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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1/10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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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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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实施三年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已于2022年7月16日、8月1日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169次常务会议、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1月初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实施。

1月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李长修介绍自治区研究制定《自治区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年)》(简称《行动方案》)有关情况。

“我们的工作目标主要为对标国内最高标准、先进水平,突出重点,补齐短板,不断推进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李长修介绍,为了吸引市场主体来疆投资兴业,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的工作目标具体包括:

——以建立准入畅通、开放有序、竞争充分、秩序规范的市场为总体目标,实现审批方式、审批流程、审批材料、审批时间持续精简,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清单之外一律无审批。

——从更好服务企业发展的角度出发,加强市场主体平等保护,强化企业经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实现破产办理服务机制进一步优化,合同纠纷司法效率进一步提高,商事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健全,为守法诚信企业打造良好环境,让监管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以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公正监管,有效监管促进公平竞争、优胜劣汰。

——以市场主体满意度为导向,加快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的质量,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解决市场主体办事反复跑、证明材料多次提交的问题。

——以鼓励企业拓宽视野、扩展市场、加强交流合作为着力点,实现跨境贸易流程进一步优化,通关效率进一步提升,持续扩大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助力企业更好开拓国际市场,提升外贸外资发展水平,构建全方位对内对外开放新格局。

据悉,《行动方案》提出规范不合理招投标条件限制;提高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水平;减轻企业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压力;拓宽抵(质)押物的使用;搭建引进人才招聘平台;优化物流交通发展环境;提高项目评审质量和水平;优化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服务;探索实施柔性执法;创新知识产权监管方式;加强破产管理人选任和监督等11个方面的创新举措。

《行动方案》已于2022年7月16日、8月1日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169次常务会议、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1月初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实施。

李长修说,“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协调督促各地(州、市)、各部门(单位)抓好《行动方案》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考核评估体系;广泛宣传推介自治区营商环境政策举措,帮助市场主体知晓政策、理解政策、享受政策,提升政策惠及面,形成全社会广泛支持和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切实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不断推进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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