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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03/26

16:20

来源:

天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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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完成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

3月24日,记者从自治区医疗保障政策落实情况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自治区15个统筹地区(含区本级)2019年年底已全部完成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

记者了解到,2019年7月2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目前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实现合并实施,已实现统一参保登记、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统一医疗服务管理、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一级巡视员韩成告诉记者,两险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的保障项目和待遇水平都没有改变,也不会增加用人单位的缴费负担。

“其中产前产后发生的门诊检查费用和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均按项目、按病种等方式纳入统筹基金支付,执行各统筹地区的规定;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按照自治区规定的产假期限执行。”韩成解释。

韩成说,实际上,这项改革确保了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通过整合两项保险基金增强了基金统筹共济能力,确保了制度的可持续性,提高了医药服务和医保经办服务效能。2019年,全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撑能力较强,两险合并实施后,基金支撑能力得到了提高,生育保险待遇将得到更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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