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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10/22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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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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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六稳""六保"|推进全区贸易高质量发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发〔2019〕48号)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加快培育新疆贸易竞争新优势,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结合新疆实际,9月30日,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全区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工作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推动高质量发展,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推动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转变,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深化外贸领域改革,坚持市场化原则和商业规则,强化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模式和业态创新,以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为引领,大力优化贸易结构,推动进口与出口、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贸易与双向投资、贸易与产业协调发展,不断开创自治区开放型经济发展新局面。

2022年,贸易结构更加优化,贸易效益显著提升,贸易实力进一步增强。

二、加快创新驱动,培育贸易竞争新优势

(一)夯实贸易发展的产业基础。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贸易与产业互动,推进产业国际化进程。促进制造业和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持续推进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相互融合发展。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推动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提质升级。探索符合新疆实际、区域特色和行业特点的融合发展业态模式和路径,引导开展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全力推进新疆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扎实推进自治区各类园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

(二)增强贸易创新能力。持续加强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和发展,加快实施自治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开放、协同、高效的技术研发平台,强化制造业创新对贸易的支撑作用。加大引进消费电子企业和高端电子制造企业力度,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电子信息制造业与贸易相结合,形成特色突出的电子信息产业体系。积极探索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模式新业态应用发展。鼓励大型骨干企业建立健全自主创新的管理机制和开放型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贸易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推动贸易模式及业态创新,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以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为契机,加强电子商务领域多层次国际交流合作,共同推进跨境电商务实发展。着力扩大知识产权对外许可。

(三)提高产品质量。推进实施《自治区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自治区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工作方案》。推动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建设,支持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建国家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打造国家级检验检测认证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全力培育自主品牌本地企业,推动实施质量标准提升行动,支持行业龙头企业牵头和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制定修订。推动企业健全产品追溯体系,提高产品质量保障水平。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百千万质量强企工程”,推动行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

(四)加快品牌培育。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推动新疆产品向新疆品牌转化。开展全区地理标志资源普查,统一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构建地理标志产品营销平台,宣传推介新疆特色农产品品牌,大幅提高品牌产值和市场占有率。建立商标申请快速通道。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加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建设。加强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和打击假冒伪劣工作,鼓励企业开展商标境外注册。以物流、金融、旅游、会展、广告等行业为重点,加强现代服务业品牌建设,推进建立“新疆品质”国际认证联盟和团体标准联盟,培育“新疆品质”认证企业。积极组织开展中国品牌日活动,加强自主品牌建设。

三、优化贸易结构,提高贸易发展质量和效益

(五)优化国际市场布局。紧抓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重大机遇,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贸往来,在深耕中亚及俄罗斯等传统市场的同时,综合考虑产品定位、市场规模、贸易潜力、物流效率、消费结构、国别风险等因素,加大对南亚、西亚、欧洲、美洲、非洲等新兴市场的开拓力度,逐步提高自贸伙伴、新兴市场和非毗邻国家在新疆对外贸易中的比重。

(六)优化区内区域布局。充分发挥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临空经济区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边境经济合作区、综合保税区等各类园区的窗口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完善基础设施,鼓励和承接中东部纺织服装、电子产品组装等产业向新疆转移,鼓励和吸引有实力的企业投资落户,促进产业集聚。推进实施《关于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新疆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培育打造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区。加快构建喀什市、霍尔果斯市和乌鲁木齐市协同发展的消费电子产业布局,力争建成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电子信息产业集聚区。

(七)优化经营主体。进一步培育一批有实力的大型外经贸龙头企业,鼓励龙头企业提高国际化经营水平。扶持一批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以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为导向,推动中小企业改造升级,聚焦主业,走“专精特新”国际化道路。

(八)优化商品结构。大力发展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贸易,重点支持特色农副产品加工、装备制造、油气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积极开展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创建工作。以就业为导向,以南疆为重点,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不断提高纺织服装、轻工产品、农产品等劳动密集型产品档次和附加值,打造劳动密集型产业链竞争优势。优化资本品、消费品贸易结构,扩大中间品贸易规模。引导企业在技术改造中加强智能技术及设备的应用,支持企业加强研发设计、营销能力、品牌经营建设。

(九)优化贸易方式。做强一般贸易,提高效益和规模。扩大和提升加工贸易,鼓励承接中东部加工贸易产业转移,推动产业升级。大力发展边境贸易,加快边境贸易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支持有条件的地州开展边民互市贸易,加快推进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试点,做好转型发展经验复制推广。支持探索发展符合新疆实际的新型贸易方式。

