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件 新政办发〔2021〕108号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5G通信基础设施 专项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 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5G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1-2025 年)》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 执行。 2021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5G通信基础设施 专项规划(2021-2025年) 为加快建设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推 动5G规模组网建设和技术研发、产业培育和商业化应用,结合自 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环境 (一)发展现状。截至2020年底,全区移动电话基站数达到 21.84万,其中4G基站达到14.07万,在“平稳有序、可管可控可 溯源”的原则下,4G网络已实现中心城区、县城、乡镇团场以上区 域连续覆盖,3 A级以上景区4G覆盖率达到98%以上。全区基站 站址数达到48928个,微站点位5208个,室内分布覆盖楼宇6071 栋(总面积达10543.60万平方米)。2019年以乌鲁木齐和其他地 (州、市)城区为核心的5G网络建设和5G应用发展全面启动。截 至2020年底,已建成5G基站6508个,乌鲁木齐作为全国首批5G 试点城市之一,已实现主城区和商业区连片覆盖,其他地(州、市) 实现中心城区5G网络连续覆盖。 (二)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高度重视5G 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成立自治区5G网络建设发展工作领导小 组,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促进5G网络建设发展规定》(自治区 —2— 人民政府令第219号),大力推进5G网络建设和发展,坚持规划 先行,统筹加强5G建设,为全区5G通信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 保障和坚实的政策基础。2019年以来,全区5G网络建设发展取 得了积极成果,5G应用及产业示范效应初步显现,与全国处在同 步发展的水平。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目前,全区5G网络建设发展仍 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规划支撑不足,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缺乏规划指 引,在建设过程中存在重复建设等现象。二是通信基础设施保护 力度不强,市政动迁和居民投诉导致基站拆迁或损毁现象时有发 生;部分单位和居民对通信基础设施保护意识不强,影响通信网络 正常运行。三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成本较高,特别是站址租赁、资 源获取、电力引入、转供电改造等成本较高。四是社会资源共享利 用率低,随着5G站址密度增大、设备微小型化,5G通信利用路灯 杆、监控杆、电力杆等公共资源作为站址资源的需求大幅增加,但 社会公共资源开放率低。五是5G应用场景和应用领域的拓展不 足,培育和推动5G智慧应用试点项目力度不够,尚未形成以用促 建的良好局面。 (三)编制意义。编制5G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有利于增 强全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整体性、宏观性和可持续性;有利 于实现“多规融合”,统筹通信行业规划与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规划的有效衔接;有利于统筹5G建设,推进 5G网络部署和规模化应用,加强资源共享,减少重复建设,为新一 —3— 代信息通信技术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有利于助推新型智慧城市、智 慧园区、智慧社区建设,促进城市的综合治理,实现精细化管理;有 利于推进“数字新疆”发展进程,加快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 现代化融合,为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 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 真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按照自治区第十次 党代会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 