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12日至2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会同自治区人大法工委、内司委、公安厅及消防局,就《自治区消防条例》(修订)赴宁夏、陕西、云南进行立法调研。调研组围绕消防条例的立法经验、立法难点及解决的措施,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的制度、公共消防设施的规划及建设情况等内容,以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的形式,广泛学习和交流。
通过调研,了解和掌握了三省在消防立法中的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对我区的消防立法提供了思路和启示。近期,法制办将根据立法调研所了解的问题,借鉴三省的经验,对《自治区消防条例》进行认真研究和修改,力争使条例制定得更加完善、科学和具有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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