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评估工作部分研究成果
9.10.1 政令、社科类资讯的梯度使用与延展
2006年度与2007年度政府网站评估数据已基本出台,在两个年度的测评打分数据中,透视了这样一个现象:政府网站的实用性、互动性和服务性的建设成为政府网站建设的一个重点。(换位思考,在他们来说简单的一件事,在公众来说就是非常重要的。他们不当回事的事,在公众来说可能会觉得求之不得,如获至宝的事)在2007年度的政府网站建设中,各地、州、市都开始注重资讯发布的时效性和实用性,就这一点而言,是一个可喜的进步。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来。时效性的资讯发布,是政务公开的一项重要举措,这一举措意味着有更多的政令、社科类专业资讯出现在政府网站中,如何将其在进行初级归类后进行普及和推广、提高其民生关注度、增强其务实度,使这些资讯的表述降低理解难度并增加贴近性,将直接影响到政务公开的成果。
大多数时候,专业的政令资讯、法律法规、社科信息,都以较为专业化的面目出现,在推广过程中,仍然需要逐级解读和领会,这一过程此前基本都由该类资讯相对应的机构来完成,而完成的过程于民生体系而言,缺少系统化的解释与沟通,这就使得政务公开的工作只能完成一个顶部的级次,而其它级次的政务公开则是与顶部资讯相脱节的。如果这种状况长期存在于政府网站之上,则政令、社科类资讯的受众体系很难形成一个量变的过程。可以说,对于信息的提取和使用,是政务公开的一个“硬性指标”,这个指标将直接决定政府网站最终的受众趋势。
或许我们该明确的一点是:政府网站的主体受众来自于什么样的群体。就这一点而言,政府网站未来所承担的作用是可以预期的。政府网站的主体受众除了各政府职能机构本身,大部分来自于民间的关注,政令、社科类资讯的民生性在此前提下变得不容忽视。
那么,怎样才能使政令、社科类资讯更加突出民生性呢?
我们可以从两个角度来表述该类资讯的发布方式:
第一部分:政令、社科类资讯的梯度使用
在这一部分中,我们主要阐述政令资讯的发布流程和解构框架。
政令、社科类资讯怎样才能成为受众群体的直接价值攫取对象呢?如何才能让偏低文化程度的受众能够轻松解读该类资讯的潜层次实质呢?如何才能弥合政令、社科类资讯与民生的资讯需求度之间的鸿沟呢?我们可以通过几个层次的分解来完成这个工作。
一、 主体资讯发布
政令、社科类资讯的主体发布是一项常规工作,在政府网站中,该项资讯的发布是必须的。在这一项发布中,可通过几种手段进行一个初级归类,如:司法类、科教类、文体类等,也可用周期进行归类,比如按月归类,两种归类的索引方式进行匹配后,主体资讯的查找与关联方式均可以有效地被使用。主体资讯发布过程里,需要有一个提前量,在主体资讯的对应周期内发布该类资讯,无疑时效就会减弱,资讯的关注度也会相应减弱,该类资讯的发布需要有一个预动期。比如:2008年1月1日,25部新法将进入执行周期。该资讯在2008年1月1日之后发布,其资讯的有效性就大为减弱,必须在2007年12月30日之前进行发布,以便于受众有一个预判的过程。主体资讯发布过程中,我们可以对该资讯进行一个初级的解读,以便于受众在阅读的过程中对资讯的指向有一个初级的认识。比如前述资讯,在25部新法中,以《劳动合同法》等五部法的受众关注度最高,此时,可做一个相应的提示。主体资讯的发布,不需要逐条明确解读,只需要有一个先期告知和沟通的程序就可以完成。在主体资讯发布之后,我们将进入二类资讯的发布周期。
二、 二类资讯的发布
二类资讯开始注重资讯的辅读性和解释性,在二类资讯的辅读性上,我们首先做一个例证。仍以前一条资讯为例。在公布25部法2008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这条资讯后,我们首先需要关注的是这些法令的颁布背影。
以25部法中另一部受众关注度较高的法为例,该法令规定清明、端午和中秋三节将进入法定假日,而此前的五周黄金周将被拆分。
在该条资讯中,有数个背景:一个是十七大议案、一个是弘扬中国传统文化、还有一个是缓解黄金周客运压力,此外,还有一个人文关怀的内涵在其中。该条资讯的匹配资讯在进行发布之后,首先让受众对该法的颁布有了一个背景化的了解,其次,对于五一黄金周的拆解争议也有了较好的民生化解释,这样非但使得政令、社科类资讯在推广过程中有一个较为顺畅的心理过渡期,也会使得推广工作中减少了环节间的摩擦。
当然,在经过二类资讯发布之后,仍然不能说该类资讯的发布工作就算完成了。如何使政令、社科类资讯变得更为“亲民”,仍然需要在资讯本身的内质里继续进行解读和发掘,这就需要我们进行三类资讯的分解。同质资讯,在进入三类资讯的分解之后,将显示出资讯的差异化来。
三、 三类资讯的发布
接着二类资讯的发布来说,在二类资讯中,突出的是辅读性和解释性,而三类资讯则突出的是实用性和详解性。在三类资讯的发布过程中,各政府职能机构的职能作用和资讯的推广周期和推广方式将得到进一步的关注。
