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新政办函〔2021〕142号 关于调整自治区国有企业改革 领导小组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 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自治区国 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调整后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陈伟俊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 赵青自治区副主席 杨勇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自治区人民政府 党组成员、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自治区维 稳指挥中心主任 秦全晋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平生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 张世俊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自治 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副 主任(厅长级) 穆合塔尔·麦麦提自治区党委编办副主任 王刚自治区国资委党委书记、副主任 张红彦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副书记、主任 李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胡晓华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 副厅长 郝磊自治区财政厅党组副书记、厅长 杜玉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张蓉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 成员、副厅长 周志豪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高建东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志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赵永乖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张跃奇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2— 闫勇新疆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国资委,承担领导小 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刚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张红 彦同志兼任。 2021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3— 抄送: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政协办公厅,高法院,检 察院,生产建设兵团,中央驻疆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