护”,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 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 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与安全,深入推进网络强 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建设,加快新型数字基础设施部署,强化技 术创新、数字赋能和信息惠民能力,全面支撑自治区经济社会数字 化发展,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 好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安全为先、发展为本。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聚焦新时 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推动安全与 发展并重,确保5G网络发展与网络安全同步推进。 —4— 2.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强化政府在整体规划、应用推 进、政策保障等方面的作用,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加强沟通合作, 不断破解难题,努力形成以政府为引导、市场为主导、企业为主体、 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 3.坚持公共服务、协调发展。以各族群众用得上、用得起、用 得好的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理念,加强城乡统筹,促进城乡间、区域 间、群体间信息通信能力的均衡和谐发展。 4.坚持统筹规划、适度超前。充分考虑全区发展实际,科学编 制5G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制定相 关建设规范,保障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有规可依、合理布局。 5.坚持资源共享、优化建设。强化通信基础设施集约建设,促 进存量与增量资源互通共享,做到“能共享不新建,能共建不独 建”,充分挖掘已有资源共享潜力,广泛利用社会资源,创新建设模 式,统筹推动通信基础设施集约化建设和发展。 (三)规划目标 综合考虑4G/5G协同,按照“一体规划、分布实施、全面覆盖” 的思路统筹推进5G网络规划建设,全面提升5G通信网络覆盖范 围,助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乌鲁木齐市、各地(州、市)、 兵团各师(市)所在地城市为核心带动全区5G应用,工业、旅游业 率先建设及应用5G网络,聚焦工业园区和3 A级以上旅游景区游 客集中区域与5G建设应用的深度融合。通过5G应用场景和应 用领域的拓展,逐步蔓延式铺开5G网络在全区的建设,积极培育 —5— 数字经济新产业、新业态。 到2022年底,基本实现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伊宁市、喀 什市重点城市中心城区、23个国家级园区重点区域全覆盖;除重 点城市外的其他地(州、市)核心商业区、主要党政机关、高等院校、 大型场馆(会展中心、体育馆等)、机场及高铁站等交通枢纽、医院 (三级甲等医院)、5 A级旅游景区、工业产业园区及其他有需求的 政企单位、重点行业应用等重点区域实现5G室外连续覆盖;全区 县级以上区域、68个自治区级园区、部分重点乡镇重点区域实现 5G基本覆盖。 到2025年底,实现各地(州、市)中心城区、23个国家级园区 5G网络全覆盖;按需求逐步蔓延式实现全区县级以上区域、68个 自治区级园区、重点乡镇、3 A级以上旅游景区游客集中区域实现 5G室外连续覆盖,全区乡镇及以上区域和重点行政村重点区域实 现5G基本覆盖。 三、重点任务 抢抓5G网络发展战略机遇期,以专项规划为切入点,推动 5G网络建设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以各地(州、市)为规划单元, 依据社会、经济、人口、生态环境等相关需求展开分析;综合考虑站 址资源、规划用地、机房资源、电力配套等建设成本与网络性能因 素对5G网络需求进行预测;结合不同情况制定规划期内宏站、微 站、室内分布、重点机房、传输管网、电力配套、公共资源及社会塔 (杆)开放共享等重点任务。各地(州、市)要依据本专项规划编制 —6— 当地5G专项规划,并同步将5G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实 现有效衔接。 (一)加快5G宏站建设 1.存量站址利用。根据5G业务需求、技术特点、覆盖能力 等,结合5G站址布局,深入分析资源现状,核实现有通信铁塔的 机房空间、电源、天线等配套条件,对存量站址进行详尽的可用性 评估,明确可共享的通信铁塔站址列表。坚持“能共享不新建,能 共建不独建”原则,立足于内部挖潜整合,梳理可用通信铁塔站址, 优先考虑存量站址利用。 2.新增站址建设。