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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04/21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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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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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举行新疆法院‘1+N’系列措施服务保障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

原标题:4月23日新疆举行新疆法院‘1+N’系列措施服务保障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疆法院‘1+N’系列措施服务保障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邀请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永江同志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李洁: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自治区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为进一步营造自治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营商环境,服务和保障好自治区社会大局稳定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出台了“1+N”系列措施服务保障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我们很高兴邀请到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永江同志,请他为大家作新闻发布并回答记者朋友们的提问。

首先请张永江副院长介绍新疆法院“1+N”系列措施服务保障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永江:

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下面我就自治区高院制定的新疆法院服务保障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1+N”系列措施,从出台背景、主要内容、保障落实三个方面做如下发布:

一、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聚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推动高质量发展,是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是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新疆保持社会持续稳定后实现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的重要软实力、核心竞争力,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方位对外开放、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等方面作出重要论述,自治区党委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了一系列安排部署。

司法不仅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同时也担负着为经济社会繁荣发展提供服务保障的神圣使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人民法院通过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平等保护各方主体权益、依法调整利益关系,有利于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利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以创新务实的司法措施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自治区高院党组强化责任担当,把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今年法院工作的重要任务和改革亮点,在全区法院工作会议上进行了统筹部署,力求在审判理念、工作机制、职能定位和服务方式上实现升级迭代,积极跟进自治区党委重大安排部署,把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及时准确地贯彻到司法裁判中去。在前期充分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4月9日正式下发了关于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1+N”系列措施。

“1”即出台《关于为推动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从目标要求、基本原则、重点任务、工作机制、督查落实等方面做出总体安排,作为全区法院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重要指南,统揽各项具体工作举措;“N”即根据国家政策和最高人民法院、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结合新疆法院工作实际,制定一系列细化、可操作的具体措施,使《实施意见》提出的工作任务得到全面落实。

“N”是一个开放、动态的体系,目前围绕服务民营经济、防范金融风险、推进破产审判、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旅游业发展、保障消费者权益、加强涉外商事审判、贯彻执行新理念和助力脱贫攻坚等九个方面提出了系列细化措施。在后续工作中,我们会根据需要,再适当增加拓展,比如我们会密切关注疫情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在前期出台《关于应对疫情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十二条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订一个更加全面、更加具体的业务指导意见。我们希望“1+N”系列措施不断丰富发展,成为一个覆盖更广、效果更佳的完整体系。这种充分整合法院各项审判职能,以全方位、体系化的方式制订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在全国法院尚属首创。

三、坚持上下联动、一体推进,确保司法措施有效落实

为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高院党组将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工作专班,进行动员部署,列出台账式任务清单,构建全区法院“一盘棋”的联络督办机制,强化调研指导,全程跟踪问效。各地法院迅速行动,围绕当地发展战略和经济状况,找准司法服务保障的结合点、切入点,确定各具特色的服务保障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如自治区高院知识产权庭和于田县人民法院、和田县人民法院深入当地企业,帮助制定助力发展的知识产权策略,启动知识产权助力脱贫攻坚南疆行活动;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编写《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服务手册》,详细列出法律风险点,促进民营企业稳健发展;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配套措施受到当地党委高度重视,推动了优化营商环境政府法院衔接工作。自治区高院将最大限度发挥司法在稳定预期、提振信心、激发活力、促进发展、优化环境方面的独特作用,为促进新疆经济繁荣发展,社会长治久安奉献法院力量。

下面,我愿意回答大家的提问。

李洁:

感谢张永江副院长的介绍,现在进入媒体提问环节。提问记者请举手示意,提问前请通报您所在新闻机构,谢谢!

法制日报记者:

张永江副院长您好,我是法制日报记者。请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研究制定“1+N”系列措施时主要有什么考量?谢谢!