四、促进均衡协调,推动贸易可持续发展

(十)积极扩大进口。落实进口环节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降低企业交易成本。优化进口商品结构,扩大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及零部件等进口,支持日用消费品、医药和康复、养老护理等设备进口。稳定能源资源产品进口来源渠道,支持境外能源资源合作开发和加工生产,鼓励半成品或成品进口。支持进口商品在口岸和综合保税区落地加工,优化进口商品结构。鼓励新疆具备条件的企业和机构在研发设计、节能环保、环境服务等领域加大国际合作,带动相关服务进口。

(十一)大力发展服务贸易。积极组织有条件的城市申请国家新一轮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推动新疆服务贸易发展。依托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喀什地区、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等地在文化、数字服务、中医药服务等领域的发展优势,推进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建设。加强中医药服务贸易对外宣传和推介,推动中医药国际合作。加大技术进出口管理政策宣传力度,支持与周边国家开展技术合作。探索与周边国家服务贸易领域区域合作模式,提升“新疆服务”“新疆品牌”国际知名度。

(十二)推动贸易与双向投资有效互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实施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鼓励外资投向新兴产业、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等领域。鼓励新疆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推进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引导新疆企业转换海外工程承揽模式,推动对外工程承包转型发展,带动装备、技术、标准、认证和服务走出去。鼓励企业将资本引进来与走出去更好结合,助力企业提质增效,实现互利共赢。

(十三)推进贸易与环境协调发展。发展绿色贸易,做好进口废物申请代收环节的监督审核工作,禁止洋垃圾入境。贯彻落实国家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耗能产品进出口相关政策。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确保产品在生产、使用和处理处置过程中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五、培育新业态,增添贸易发展新动能

(十四)促进贸易新业态发展。支持中国(乌鲁木齐)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复制推广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成熟经验做法,继续推动其他有条件地区申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引进国内大型跨境电商企业,支持有实力、有基础的企业拓展跨境电子商务,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支持乌鲁木齐市、霍尔果斯市、喀什市、阿拉山口市等地依托现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推动自治区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优化通关作业流程,落实全口径海关统计制度。

(十五)提升贸易数字化水平。引导和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进一步扩大自治区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范围,支持提升外贸综合服务数字化水平,推动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充分带动中小微企业发展。推动企业提升贸易数字化和智能化管理能力,逐步形成以数据驱动为核心、以平台为支撑、以商产融合为主线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模式。

(十六)加快服务外包转型升级。鼓励新疆具备条件的企业和机构,通过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在境内外设立研发中心等方式,加快服务外包向高技术、高附加值、高品质、高效益发展。发挥乌鲁木齐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在石油技术服务具备领先优势的克拉玛依市等地区,加大服务外包产业“走出去”力度。充分发挥各类国家级园区对外开放引领作用,鼓励园区积极发展设计、维修、商务咨询、检验检测、文化服务等领域服务外包,促进生产性服务贸易发展。

六、建设平台体系,发挥对贸易的支撑作用

(十七)加快培育各类外贸集聚区。以自治区具有明显产业优势的园区为载体,建设和培育一批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支持有一定加工贸易产业基础的地(州、市)和园区申建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配合国家部委做好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经济开发区系列特殊优惠政策的优化、延续工作,支持尽快形成产业聚集。推进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海关特殊监管区等各类开放平台建设。

(十八)推进贸易促进平台建设。办好中国—亚欧博览会,充分发挥与周边国家合作重要渠道和新疆对外开放重要窗口作用。积极组织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和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等综合性展会,宣传推介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加快“走出去”步伐,不断提升境外组展办展能力,积极组织区内企业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举办的各类展会,支持企业“走出去”,扩大与各国经贸往来。

(十九)推进国际营销体系建设。支持企业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重点建设国际营销网络和境外售后服务体系,不断优化外贸发展布局。引导国际型企业和机构提升服务意识,建立完善服务标准,探索运用物联网、远程监测、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开展运营维护、技术支持、技术培训等售后服务,建立稳固的客户关系。

(二十)完善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对欧亚经济联盟等主要市场相关法律、准入政策、技术法规、市场信息等收集发布,建立与欧亚经济联盟和中亚国家技术性贸易措施交流机制。支持自治区和各级有关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及企业建设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增加公共服务供给。加强外贸公共服务平台联络,依托商务部等国家有关部委和其他省(区、市)外贸公共服务平台,为新疆企业提供重点市场有关信息咨询服务。

(二十一)构建高效跨境物流体系。围绕共建“一带一路”大力发展跨境物流,积极培育跨境物流市场主体,建立完善跨境物流服务网络。结合边境贸易发展,构建便捷高效的跨境物流体系,逐步将新疆打造成为我国面向中亚的跨境物流中心。结合新疆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支持在乌鲁木齐市、霍尔果斯市、阿拉山口市等地跨境电子商务集聚区内建设通用仓储、物流配送分拨设施。支持企业建设智能化、信息化的物流配送分拨中心,逐步打造智能化的物流运行体系。