新建站址要综合考虑站址选取、建设效果、 社会效益、工程难度及造价等因素,满足党政机关、大型商场、商业 楼宇、医院等单体建筑单一覆盖目标“点”的规划需求;城市道路、 高铁、国省干线、隧道等“线”的规划需求;大型小区、工业园区、景 区、乡镇等区域性覆盖“面”的规划需求,并充分利用全面开放的社 会塔(杆)、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等资源,创新建设模式,统筹推动信 息基础设施集约化建设和发展。 3.5G宏站站址规模。到2025年底,计划新增5G宏站站址 61716个,总投资229亿元。其中,2021年计划新增17100个,投 资57亿元;2022年计划新增16852个,投资46亿元;2023年计划 新增12760个,投资56亿元;2024年计划新增9252个,投资41亿 元;2025年计划新增5752个,投资29亿元。 —7— 表1:2021-2025年规划5G基站规模及投资表 各地(州、市) 规模/投资 2021年 规模(个) 投资 (万元) 2022年 规模(个) 投资 (万元) 2023年 规模(个) 投资 (万元) 2024年 规模(个) 投资 (万元) 2025年 规模(个) 投资 (万元) 伊犁州1375 50449.22 1450 39880.24 963 46883.60 672 30588.80 644 28770.20 塔城542 19600.90 801 21597.38 317 18744.50 279 12849.50 129 5946.00 阿勒泰628 21560.64 877 24083.66 348 16007.34 765 36937.50 107 4922.00 克拉玛依692 25188.72 605 17831.34 761 42399.70 446 28321.00 278 17653.00 博州485 15492.00 683 18427.10 427 27035.50 303 13355.00 180 6566.50 昌吉1340 44789.88 1442 39575.56 1326 34645.00 1366 66282.17 1036 62149.00 乌鲁木齐4552 145796.56 1309 36161.34 1414 58109.00 918 35193.50 718 35554.00 哈密605 17943.18 834 22225.36 841 34450.60 345 8630.00 284 10993.00 吐鲁番493 17013.98 993 28376.02 618 32977.30 428 15911.00 344 18465.50 巴州1244 42610.82 1424 39443.60 696 29211.50 510 13151.80 292 13141.10 阿克苏1249 42265.50 1853 51212.34 1780 106395.90 703 32338.00 293 11232.80 克州361 11697.56 542 14633.04 303 10883.34 344 9588.70 183 7925.66 喀什1419 45301.40 2153 58449.30 1538 43178.96 1006 63863.67 574 36449.00 和田825 26889.52 1280 34208.52 905 45062.84 855 36140.86 461 24607.22 奎屯663 22543.82 258 7032.60 321 8934.26 157 4194.54 117 3295.14 石河子627 21330.10 348 10111.88 202 5619.20 155 4204.50 112 3026.52 总计17100 570473.80 16852 463249.28 12760 560538.54 9252 411550.54 5752 290696.64 注:建设规模明细清单由自治区通信管理部门负责统筹管理和提供, 各地(州、市)依据清单纳入当地国土空间规划。 4.环境保护要求。建设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电磁环境限值对自 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的影响, 确需在环境敏感区域建设5G网络通信项目的,要与相关管理部 —8— 门进行充分沟通协调,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能够避让的进行合理 避让,不能避让的要采取屏蔽等技术措施尽可能降低电磁环境的 影响。各通信企业和铁塔公司应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将环境 保护管理内容纳入企业经营管理全过程,积极开展环评验收、信息 公开和科普宣传工作,切实做好环境保护。 (二)加大5G微站部署 微站部署要根据5G网络实际运营数据和业务需求进行建 设,依据5G微站技术特点,做好5G微站部署资源储备,充分利用 全面开放的路灯杆、监控杆、电力杆塔、交通指示牌等社会塔(杆) 资源,以及便民警务站、公交站、绿化带、建筑物墙面等公共资源灵 活部署,实现资源共建共享,不断满足各地(州、市)中心城区的重 点居民区、大型商业街区、医院、大型场馆、交通枢纽、旅游景点、学 校、办公场所等网络覆盖及局部容量不足的热点区域。同时,在实 施过程中需提前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解决好电力、传输管道等资 源,避免重复建设等问题。 (三)统筹5G室内分布系统建设 1.存量室内分布改造。梳理已建设室内分布建筑物,优先考 虑覆盖用户密度大、业务需求高的建筑物,统筹建筑物室内分布建 设优先级,并根据5G业务需求逐年进行现网改造、升级。 2.