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协作办公室
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 邮编:830000 电话:(0991)4521747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开展外引内联,发展横向经济技术合作、拓展市场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区外引内联、招商引资、经济技术合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计划指导、协调和落实工作;参与重大协作项目论证工作。 (二)负责省际间横向经济联合协作;指导和协调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联合协作;负责资金、物资、技术、人才等方面协作的协调工作。 (三)负责国家有关部门,外省、市、自治区驻疆办事机构的管理工作;指导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的经协业务。 (四)负责推进和发展区域经济联合与协作,开展内联外引对口支援工作以及对口支援项目的衔接落实、跟踪服务及协调联络工作;对与我区有关的区域经济联合组织进行指导、协调和服务。 (五)负责组织自治区和区域性各类经济技术合作洽谈会,举办外引内联项目招商新闻发布会和名优特新产品博览会;参与并协同自治区有关部门举办省际间和境外的招商、经贸活动。 (六)负责全区横向经济联合与协作工作的调研、综合、统计和信息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区经协信息网络,开展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的咨询、论证、中介服务。 (七)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设4个处。 (一)人事秘书处 负责本机关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及劳资、人事工作(包括直属单位);负责本机关文秘、财务、行政、接待、档案、安全保卫、信访、机要和办公自动化应用管理及其它内部事务管理;负责外省市驻疆办事机构的管理工作。 (二)综合处
负责横向经济联合与协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拟定经济协作方面的政策、法规和管理办法;组织有关区内外横向经济联合、协作的专题调研、统计、综合分析、收集、整理、传递经济协作信息;编辑出版《新疆经协》。 (三)经济技术合作处
负责国内外横向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的牵线搭桥、专察论证、组织洽谈、协调服务和跟踪监督工作;负责我区参加的西北经济协作区、沿海经济协作区、亚欧大陆桥经济带、区域合作的联络协调工作和自治区内区域性经济联合组织的指导工作;负责内联外引对口支援的业务联系、协调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经协项目的落实工作。 (四)物资贸易合作处
负责物资协作、串换和资源基地的综合补偿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协进区内急需的商品和物资及销售地方产品;指导直属企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参与外省市区在疆或我区在外地举办的产品展销会和博览会等交流活动。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外省市驻疆办事处的党组织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办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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