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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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新疆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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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办发〔2015〕109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全国政协委员提案督办工作流程》、《自治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督办工作流程》、《自治区政协委员提案督办工作流程》、《自治区人大执法检查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督办工作流程》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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