新增室内分布建设。对已完工但未安装5G室内分布系统 的新建建筑物,要结合建筑物属性进行梳理,对建筑物进行5G网 络覆盖必要性的测试评估,并根据5G业务发展需求同步建设。 对未完工的新建建筑物,建设单位要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 —9— 物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对公共交通类(地铁、铁路、高速公路、 机场、车站)和楼宇类(大型场馆、多业主共同使用的商住楼、党政 机关、住宅小区)等场所,预留通信基础设施设备间、弱电桥架、传 输管孔等室内分布系统建设空间。 3.5G室内分布站址规模。到2025年底,新增5G室内分布 站址12027个,总投资20亿元。其中,2021年计划新增4575个, 投资4亿元;2022年计划新增3379个,投资6亿元;2023年计划 新增2089个,投资5亿元;2024年计划新增1317个,投资3亿元; 2025年计划新增667个,投资2亿元。 表2:2021-2025年规划5G室内分布站址规模及投资表 各地(州、市) 规模/投资 2021年 规模(个) 投资 (万元) 2022年 规模(个) 投资 (万元) 2023年 规模(个) 投资 (万元) 2024年 规模(个) 投资 (万元) 2025年 规模(个) 投资 (万元) 伊犁州404 3705.21 282 4930.46 212 2557.83 138 1412.55 75 748.71 塔城127 939.07 75 723.01 49 328 24 212.03 5 126.15 阿勒泰136 831.57 73 883.37 39 399.33 30 190.88 13 95.32 克拉玛依211 2280.98 135 1766.23 91 237.51 70 182.7 35 91.35 博州109 881.9 96 1075.29 28 268.35 11 129.11 7 109.58 昌吉335 4200.26 484 14631.83 402 14290.85 315 12633.71 157 4022.15 乌鲁木齐1332 15805.66 950 20193.2 590 19175.94 367 4672.61 201 8054.6 哈密98 877.83 81 1818.34 38 565.58 23 193.08 12 429.48 吐鲁番148 764.58 123 847.13 60 1426.54 35 1396.96 15 718.03 巴州265 2367.36 204 3030.38 173 4675.3 78 1676.83 54 1126.22 阿克苏506 4306.03 203 2758.43 133 1102.56 89 3390.48 37 1366.07 克州50 396.3 104 1563.42 80 668.12 33 281.02 13 105.38 —10— 各地(州、市) 规模/投资 2021年 规模(个) 投资 (万元) 2022年 规模(个) 投资 (万元) 2023年 规模(个) 投资 (万元) 2024年 规模(个) 投资 (万元) 2025年 规模(个) 投资 (万元) 喀什390 3880.63 213 2203.34 75 605.34 31 821.48 14 57.86 和田196 1471.82 139 2209.77 26 525.87 11 201.32 4 43.76 奎屯131 729.35 76 980.26 30 417.02 25 138.89 10 95.43 石河子137 1145.06 141 1283.49 63 361.46 37 714.27 15 92.42 总计4575 44583.61 3379 60897.95 2089 47605.59 1317 28247.88 667 17282.52 注:建设规模明细清单由自治区通信管理部门负责统筹管理和提供, 各地(州、市)依据清单纳入当地国土空间规划。 (四)加强5G重点机房建设 1.5G重点机房部署。重点机房规划充分考虑综合接入机房、 C-R A N机房、传输节点机房、BB U集中布放、边缘计算、拓展业 务和集中供电等业务布局,重点聚焦5G发展,兼顾其他拓展业务 需求,满足通信企业汇聚类机房需求,为周边宏站、微站、室内分布 提供电源及传输接入,并为5G低时延行业应用、边缘计算等业务 发展做好资源预留。各地(州、市)在编制5G通信基础设施专项 规划时,需充分征求各通信企业和铁塔公司等意见,合理统筹,并 与国土空间规划充分衔接。 重点机房应考虑多业务的统一承载要求进行布局,结合地理 位置,重点在业务需求多、发展快的市区等区域选取,机房位置尽 可能位于其覆盖范围的中心区域,并宜选择在交通较为方便的城 市干道交汇区域,机房附近应有通信企业管道或光缆资源,便于各 类业务的接入。 —11— 重点机房应采取新建、购买、承租等方式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建 设,根据城市规划的用地性质,在新建商业楼宇或市政设施中预留 重点机房用地;对城市建成区,要充分利用公园、绿化带、广场等公 共设施增设5G重点机房建设。 2.5G重点机房规模。到2025年底,规划重点机房2807个, 总投资7亿元。其中,2021年计划新增764个,投资2亿元;2022 年计划新增896个,投资2亿元;2023年计划新增584个,投资 1.5亿元;2024年计划新增357个,投资1亿元;2025年计划新增 206个,投资0.5亿元。 