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务专题 / 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监测动态

2019

07/01

16:42

来源:

新疆政府网

【字体:

访问量:

标签

关于2019年第二季度全区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开展检查工作的有关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安排对全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进行了第二季度检查抽查工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19年6月,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我区正常运行的政府网站总数为166家,按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国办秘函〔2019〕19号)确定的检查标准,第二季度按照100%的比例对全区166家政府网站的可用性、信息更新情况、互动回应情况和服务实用情况等进行了抽查,合格率达到99%。

二、主要问题

二季度网站抽查工作中,大部分单位的网站运行维护正常、信息发布及时、政民互动及服务应用实用性较强,达到政府网站检查指标要求,但个别单位的网站仍然存在栏目不更新、空白栏目、服务不实用等问题。

一是工作落实不到位。个别政府网站对第一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还未及时整改到位,在复核时问题仍为突出。如乌鲁木齐县、吉木萨尔县政府网站存在栏目更新不及时、空白栏目数超过5个等问题。

二是“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答复质量有待提高。2019年上半年,我区“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共收到网民留言221条,均按时办理完毕,办结率为100%,但办结答复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答复审核把关应进一步加强。

三是政务新媒体应用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目前我区政务新媒体主要有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和其他政务新媒体,总体开设数量为3746个,其中微博937个、微信2596个、移动客户端50个、其他政务新媒体163个,2019年上半年信息发布数量约44万余条。从本季度抽查的情况来看,部分单位的政务新媒体发布及时性有待提高。

三、工作要求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确定的原则,决定对上述存在问题的网站现予以全区通报批评,并对进一步加强整改和做好今后的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立即组织力量针对存在问题的网站进行整改。请本次抽查中发现问题的网站主管单位立即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其上级网站主管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督促,同时对存在问题而未整改的网站单位的责任领导、工作人员及主管单位的责任领导予以问责。乌鲁木齐县、吉木萨尔县政府网站整改情况的报告须经本级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后上报上一级政府办公室,由上一级政府办公室主要领导签字后于7月15日前书面上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

(二)继续强化网站监管机制,切实推进网站规范化建设。各地各部门务必认真对标《政府网站发展指引》、《政府网站检查指标》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网站管理办法》要求,严格落实网站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各级政府网站主办单位要结合实际开设网站栏目,对保障有难度的栏目要及时删减整合、优化调整,坚决杜绝空白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抓好网站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信息内容建设工作。各级网站主管单位要充分发挥主体责任,做好政府网站自查检查工作,每月20日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网站自查整改情况。

(三)加大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力度。继续做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每天定时登录《全国政府网站报送系统》查看留言转办情况,并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提交上级单位进行逐级审核,确保网民留言有效处理回复。坚决杜绝超期未回复和答复质量不过关的现象。

(四)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应用管理工作。国务院办公厅今年首次将政务新媒体应用纳入检查范围,并提出工作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建立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信息及时发布和全面深度公开的联动机制,强化日常监测防护,着力加强内容建设,全面完善服务功能,定期组织检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促进全区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6月26日

相关链接>>

作者:

【打印本文】【关闭】

点赞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