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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4/13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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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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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土地租赁费用问题
哈密市政府主动进行政策解读,答惑释疑

哈密市王女士通过“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2020起伊州区政府收取土地租赁费440/,这不是乱收费吗”

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收到群众留言后,经初步核实,督促哈密市人民政府办理。按照《关于规范农用地开发项目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哈密市伊州区为规范国有农用土地租赁使用地价,完善农用地评价体系,促进农用地合理开发与利用,于2018年委托新疆农业大学通过对各乡镇农用地成本指数和价格调查,编制《伊州区国有农用地租赁使用地价标准》,经伊州区委、区政府审议通过后,将国有农用土地租赁地价调整至440/亩,并于202011起执行。伊州区严格按照土地租赁金相关收费标准收费,不存在乱收费行为,核查人员联系了留言人,进行了政策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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