表3:2021-2025年5G重点机房规划规模及投资表 各地(州、市) 规模/投资 2021年 规模(个) 投资 (万元) 2022年 规模(个) 投资 (万元) 2023年 规模(个) 投资 (万元) 2024年 规模(个) 投资 (万元) 2025年 规模(个) 投资 (万元) 伊犁州49 1180 66 1320 42 1200 25 920 13 280 塔城54 1240 46 1460 37 1280 15 600 7 280 阿勒泰19 460 35 740 18 380 6 220 5 200 克拉玛依45 1520 62 2420 25 1000 15 600 7 280 博州17 420 18 360 13 520 8 320 3 120 昌吉62 1500 93 1960 73 2580 32 640 14 280 乌鲁木齐193 5320 229 4980 201 4840 153 3060 100 2000 哈密21 500 42 920 20 760 8 320 4 100 吐鲁番29 620 33 700 15 600 12 480 7 280 巴州66 1600 39 900 24 580 12 240 9 180 阿克苏54 1500 58 2160 32 780 18 580 13 420 克州17 380 19 380 8 160 4 100 2 60 —12— 各地(州、市) 规模/投资 2021年 规模(个) 投资 (万元) 2022年 规模(个) 投资 (万元) 2023年 规模(个) 投资 (万元) 2024年 规模(个) 投资 (万元) 2025年 规模(个) 投资 (万元) 喀什80 2120 105 2360 44 900 30 840 11 440 和田41 1060 38 760 22 640 12 400 7 160 奎屯9 280 5 140 4 120 3 80 2 40 石河子8 260 8 320 6 240 4 120 2 80 总计764 19960 896 21880 584 16580 357 9520 206 5200 注:建设规模明细清单由自治区通信管理部门负责统筹管理和提供, 各地(州、市)依据清单纳入当地国土空间规划。 (五)提升传输管网能力 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原则,全力做好社会 通信传输线路的敷设建设。通信管道规划要以城市用地规划、道 路交通规划和通信网络规划等为指导,做好与水、电、气、暖等城市 综合管廊规划相衔接,对已规划或已建综合管廊的路段,及时纳入 通信管道。 通信管道规划与各地(州、市)国土空间规划要保持一致,由各 地(州、市)各级政府部门、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等相关部门牵头,在 新建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建住宅小区、铁路、高速公路、城市道路、 桥梁、隧道等重大项目规划时统筹考虑,同步进行通信主管道建 设,末端接入管道在基站建设环节中,统筹规划实施改造、调整或 补充。 (六)强化电力配套保障 电力配套规划结合城市空间结构和用地功能布局特点,重点 —13— 保障通信局所、基站机房、室内分布等通信基础设施电力供应,优 先引入直供电,宜采用独立回路供电方式,单独安装计量装置;无 法引入直供电的基站,鼓励转供电主体、通信企业对具备报装或改 造条件的转供电基站,进行“一户一表”用电改造,供电企业要为用 户申请报装、后期改造提供便利,对符合条件且自愿移交资产的, 供电企业要及时予以接受并实行直供到户,抄表到户;对于重点核 心机房,应具备可靠的双回路电力供应。 市电引入容量应综合考虑容量配置、建设成本,引入容量应满 足远期负荷需求,能满足新增5G通信需求的站点直接共享;不满 足时可通过利旧增容、外市电改造方式进行扩容;不具备扩容条件 的存量站以及新址新建站,再考虑新引入外市电。 (七)推进公共资源、社会塔(杆)资源共享 1.全面开放公共资源。以深入推进5G共建共享为重点,强 化统筹集约化建设和存量资源共享,继续推进杆路、管道等传输资 源共建共享。 推动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旅游景区、场馆等 公共机构所属非涉密构筑物,以及市政、绿地、机场、铁路、轨道交 通及车站、桥梁、隧道、公路客运站、地下空间等公共基础设施,向 通信企业和铁塔公司无偿开放,按照“四同步”要求预留基站站址、 通信机房、室内分布等建设空间,为传输配套建设穿越公共资源提 供通行便利。各地(州、市)要制定公共建筑、公共设施向通信基础 —14— 设施建设免费开放目录,定期向社会通告。 商业楼宇、校园、新建住宅、既有小区等业主单位或物业管理 单位要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相关规定,全面开放建筑物楼面、地 下停车场等公共区域、小区灯杆、监控灯杆、楼宇强弱电井、公共管 网通道等公共资源,为5G基站、室内分布等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预 留空间并提供施工便利。 2.推动社会塔(杆)资源共享。集约、高效利用各类开放共享 设施作为5G基站的站址资源,推进“一杆多用”试点。按照通信 设施共建共享有关规定,合力推进5G网络通信设施共建共享,各 级通信管理机构、公安、市政、文旅、交通运输等部门应当整合优化 现有资源,在保证原有系统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前提下,按照互惠互 利、全面开放的原则推进各类基础设施资源社会化共享和集约化 利用。