同样以25部法2008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这条资讯为例:在进行了背景关注之后,我们需要对法的实质性内容进行关注。以《劳动合同法》为例,在出台这部法之后,对于劳资双方的主体关系的变迁、劳资双方的使用关系的保护、劳资双方的维权方式及流程、劳资双方的利益制衡等方面的解读,将有助于《劳动合同法》在实施过程中遇相应问题时对应人对资讯的提取和使用。这类资讯的发布周期是与法的颁布周期同步的,如滞后则会给其它相应环节的资讯发布造成一定的困难。
在该类资讯发布之后,政令、社科类资讯已经基本可以完成一个从主体发布到民生关注的过渡,但这仍然不能完全满足使用该类资讯的受众的需要。在发布完该类资讯后,还需要进行一个四类资讯的发布。
四、 四类资讯的发布
四类资讯的着眼点将从主体资讯本身的单向发布中剥离出来,更突出资讯的专题性、互证性和服务性。在这一类资讯中,由主体资讯衍生出的工作将受到关注。
再以《劳动合同法》为例,在该法颁布后,是否出现相应的机构及人事调整?在机构和人事调整完毕后,如出现维权争议,办理流程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该法与相关的法的对应关系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在变化发生后,此前产生的维权事件如何进行受理和过渡?
诸如此类的问题,在进行细部的处理之后,基本上对于主体资讯的互证性和发布的实效性就有了一个完整的发布体系。
在完成了四类资讯的发布之后,我们不得不说一下对于同质资讯的专题性组合。专题性组合几乎等同于资讯的二次整合发布。对于焦点关注资讯,需要专设分页并进行首页索引,以便于受众进行一个明细的查证与核实。
同时,在专题化处理重点政令、社科类资讯之后,我们需要对这些资讯有一个鳞选和组合的过程,同质资讯的编发是考量资讯发布明晰度的一个硬数据。在四类资讯的专题化发布完成后,就可以检视资讯的反馈度和受众耐受度,同时,也建立起了政府网站与非政府网站之间的纽带关系。这种关系,直接影响到政令、社科类资讯的延展过程。
五、 发布流程详解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政令、社科类资讯的发布流程:
主体资讯发布(文本等硬资讯的发布)-主体资讯的发布缘由和发布背景(文本衍生资讯相应同期发布)-主体资讯的解读类匹配资讯发布(主体文本的执行指向及执行流程)-主体资讯环节发布(主体文本在执行过程中的各环节相应调整,以流程中设立相应专题)。
在该系列的流程中,每一个政令资讯的梯度使用都最终指向政令、社科类资讯本身的内质化宣传,对于该类资讯而言,这一流程的每一步都将对应出受众不同的提取需求。在“各取所需”的前提之下,各流程中的细节关注度越高,则对于文本的解构性就越强。
当然,并不是每一条该类资讯都需要这样完整环节的解构,在一些受众关注度较低的资讯上,我们可以减免其中相应的环节并剔去专题性包装,以节省网络专题版面的重复使用。
在一些民生关注度较高的政令、社科类资讯的发布过程中,在梯度使用后,仍然不能说发布的主体已经完成。“集纳与反馈”是政府网站里另外一项至关重要的功能,这项功能如何在资讯发布后进行下一步工作的开展,仍然是一个必须去参研的课题。这就不得不提出“政令、社科类资讯的延展指向”这个问题来。
第二部分:政令、社科类资讯的延展指向
政令、社科类资讯的标的是指向社会性的团体及个体,这个标的决定了该类资讯必须进行“展开和反馈”,政令、社科类资讯发布之后会产生什么样的社会效果?会影响到哪些相应的社会症结?在执行或推广过程中,是否遇到相应的阻力?是否会因此而作相应的调整及重新划分?对应的社会团体和个体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产生了什么样的声音?这些内容也应该是“政务公开”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前一部分中的梯度使用,是一个横向的发面,而在本部分的内容里,我们需要把该类资讯引向一个纵深的方向。下面,仍将分环节地对“政令、社科类资讯的延展指向”进行阐述。
一、 分项延展
分项延展是政令、社科类资讯的发布延展中常见的手法。该项主要是加强资讯本身的类别性。一条资讯可能延伸出的内涵会出现在多个层面之上,这就必须进首先对该类资讯进行一个分项处理。以《2007-2008年新疆经济社会蓝皮书》为例:在该系列文本中,涉及到了多个分项,而关注度较高的分项包括:价格形势分析、外贸形势分析、就业形势分析与展望、收入结构研究、重大法制事件评析等等。每个项目可以说都有相对应的多条资讯产生。在该文本中,有一条资讯是“2007年新疆重大法制事件评析”,该条信息内提到了影响新疆经济正常发展的数条案例,如“打击制贩毒”、“惩治集体贪污”、“《物权法》的执行之痛”、“生态文明建设”等内容,而每一个案例的关注都将成为对单一文本衍生出的多门类资讯进行后续式发布的一个必要内容。在关注了这些分项之后,我们可以对相应的政策法规进行透视与解读,这就使得资讯的延展更为有效,而对于案件侦破本身的关注,也可以延伸出治安问题的新梯度考量。
