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号:010183242/2022-00287
  • 性:有效
  • 发文机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 题:关于由公安机关在改革过渡期内行使部分林业行政处罚权的决定
  • 成文日期:2022-02-18
  • 发布日期:202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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