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2021年博州财政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5860万元,统筹用于博州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
一是规范城乡低保政策实施,合理确定保障标准,使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二是统筹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合理确定保障标准。三是规范实施临时救助政策,实现及时高效、救急解难。四是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疾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并妥善安置返乡受助人员。五是对流浪未成年人提供特殊优先保护及教育等专业服务,确保其健康成长。六是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存在流浪风险的未成年人以及流浪乞讨儿童开展家庭监护评估、监护支持、精神关爱等工作,为其提供临时照料、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家庭关系调试、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外出流浪。七是引导地方提高孤儿生活保障水平、孤儿生活保障政策规范高效实施,使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基本得到保障。八是积极为走失、务工不着、家庭暴力受害者等离家在外的临时遇困人员提供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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