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2015年自治区外办(侨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4-07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要求,我办编制了《自治区外办(侨办)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涵盖自治区外办(侨办)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如对该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自治区外办(侨办)新闻文化处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天山区东环路226号,邮编:830000,电话0991-6176696)。

  一、 概述

  自治区外办(侨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外事为民”的工作理念,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视为新时期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重要工作。2015年,我办结合外事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涉外环境。

  1、年初由分管办领导牵头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总结2014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研究部署2015年工作。

2、依据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和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明确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强化日常管理。

3、 结合自治区“访惠聚”活动,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范围,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和内容。

4、 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增强严格按照《条例》精神办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我办通过外事网政务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160条。内容涉及重要外事活动、外交政策、涉外热点敏感问题、因公出入境业务、公务员考录等公众关切的问题。

 2 、 进一步丰富《新疆外事侨务》内容,时效性得到增强,可读性进一步提升,全年共刊发6期。同时,配合自治区“访惠聚”工作,开辟专栏刊登我办“访惠聚”住村工作情况。

  三、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办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收费。

  四、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没有发生针对我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没有发生针对我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 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编制等方面的原因,我办没有专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目前由新闻文化处1位同志兼职负责此项工作,工作力量严重不足。

  2、 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现在我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以介绍性、周知性的信息为主,与公众的实际需求以及便民性服务的要求还存在一定距离。在增强公开内容的适用性和针对性,听取公众意见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 改进措施

  2016年,我办将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机制,完善工作措施,丰富公开方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上一层楼。

  1、 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通过明确各处室的职责分工,规范各部门的工作范畴,充分发挥全办协作精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办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业务水平。

  2、 健全政府信息管理。结合我外事工作实际,进一步科学划分我办政府信息分类,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

3、 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充分发挥外事独特的资源优势,利用领馆、外国记者、国际友城、民间友好组织等多种渠道,加大对外宣传,扩大新疆国际影响力。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