委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将自治区部门单位绩效考评结果按比例计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将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地(州、市)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将生态环境保护列为一票否决事项,被一票否决的单位,绩效考评不确定为较好及以上等次,并由自治区绩效考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通报批评;领导班子不得确定为良好及以上等次,单位党政正职和负有重要责任的班子成员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2.严格落实适应绿色发展要求的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严格落实《自治区实施〈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细则》《自治区党委管理干部组织处理操作规程(试行)》,及时受理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新疆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问题线索,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门、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调查。畅通“12380”电话、信访、网络和短信四位一体举报受理渠道,对涉及干部政绩观扭曲,重发展、轻保护的信访举报专题分析、优先处置,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

3.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配套制度及评价指标体系。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有关事项的通知》,制定《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作用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工作方案》,对地州市、县市区和自治区部门单位党政正职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同步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加强审计结果运用和审计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印发提醒函,压实整改责任、提出整改要求。按规定及时将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意见和整改报告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并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

(四)全面落实自治区《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实施方案》

1.加强统筹协调,对区存量、在建、拟建两高项目环评审批台账进行动态更新。加强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业务培训,通过钉钉、技术评估咨询平台等新媒体平台,解答各类涉两高项目环评问题,帮助基层审批人员及时掌握两高项目环评审批要点。

2.严格执行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实施方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遏制自治区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通知》及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落实高耗能 高排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措施〉的通知》要求,在招商引资中把好项目环境准入关口组织各地(州、市)生态环境部门对辖区内存量、在建、拟建两高一低项目逐一排查,完善两高一低项目台账,实行动态更新。指导各地(州、市)强化环评、排污许可及监管执法工作,对两高项目实施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切实加强全区两高一低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

3.完善三线一单信息应用平台建设建立三线一单成果动态更新机制,加强三线一单成果在政策制定、园区管理等方面的应用为自治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提供参考,指导相关专项规划及规划环评编制,提出优化调整建议,从空间布局、污染物排放管控等方面严格把关,牢牢守住生态环境准入关口。

4.持续推进涉两高行业工业专项发展规划及产业园区规划的环评工作。对于涉两高行业工业规划环评充分考虑区域环境承载能力、能源消费情况、碳达峰目标约束等,落实区域环境保护目标,严控并明确两高行业发展规模、污染物控制总量,优化规划布局、产业结构与实施时序;对于涉两高行业的产业园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指导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及跟踪评价,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适时优化调整规划。对园区规划环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监管,对不符合准入要求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5.严格两高一低项目生态环境准入在项目环评审批把关过程中,对于新建、改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对于新建、改扩建化工类项目必须进入已认定的化工园区,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应布局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项目依法不予审批;新建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6号)相关要求采取有效的污染物区域削减措施,对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未完成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区域,执行更严格的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公示时间:202336日至320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函如实反映。

电话:0991-2391913

邮箱:linan19901014@163.com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20233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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