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010183242/2024-00222
  • 有效性:现行有效
  • 发文机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 标题: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二批自治区级经济社会管理事项权限的决定
  • 成文日期:2024-11-22
  • 发布日期:2024-12-0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第241号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二批自治区级经济社会管理事项权限的决定》已经2024年11月15日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2月25日起施行。


自治区主席  艾尔肯·吐尼亚孜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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