张永江:

谢谢您的关注和提问。自治区高院党组坚持党和国家的重点工作部署到哪里,法院的司法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将顾大局、谋大局、助大局的要求融入审判执行全过程各方面,为进一步找准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结合点、切入点,研究出台了“1+N”系列措施。我们在制订过程中努力做到三个坚持:

一是坚持聚焦重点,紧贴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围绕保障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最重要、最紧迫的方面,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全面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是坚持多方联动,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报告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进展;主动与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行业协会等建立沟通会商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反馈态势、听取意见、解决问题,构建各方良性互动、共同发力的工作格局。

三是坚持依法推进,准确把握立法精神,严格公正司法,妥善处理涉及合同履行、破产清算、中小企业产权保护等涉及评价营商环境指标的各类案件,努力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谢谢!

乌鲁木齐晚报记者:

张永江副院长您好,我是乌鲁木齐晚报记者。您介绍的“1+N”系列措施在服务企业发展方面有哪些做法?谢谢!

张永江:

谢谢您的关注和提问。近年来,新疆法院多措并举服务企业发展,努力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1+N”系列措施在服务企业发展方面做出了以下积极探索:

一是了解企业需求,做好“访企”这篇文章。法院加强和工商联、商会以及辖区企业的沟通联络,针对困难企业和重点企业进行调研走访,了解企业司法需求,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发挥大数据研究和司法建议作用,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帮助企业加强法律风险防控。

二是提供优质服务,做好“便企”这篇文章。法院开通涉企“绿色通道”,为涉诉企业提供跨域立案、网上立案、电子送达、远程开庭、网上调解等智能化服务。经济确有困难的企业申请缓交诉讼费的,审查属实后予以准许。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提高办案效率,缩短办案周期,努力降低企业涉诉成本。在法院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设问题投诉端口,对企业反映的审判、执行问题,3日内受理、30日内办结并跟踪问效。

三是优化法治环境,做好“护企”这篇文章。依法惩治侵害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妥善处理涉企产权案件,严格区分个人犯罪与单位犯罪、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个人财产与企业财产的界限,健全涉企冤错案件甄别纠正常态化机制,对裁判确有错误的案件坚决依法纠正。加强法治宣传,发布涉企典型案例,努力构建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法治环境,使企业家能够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谢谢!

新疆日报记者:

张永江副院长您好,我是新疆日报记者。请问在“1+N”系列措施里的《关于全面贯彻执行新理念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八条措施》中,对维护涉执企业合法权益方面有什么具体保障举措?谢谢!

张永江:

谢谢您的关注和提问。新疆法院执行工作紧紧围绕强制性、规范化、公开化要求,努力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兑现权益。

一是强力规范执行行为。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的“选择性执行”“乱执行”“消极执行”等顽瘴痼疾。高院每季度组织一次执行行为专项督查,及时发现违规问题,对相关执行人员严肃追责。

二是依法用好用足强制措施。采取线上查控与线下查控相结合的方式,力求对每一起案件穷尽核查、处置、曝光、制裁、救助等措施,坚持失信惩戒与信用修复并重,持续开展涉党政机关、国企拖欠民营企业案款集中清理行动,努力将企业胜诉权益转化为推动企业持续发展的现实利益。

三是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理念。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对民营企业确需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企业预留必要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最大限度地降低执行工作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谢谢!

兵团日报记者:

张永江副院长您好,我是兵团日报记者。目前自治区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法院在保障复工复产方面有什么具体举措?谢谢!

