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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补助我区抗震安居工程10亿元


  8月18日,记者从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经过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的努力,国家已同意补助我区抗震安居工程10亿元,首批资金已于8月上旬到位。
    这批资金中6.7亿元是以工代赈资金,3.3亿元是特大自然灾害资金,将分三年下拔给我区。  抗震安居工程是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为造福全疆各族人民群众,尤其是南疆四地州贫困、特困农户住房问题而实施的一项民心工程,也是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为民办的十件实事之一。

               (据新疆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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