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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06/29

19:14

来源:

新疆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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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二季度自治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通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开展检查工作的有关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安排对全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进行了第二季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20年6月,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我区正常运行的政府网站总数为160家,按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国办秘函〔2019〕19号)确定的检查标准,第二季度按照100%的比例对全区160家政府网站的可用性、信息更新情况、互动回应情况和服务实用情况等进行了检查,其中3家政府网站不合格,合格率达到98.12%。二季度共对全区110个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开展检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内容不更新、互动回应差等问题,总体合格率达到99%以上。

二、主要问题                               

(一)网站管理不到位。自治区人防办、尼勒克县、疏附县政府网站对第一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未及时整改到位,在第二轮复核时问题仍为突出,存在应更新但长期未更新的栏目超过10个、服务不实用等问题。

(二)政务新媒体运维水平不高。部分地州、县市政府办公室(厅)和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办公室(综合处)作为政务新媒体主管单位落实监管责任不到位,对本单位开办政务新媒体审核把关不严,部分主办、承办单位投入运维力量不足,导致个别政务新媒体长期不更新、应用不完善。

三、工作要求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确定的原则,决定对上述存在问题的网站予以全区通报批评,并对进一步加强整改和做好今后的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抓好政府网站内容规范化管理,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各级政府网站要抓好政府网站信息发布规范化管理工作,加强对各级政府网站工作人员的管理,严格规范网站信息发布程序,明确信息来源,加强审核把关,确保网站内容安全可靠,坚决杜绝因信息内容不当和网络安全事件等引发负面舆情。

(二)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应用管理。根据国办《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要求,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管理体制机制,立足实际开设和用好政务新媒体,避免盲目开设,后期无人运维,对内容长期不更新、互动回应差的政务新媒体要坚决关停。

(三)进一步做好自查整改。各级政府网站要深入学习《政府网站与新媒体检查指标》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结合自身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实际情况认真自查整改,查缺补漏,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和运维更新,抓好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互动交流和办事服务等网站主体功能建设。对此次通报存在问题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要高度重视,立即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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