当然在分项延展的过程中,鳞选和剔除是必不可少的。而对于简单的政令、社科类资讯,我们也可以不作分项延展,而是直接进入下一个环节:过渡延展。
二、 过渡延展
该类延展主要针对政令、社科类资讯在执行或推广过程中各环节存在的磨合过渡进行延展。该项主要是加深资讯本身的社会性。仍以《2007-2008年新疆经济社会蓝皮书》为例,该文本中对新疆未来一年的就业形势进行了分析与预测。那么,就业压力主要指向什么行业?人力资源饱和的行业有多少个门类?人力资源仍然未达饱和的行业有多少个门类?这种实用性极强的就业指向关注,可以对于教育行业、中介服务行业、社区工作重点有一个很好的辅助性。在抓住了这一环节的关注之后,过渡延展就可以很好地将政令、社科类资讯的社会价值最大化。
过渡延展所要注意的是,如何确定关注的目标指向人群。比如就业人群分析,当年主要的就业人群分类是什么样的?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以及外来务工人员对于就业的需求指向是不相同的,针对不同的人群,我们可以做不同的过渡延展。
三、 组合延展
组合延展是所有资讯延展方式中最难的一种延展方式,这种延展方式必须用两条以上的政令、社科类资讯的相关内容进行分析测评之后,方能进行考量和发布,但这种延展的效果也是非常好的。
在前述的文字中,分别例举了“25部新法2008年1月1日起执行”和《2007-2008年新疆经济社会蓝皮书》两条资讯,这两条资讯之间的交叉环节较多。在“25部新法2008年1月1日起执行”中,《劳动合同法》与《蓝皮书》中的“居民收入结构”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劳动合同法》一出台,居民收入结构就会发生相应的变化,而对于这种变化的关注,恰恰是最需要去解读的民生问题。
在组合延展的过程中,如果遇到发生“相互冲抵”的问题,则更需要投入关注,因为该类问题恰恰是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症结。如何去消解其中的矛盾环节,直接影响到政府“政务公开”的形象。这就要求政府网站随时注意到资讯的反馈度。
四、 链式反馈
所谓的“链式反馈”是指政令、社科类资讯在执行和推广的各环节中不同反馈的关注。比如《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法院、劳动监察大队、劳资双方所反馈的声音是不同的,而每个环节的反馈对于新法的推广实施却又都是至关重要的。因此,注意链式反馈的关联和分析,其必要性不言自明。
以2007年开始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例,在法院受理的案件中,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判定依据发生了不少变化,其“人本”的内质得到了更多的体现,但在学校里,由教师队伍反馈的资讯也有了不少的变化。在“关注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的立意之下,该法中有一条“未成年人有受教育的权利”。但在执行过程中,一个未成年人因纪律问题影响到了整个一个班的学生受教育的权利,教师该首选维护谁的权利?这样的反馈就对法条在执行过程中的细部进行了二次考量,需要有相应的行为调整。这对于该法的顺利执行有着很大的帮助。
链式反馈要求对政令、社科类资讯的环节关注从资讯本身转化为资讯所衍生的行为中去,这应该是资讯发布的终极标的。
政令、社科类资讯的使用与延展,有着很密切的关系,梯度使用,可以理解为对资讯本身的解读,而延展,可以理解为对资讯回溯和互动的一个必要手段,两者密不可分。政令、社科类资讯在“政务公开”的前提之下,可以打造出一种结构合理、实用性强、互动提升的资讯发布体系,这可以令政府网站有数量更多、群体更稳定的受众,以充分发挥政府网站自身优势、切实有效地增加政府服务的受众面,增强普遍服务的能力和服务的质量。
2007年新疆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专家李卫疆
2008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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