七、深化改革开放,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贸易环境

(二十二)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继续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各项应用,提高口岸通关效率,落实口岸通关便利化措施。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清理和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

(二十三)积极开展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支持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边境经济合作区、综合保税区等各类园区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坚持制度创新为核心,同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相结合,在投资、贸易、金融、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进行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加快推动新疆开放型经济发展。在政府职能转变、投资贸易便利化等重点领域加大改革力度,为各类园区创新发展夯实基础、创造条件。

(二十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侵权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全面建立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开展分级分类监管,依法实施联合奖惩。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编制自治区知识产权“十四五”发展规划。推进商务、知识产权、海关、税务、外汇等部门信息共享、协同执法的监管体系建设。加强部门合作,依托律师协会、“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站等专业力量,共同引导企业和机构在国际合作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努力营造有利于服务对外贸易发展的社会氛围。

八、坚持互利共赢,深化“一带一路”经贸合作

(二十五)深化贸易合作。拓宽贸易领域,推动优质农产品、制成品和服务进口,促进贸易平衡发展。常态化开行和田—喀什—乌鲁木齐集拼集运班列和中吉乌公铁联运国际货运班列等,支持企业开拓中亚、欧洲等市场。积极推动“丝路电商”国际合作,在商务部签订合作备忘录的框架下,利用地方合作机制,选择重点国别、重点地区,探索推进电子商务合作。积极参与国家促贸援助项目。

(二十六)创新投资合作。结合新疆实际,用好国家已建立的投资合作工作机制,拓宽双向投资领域,推动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绿色投资,引导新疆企业按照国际规则标准进行项目建设和运营。支持境外经贸合作区和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促进产业集群发展。

(二十七)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推动新疆与中亚、南亚等国和俄罗斯、蒙古国的国际区域合作,为新疆对外开放合作开辟更多的贸易通道。加强与周边国家缔结农业合作协议、动植物检验检疫协定,开展检验检测认证、技术标准等交流合作和互认。深化与周边国家农副产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措施的国际合作。不断扩大中哈、中吉、中塔农副产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商品目录范围,推动中巴红其拉甫等口岸开通农副产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

九、加强组织实施,健全保障体系

(二十八)加强党对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自治区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整体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商务厅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协调指导,制定具体行动任务分工强化各地(州、市)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建立相应工作机制。

(二十九)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新疆贸易企业的金融支持和服务。在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前提下,结合新疆实际,发挥外经贸专项资金引导作用,突出支持重点,大力推进对外贸易转型升级,培育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积极推进小微外贸企业风险统保政府平台建设,进一步扩大参保企业覆盖面;与信保、银行、国资融资担保公司合作,全面开展“政府+银行+担保+保险”模式,支持纳入小微外贸企业风险统保政府平台的企业利用保单进行融资,扩大保单融资规模、降低经营成本。

(三十)加强贸易领域风险防范。完善贸易政策合规体制机制,做好贸易合法合规审查,做好贸易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建立完善贸易摩擦应对工作机制,引导企业妥善应对贸易摩擦。健全监测预警和法律服务体系,引导企业防范风险。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视情探索开展贸易调整援助试点项目。

(三十一)完善中介组织和智力支撑体系。加强与境外相关机构和工商业界交流合作,推动企业、商会间建立联系,推动企业家互访,及时研究、分析和解决双方经贸合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助力贸易高质量发展。加强与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和贸易龙头企业的合作,探索设立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重视高端外贸人才引进和培养,强化外贸发展人才支撑。

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政策措施,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州、市)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重点任务,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中欧班列(乌鲁木齐)集结中心一列满载日用品的班列启程(摄于9月8日)。近年来,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建设加快推进,中欧班列开行密度加大。新疆日报记者蔡增乐摄

中通快递新疆转运中心工作人员在分拣快件(摄于9月10日)。近年来,中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抢抓共建“一带一路”机遇,先后推出了欧盟、东盟、美国、日本、韩国、中东、非洲等专线。新疆日报记者蔡增乐摄

加快创新驱动,培育贸易竞争新优势

优化贸易结构,提高贸易发展质量和效益

促进均衡协调,推动贸易可持续发展

培育新业态,增添贸易发展新动能

建设平台体系,发挥对贸易的支撑作用深化改革开放,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贸易环境

坚持互利共赢,深化“一带一路”经贸合作

加强组织实施,健全保障体系

10月15日,电商直播团队在第二届新疆好物节上推介新疆特产。本届新疆好物节着力为新疆特产搭建展销平台,借数字技术推动新疆好产品走出去。新疆日报记者邹懿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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