张永江:

谢谢您的关注和提问。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自治区各级法院将疫情防控作为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做到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两手抓、两不误”。

一是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涉疫情防控的刑事犯罪,严惩扰乱防疫、医疗、市场和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严惩利用疫情诈骗、哄抬物价、囤积居奇、造谣滋事等犯罪。

二是依法服务和保障复工复产,高级法院2月中旬下发了《关于应对疫情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十二条意见》,在我们的1+N系列措施中也要求法院对企业进行走访,对受疫情影响的涉诉企业区分情况、因类施策,提供司法服务,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

三是着力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依托新疆移动微法院、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平台,全面开展网上立案、调解,“云间”庭审、宣判,电子缴费、送达等在线诉讼服务。对因受疫情影响不能及时行使诉讼请求权的,依法适用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定;对于举证、上诉、申请执行等民事诉讼期限确因疫情防控措施而耽搁的,依法适用期限顺延。

下一阶段,高级法院将指导自治区各级法院主动摸排因疫情导致的各类经营风险和法律问题,制定全面应对疫情影响的业务指导意见,及时高效审理涉疫情防控、经济运行、复工复产、员工返岗等相关案件,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谢谢!

香港商报记者:

张永江副院长您好,我是香港商报记者。在刚才的发布中,您提到要服务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那么新疆法院如何在“一带一路”中提供司法服务保障?谢谢!

张永江:

谢谢您的关注和提问。“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对开创我国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促进全球和平发展产生了现实而深远的影响,也得到了沿线国家的积极响应。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推进,不可避免地遇到一系列法律纠纷,需要通过公正高效的方式加以解决。高院计划年内在霍尔果斯中哈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区设立“一站式纠纷化解平台”,高效率、低成本解决合作中心产生的民商事争端,提供涉外法律咨询服务,在此基础上积极向建立两国共同参与的纠纷联合化解平台的目标迈进,并逐步探索将联合纠纷化解平台建成辐射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区域性法律服务和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心。同时加强对“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法律研究,与新疆大学合建“外国法查明研究中心”,建设法律数据库和案例库,营造“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谢谢!

新华社记者:

张永江副院长您好,我是新华社记者。今年是脱贫攻坚进入决战决胜、全面收官的关键阶段,在九项具体措施中也有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内容,法院在此项工作中会有怎样的举措?谢谢!

张永江:

谢谢您的关注和提问。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我们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将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识别机制,贫困户起诉案件一律纳入立、审、执“绿色通道”,依情形缓、减、免交诉讼费,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于破坏扶贫开发项目建设和盗窃、诈骗扶贫款物、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犯罪,依法从严从重判处。同时我们还组织了“知识产权助力脱贫攻坚”活动,为扶贫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开展调研帮扶,对新疆特色产业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发挥品牌效应,实现转型升级,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谢谢!

新疆广播电视台记者:

张永江副院长您好,我是新疆广播电视台记者。目前我区旅游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旅游产业规模不断壮大,自治区提出要大力发展旅游业,努力把旅游产业发展为战略支柱产业,为此法院在服务保障旅游业健康发展方面有什么具体举措?谢谢!

张永江:

谢谢您的关注和提问。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发展旅游支柱性产业的决策部署,促进和保障我区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4月9日,全区首批旅游巡回法庭已经在高昌区火焰山景区、鄯善县库木塔格沙漠公园景区揭牌成立。后续,5A级景区所在地的基层法院都将设立旅游维权合议庭,归口审理旅游类纠纷案件,还会在全疆所有4A级以上景区设立巡回法庭,通过巡回办案方式,在旅游季节以“110”服务模式全天候开展司法服务,快速、便捷的裁决景区内发生的旅游合同、人身财产损害、旅游消费等涉旅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持续开展专项行动,坚决惩治一批价格欺诈、霸王条款、旅游宰客等违法行为,通过便捷服务的司法新模式,提升景区品质和旅游感受,助力打造“新疆是个好地方”靓丽名片。谢谢!

李洁:

好的,答记者问就到这里。欢迎大家继续关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1+N”系列措施服务保障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如果大家还有什么问题,或有进一步采访需求,在新闻发布会结束后可以向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进行咨询。今天发布会的相关资料稍后放到自治区新闻办公共邮箱,大家可以向新闻办工作人员索要邮箱地址。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记者朋友,谢谢发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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