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法 制 办 公 室
新政法备〔2009〕6号
备案登记通知书
司法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畜牧厅、贸易行业管理办公室: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第119号令)第三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你们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材料,符合备案条件,予以备案登记(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予以备案登记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及文号(共9件)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日
抄送: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附件:
予以备案登记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及文号
(共9件)
司法厅(1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备案规定
(2009年4月30日 )
财政厅(3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项目提款报账实施细则
(2009年3月20日 新财中亚〔2009〕5号)
关于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9年2月10日 新财社〔2009〕26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和还本付息管理办法
(2009年3月27日 新财库〔2009〕15号)
国土资源厅(2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9年1月22日 新国土资发〔2009〕35号)
关于印发维汉双语版《土地登记表格》(试行)的通知
(2009年2月3日 新国土资发〔2009〕50号)
畜牧厅(2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动物产地检疫管理办法(试行)
(2009年2月17日 牧医字〔2009〕5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动物屠宰检疫管理办法(试行)
(2009年2月17日 牧医字〔2009〕6号)
贸易行业管理办公室(1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拍卖企业变更项目、注销许可暂行规定
(2009年6月1日 新贸市场〔2009〕1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