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2014年度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3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审批事项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信息公开培训工作、信息公开安全审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资料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1月30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新疆维吾尔自治财政厅门户网站”(www.xjcz.gov.cn)“信息公开年报”栏目内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新疆自治区财政厅信息公开机构联系。

地址:乌鲁木齐市明德路16号;

邮编:830002;

电话:0991-2814572;

电子邮箱:xinjiangcaizheng@163.com。

一、概述

2014年,财政厅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财政部有关文件要求,加强信息公开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强化日常监督,充分运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积极稳妥地做好财政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大力推进公开平台建设,财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推进财政重点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

2014年,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领导下,财政厅扎实稳妥有序的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公开透明度。做好财政部门预算公开,在厅门户网站上及时公布经自治区人大审查通过的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草案报告。大力推进部门预决算公开,财政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部门预决算公开要求,强调自治区本级部门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了经自治区人大审查的2014年度部门预算和2013年度部门决算。进一步做好“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在公布自治区本级“三公”经费预算的同时,提高“三公”经费公开覆盖面,首次公布自治区本级“三公”经费决算,打造“透明阳光”财政,我厅在2013年度全国财政透明度评比中获得第四名,连续6年名列前茅。

(二)严格贯彻工作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更加规范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继续做好在财政厅门户网站在线提交依申请服务,落实专人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全年共受理答复依申请公开4人次。

(三)注重平台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更加畅通

一是坚持把财政厅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不断加强日常管理、维护和改进,整合信息资源,完善公开内容。

二是积极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多种手段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立了政务微博、微信与财政厅门户网站信息及时发布和全面深度公开的联动机制,对政府网站的“通知公告”、“财政政策”、“部门预决算”等信息通过微博、微信及时向网民推送。

三是适应移动互联网应用的发展,增加信息公开渠道和平台建设。积极开展在线访谈,开通财政厅微信公众账号,扩大了政府网站信息公开覆盖面。

(四)强化效能考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2014年财政厅绩效考评体系,制定了《财政厅门户网站内容考评办法》,要求各处室按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加强对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的季度检查,对不规范的信息进行清理,对内容不全、格式错误等信息,要求整改,对未及时公开的信息,要求立即公开,并通报督查情况,将通报情况和年度考核相挂钩,有效地推进了该项工作的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全厅各处室单位的共同努力下,财政厅通过政府网站、微博、微信、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等多种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为社会公众提供了政府应公开的信息。

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平台作用。深化电子政务建设,切实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最直接、快速、有效的载体作用,主动公开了2013年财政工作报告、财政规章、规范性文件、普通文件,及时公布社会关注的2013年自治区财政决算情况和2014年自治区财政预算草案情况,推进“阳光财政”建设,累计通过财政部网站发布消息2800余条;答复厅长信箱200余封;开展在线访谈2次,门户网站累计访问量超过21万次,同时报送自治区信息公开直报点政策法规文件、财政信息500余份,主动公开财政信息,方便公众查阅。

开通财政厅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收集财政管理改革信息及财政数据,以微博和微信的形式向公众推送,全年共发布微博信息282条,微信信息60条,大大提高宣传的时效性和便捷性。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的作用,全年在各类广播、电视、报刊上发布的财政信息100余条,使主流声音和权威准确的财政信息在公共信息传播。

三、行政审批事项公开情况

大力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工作,加强行政审批事项公开。通过门户网站、办事窗口、制度汇编、服务指南等多种方式途径,对审批服务事项名称、设立依据、审批类别、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收费标准、办理时限等全部向社会公开。目前,财政厅共有行政审批事项9项,已在门户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通过网站“网上办事指南”对审批服务事项调整信息、办理结果进行动态更新,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实用性。落实信息公开投诉受理。充分利用投诉电话、网站、信箱、微博、微信等平台,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财政厅收到信息公开申请4件。内容主要涉及政府财政决算、社会抚养费、专项资金等方面的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范》要求,均已认真答复,没有出现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五、信息公开培训工作

财政厅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培训工作,每月组织各处室处领导及信息公开相关人员进行信息公开制度法规培训;每年组织全厅干部职工培训进行信息公开相关内容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信息公开意识。

六、信息公开安全审查情况

财政厅《互联网门户网站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门户网站相关栏目的处室负责人 ,是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做好网站信息公开登记审核工作,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所有上网信息必须由处室领导审批后,报办公室审核发布。严禁涉密信息上网,杜绝擅自公开上级文件、信息情况,切实落实责任制。各处室在网上公文流转中,处室负责人与文件起草人要对公文是否公开严格把关,并对公开文件及时归档。多部门会签公文,要分别听取会签单位的意见,所有会签单位同意,才能公开。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需进一步拓展;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需进一步增强。

2015年将重点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逐步扩大网上信息公开力度和深度,使之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积极利用新技术手段公开政府信息,探索提高行政效率。

二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加快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工作逐步向规范化和常态化方向发展。

以上报告,热诚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