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经自治区主席努尔·白克力审查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边境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和《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上述三个修正案(草案),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和自治区人民政府2010年立法计划,组织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安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起草,法制办完成审修。至此,法制办已经办理完成全年立法计划15件出台项目中的3件。
今年立法计划出台项目的责任单位在法制办法规处的指导帮助下,严格落实草案送审稿的报送工作,为完成年度立法工作任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截止2月底,有关单位已上报了9件出台项目的草案送审稿,其余项目的草案送审稿也将在立法责任书规定的时限内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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