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政府公报》封面提供宣传报道资料的函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是自治区人民政府主管、主办的刊物。《政府公报》免费向社会各界发放,是传达政令、宣传政策、指导工作的主要载体和政府施政的重要工具。《政府公报》彩色封面报道政务工作,不收取费用,在宣传政府工作、推动政务公开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做好自治区政府系统政务宣传工作,请积极向《政府公报》封面提供宣传报道资料: 一、资料内容: 1、本地、本单位(部门)工作情况简介、近期重大活动、重要工作(项目)部署及进展情况,成绩或特色特点突出的有关方面工作的图片和文字资料等; 2、自治区主席、常务副主席到本地、本单位(部门)调研、现场办公等情况的图片资料; 3、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参加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的图片资料; 4、自治区人民政府或国家部委部署的重要工作进展情况,下一阶段重点工作和发展目标方面的图片资料。 二、资料要求: 1、提供大小为1MB以上未经过处理的电子格式原版图片(或彩色照片)10至20张,并附有简短的文字说明; 2、提供与图片内容相匹配的内容概述和标题题目(内容概述在5000字以内),明确供稿单位名称; 3、在提供的内容概述文字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联系方式: 请按要求将图片、文字材料送至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史志办公室。 联系电话:0991-2383443,联系人:蒋振华。 政府内网RTX:公报室蒋振华, 政府公众网站邮箱:zfgbs@xinjiang.gov.cn
自治区政府公报史志办公室 二○○九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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