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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9/23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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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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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 新疆民政厅: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无忧、物质保障有力

困难群众和低保等群体的生活保障备受社会关注。本轮疫情发生以来,新疆在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方面都采取了哪些举措?9月22日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会上,自治区民政厅厅长依明江·扎日回答了媒体提问。

本轮疫情发生以来,新疆各级民政部门综合运用各项救助政策措施,全力保障受疫情影响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截至目前,已累计发放各类救助资金25.72亿元,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无忧、物质保障有力。

——强化监测预警和主动发现。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8月以来,发动基层干部、村级民政协理员摸排困难群众,全面掌握基本生活状况;畅通12345转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及时受理和回应群众求助;运用“大数据”定期同卫健、医保等25个部门开展数据信息比对,主动发现潜在困难群众。通过多措并举形成了线上线下“双联动”救助合力。

——按时足额发放救助资金。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向各地下达社会救助资金92.7亿元,重点向伊犁、乌鲁木齐等地作了资金倾斜,有效保障了疫情期间困难群众救助需求。本轮疫情发生以来,通过视频调度指导各地快速足额发放7、8、9三个月城乡低保金18.07亿元、特困供养金8108万元、孤儿救助金3219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1.23亿元。同时,按照每人300元标准为全区城乡低保、特困对象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共计4.39亿元,已于8月底前发放完毕。

——加大临时性救助帮扶力度。全面落实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简化审批程序,施行先行救助。8月以来,全区实施临时救助9.5万人次、7219万元。特别是对受疫情影响生活困难的未参保失业人员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3265人次、754.08万元;对因疫情造成生活困难的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给予了临时救助。充分发挥各级救助管理机构作用,全区77个救助管理机构、站点救助临时遇困人员4967人次,发放食品、日用品、防护物资等6000余份,240.5万元,确保了各类遇困救助人员衣食冷暖、生活居住有保障。

——积极开展实物救助。各地加大生活物资采购和储备力度,通过实物救助的方式为受疫情影响的21.6万困难群众发放价值1556.9万元的米、面、油、菜、馕等生活物资。乌鲁木齐市8月10日起每周为低保、特困、低保边缘等家庭发放“蔬菜包”以及中秋节慰问品共计8.08万户(次)、438万元;伊犁州累计实施物资救助1.36万人次、305.06万元。

——扩大政策性救助范围。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导致收入下降、基本生活困难的,适当放宽低保认定条件,待疫情解除后再根据实际动态调整,全区新纳入低保0.8万人。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将启动条件中的CPI单月同比涨幅由3.5%降至3.0%,并将28.6万低保边缘人口新增纳入保障。

——开展困难群众探视帮扶。各地加大对“一老一小”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探视帮扶力度,做到低风险区入户探望,中高风险区电话、微信视频探视全覆盖,及时帮助解决看病就医、照料护理、物资供应等各方面的实际困难。紧盯养老、儿童等民政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强化服务保障,确保了811所养老、儿童等福利机构2.83万名服务对象生命健康安全。建立专人包联制度,对6050名分散供养特困对象每三天探访一次,及时询问和解决困难需求。

依明江·扎日说,下一步,新疆各级民政部门将继续聚焦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依法精准提供便捷高效救助保障。同时,提早筹划冬季取暖救助工作,确保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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