各地(州、市)要进一步规范路灯杆等社会塔(杆)资源建设 管理,在规划新建多杆合一公共设施时,统筹考虑5G基站建设需 求,预留5G基站建设空间。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通信 基础设施建设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加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统筹 协调,在规划编制、选址、征地、入场、电力配套等方面共同推进;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5G网络建设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将 —15— 5G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协调5G通信设施选址、建 设和推广应用中的具体问题,加强督导检查,对5G网络建设、技 术创新、产业发展与示范应用予以支持。各通信企业要积极向集 团公司争取支持,加大全区5G建设投入力度,铁塔公司要牵头履 行建设责任,统筹5G建设需求,积极与有关部门加强合作,细化 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工程建设规范标准,加大建设力度, 确保安全生产,按照共建共享原则,认真做好基站规划建设的各项 工作,高效完成5G基站规划建设各项任务。 (二)强化要素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通信基础设施纳 入国土空间规划,为移动通信基站、机房、室内分布系统和相关配 套设施等预留建设空间,同时要全面开放既有建筑物楼顶空间、塔 (杆)、公共用地、电力等公共资源,积极开展共建共享。电力部门 要强化用电保障,落实5G基站用电保障措施和支持政策,各级电 力部门要简化移动通信基站用电申请和报装手续流程,加快5G 基站电力扩容和直供电改造,公变区域具备条件的基站全部采用 电网直供电方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转供电环节收费行 为监管。公安机关要加大通信基础设施保护力度,依法惩处破坏 通信设施、阻扰通信设施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通信企业和铁塔 公司要按照“四同步”要求,主动跟进相关责任单位组织的设计、施 工和验收等各环节,实现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机场、轨道交通、公 路工程、附属公共建筑物等交通干线及枢纽主体工程的同步;积极 —16— 拓展5G应用场景和应用领域,加大对产业带动作用明显的5G新 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示范项目建设支持力度,鼓励应用5G技术 构建安全可靠的行业应用,推动5G与工业互联网深度融合;迁移 通信设施要遵循“先建后拆、成本补偿”的原则,保障通信畅通。 (三)促进兵地融合发展。加强兵地沟通对接,共同推进5G 网络等新型数字基础设施规划衔接、政策制定、用电用地保障等事 宜。探索建立兵团各师(市)与所在地(州、市)对接协调机制,在兵 地交叉重合区域按照所在地相关政策规范执行。鼓励兵团各师 (市)工信部门与所在地(州、市)通信管理部门的信息互通交流,实 现兵地信息通信业发展同步推进。 (四)完善审批流程机制。自然资源、住建、林草和生态环境等 部门要落实“放管服”工作要求,加大对5G基站用地的支持力度, 简化通信基础设施申报、审批手续和流程,加快用地审批和权证办 理速度。对存量通信基础设施,应当依法依规按照相关审批流程 补办手续。严格落实将建筑物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的技术审查 作为政务大厅服务事项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范畴,确保5G网 络基础通信设施与建筑物同步设计、施工、验收。 (五)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严格落实《网络安全法》《自 治区网络安全管理条例》,将5G相关网络基础设施及应用基础设 施安全防护纳入电信和互联网网络安全防护体系。依托全区互联 网联合安全保障机制,加强5G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信息系统 —17— 及数据资源的安全保障,健全完善5G环境下网络与信息安全相 关管理和技术要求,加强5G网络安全等级保护、风险评估、通报 预警、应急处置及网络环境和信息治理等工作。加强网络安全监 管,提前做好应对5G新业务、新构架、新技术的安全和用户隐私 保护方面新的挑战,推动提升5G网络安全保障能力。 —18— 抄送: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政协办公厅,高法院,检 察院,各大专院校,各人民团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新疆 军区,中央驻疆各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2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